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精選推薦】,供大家參考。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組,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2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合作開發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區鎮村村民小組的畝承包地的土地合作開發經營權與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暫為商業用途,使用權全權交由乙方生產經營。(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法律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改變土地用途。)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為**年,自20**年05月01日起至20**年04月30日止。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結束后,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現行約定,優先承包經營權。
三、效益分成與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按照甲方占10%比例,乙方占90%比例分配效益。所有商業經營活動未產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分成、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于20**年05月01日之前將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依法全權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分成。
5.乙方負責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經營和產品處置,甲方負責提供所需的土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未產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6.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所需水電供應及道路等基礎設施,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甲方現有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使用;股份合作土地經營尚欠基礎設施部分,由乙方實地考察后提供一定設備,所需用地、取水點由甲方負責解決。合同簽訂后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甲方現有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乙方提供設備建造的各類基礎設施(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合作期間權屬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給守約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的損失,另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后附加賠償按本合同所簽定的最長年限的租金總額的雙倍賠償。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其他
1.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原有合作關系等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簽定后一個月內處理清楚,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使用。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甲方。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由本組村民委員會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當地人民*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相關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
土地提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開發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一返撥地(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預留地A1)座落在****路;****路;**x地塊;;****A1地塊。依據**x辦發(2010)42號文件精神,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對該宗土地進行房地產合作開發,就合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開發土地四址及面積:
以*規定紅線為準,上述土地界址清楚,無爭議,面積為****畝。
二、甲方提供上述土地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掛牌時由乙方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參與招標,土地開發性質為商住。乙方全額投資建設開發,乙方在該地塊開發建設過程中具體負責經營與管理,甲方派員協助管理和監督。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以雙方商議的土地折價入股,乙方以實際投資金額入股,利潤按比例分配。
2、乙方摘牌后,甲方將該土地完整交付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好乙方對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
3、甲方負責處理好該宗地周邊界址及本村村民的各項糾紛。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對該項目的規劃設計,經營和管理等。
2、享有對該項目相應的投資經營利潤。
3、乙方在該地塊摘牌后一年內動工建設。
4、乙方必須在本協議公示前,取得該土地涉及的所有村民小組及村民的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如需變更以補充協議方式確定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閱讀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1)
——種植合作協議書10篇
種植合作協議書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 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范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為:
1、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2、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3、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4、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愿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 元,后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后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秘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是:
(一)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 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二)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為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表決形式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二十四條 合作項目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合作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合作項目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合作項目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合作協議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合作項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項目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項目的財務。
(二)不得挪用合作項目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合作項目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以合作項目資產為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三)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在任職合作項目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合作項目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合作項目全體股東所有。除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活動。
(四)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項目秘密。
(五)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作項目章程的規定,給合作項目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項目設監事 名,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合作項目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合作項目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監時股東會,監事列度股東會會議。
第八章 合作項目財務、會計
第二十八條 合作項目應建立、健全如下財務、會計制度:
(一)合作項目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東審閱。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①資產負債表;
②損益表;
③財務狀況變動表;
④財務情況說明表;
⑤利潤分配表。
(二)合作項目應按照協議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三)合作項目分配當年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合作項目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一年度合作項目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合作項目在以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合作項目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所剩利潤,可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四)合作項目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合作項目的虧損,擴大合作項目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合作項目資本。
(五)合作項目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九章 合作項目合并、分立
第二十九條 合作項目合并或者分立,應當由股東會作出決議。
(一)合作項目合并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 本合作項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項目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作項目解散。
本合作項目如與其他合作項目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合作項目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作項目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合作項目或新設的合作項目承續。
(二)合作項目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合作項目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合作項目
分立前的債務接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合作項目承擔。
第三十條 合作項目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合作項目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十章 合作項目破產、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條 合作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項目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合作項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災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條 合作項目解散,應當在十五日內由股東、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合作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項目未了結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合作項目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合作項目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三條 合作項目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剩余財產,合作項目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條 合作項目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公告合作項目終止。
附 則
一、本協議書于 年 月 日訂立,自全體股東簽字后之日起生效。
二、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經全體股東開會決議通過的.補充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執行。
四、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確認。
協議人(股東)簽名:
年 月 日
種植合作協議書2
甲方:身份證:
聯系電話:地址:
乙方:身份證:
聯系電話: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內容概況:
1、種植地點:**x。
2、認購種植面積:x單元(一個單元為100畝,最多認購3個單元)。
3、合作期限:20**年x月x日至20**年x月x日止。
4、種植品種:**x。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三、收益分成及結算方式
1、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的70%歸甲方所有;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的30%歸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在本項目經營過程中,每年月日至月日內,對上年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按甲乙雙方所訂立的比例結算一次。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種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規格為2年樹齡,50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須符合國家農業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術規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質保期為甲方保證苗木自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正常存活個月,若在質保期間發生苗木壞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須無條件向乙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苗木。
2、甲方有權對乙方種植過程的操作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負責財務人員的安排,以便雙方及時了解本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2、由于本項目采用有機種植,因此苗木在栽植、養護及管理等過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關化肥及農藥。
3、若苗木質保期過后,發生苗木壞死或假存活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苗木。
4、嚴格按照國家農業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術規程》要求進行栽植、養護及管理等,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5、乙方種植苗木時,每棵苗木的種植樹穴規格為70cmx10cmx60cm.
6、乙方在每畝土地種植苗木數量上限為100棵,若需要增加種植數量則需要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實,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實一次,按當次出售總價的作為罰款支付給甲方。
8、乙方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合作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該土地的苗木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設施,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10、合作期滿后,甲方在本項目選擇新的合作伙伴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下一次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協議,則本項目所產生的.收益及資產一切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按元/畝計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資料,可根據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可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年x月x日
種植合作協議書3
為發展我國中藥材生產,滿足市場需求,使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盡快落實,本著*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就聯合開發中草藥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一、藥材種苗規劃表:
品名
畝數
用種量
單價
計款
約畝產量
參考格價
二、甲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給乙方提供優質藥材種子(發芽率達80%以上),免費提供技術資料。乙方自播種之日起,因種子質量原因造成不發芽,在一個月內,經甲方核實后,可補發種子,(所補種子不再收費),如超期甲方拒絕補種。如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按雙方所定日期,甲方提前備好乙方所需全部種子,如耽誤乙方播種日期,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賠。
3、甲方負責派技術人員到乙方負責種植、管理、采收、加工過程中的指導工作,每畝技術費20元。因技術指導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回收合同內全部藥材產品,以低于市場價(以亳州等藥材交易市場交易價)10-15%收購,保證現金收購。質量要求:以身干(水分含量低于10%)無雜、無霉變、無蟲蛀為收購統一標準,對不合格產品,經雙方協商甲方以質論價收購。
三、乙方權利與責任:
1、乙方負責土地、水源、肥料、農藥生產管理和種苗的一切費用。
2、甲方備好種子后,乙方必須在規定日期前來提貨,如乙方不按規定日期提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以方賠償(運費由乙方支付)。
3、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及時落實合同面積,雙方對種植區確認后,乙方不得單方面變更面積或種植區,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4、甲方技術人員到乙方后,乙方負責技術人員的食宿及人身安全。并聽從技術人員的指導,如不按技術要求種植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5、藥材產出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安排收購事宜,負責協商工商、稅務等稅費,安全送出乙方境內,如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
6、藥材產出后不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藥材產品銷售給他人,如有流失要按保護價以上價格的利潤賠償給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種植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
以發展高檔中藥材為目的,形成規模種植打造我市較大規模中藥材種植基地,本著互惠、互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提供位于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會仙村內可種植藥材的場地,供甲乙雙方合作種植中藥材使用。
2、乙方希望在中藥材行情變動較大的市場情況下,能建立較為穩定的價格及銷售渠道;
3、甲乙雙方將共同出資,種植藥材需要的所有費用。
4、藥材種植盈虧甲乙雙方均分。
三、合同的簽訂、終止和違約責任
1、簽訂合同,甲乙雙方應先提交下列文件或資料
2、甲乙方應提交的文件或資料:身份證復印件(經與原件核對無誤)、
3、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經雙方協商,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4.1、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如自然災害等;
4.2因*征用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3由于其他不能預見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4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合同違約責任;如上述原因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仍應履行。
4.5除上述原因外,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同如無以上原因、為長期有效。
四、其他
1、對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確定,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應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種植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我國中藥材生產,滿足市場需求,使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盡快落實,本著*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就聯合開發中草藥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藥材種苗規劃表:
品名
畝數
用種量
單價
計款
約畝產量
參考格價
二、甲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給乙方提供優質藥材種子(發芽率達80%以上),免費提供技術資料。乙方自播種之日起,因種子質量原因造成不發芽,在一個月內,經甲方核實后,可補發種子,(所補種子不再收費),如超期甲方拒絕補種。如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按雙方所定日期,甲方提前備好乙方所需全部種子,如耽誤乙方播種日期,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賠。
3、甲方負責派技術人員到乙方負責種植、管理、采收、加工過程中的指導工作,每畝技術費20元。因技術指導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回收合同內全部藥材產品,以低于市場價(以亳州等藥材交易市場交易價)10-15%收購,保證現金收購。質量要求:以身干(水分含量低于10%)無雜、無霉變、無蟲蛀為收購統一標準,對不合格產品,經雙方協商甲方以質論價收購。
三、乙方權利與責任:
1、乙方負責土地、水源、肥料、農藥生產管理和種苗的一切費用。
2、甲方備好種子后,乙方必須在規定日期前來提貨,如乙方不按規定日期提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以方賠償(運費由乙方支付)。
3、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及時落實合同面積,雙方對種植區確認后,乙方不得單方面變更面積或種植區,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4、甲方技術人員到乙方后,乙方負責技術人員的食宿及人身安全。并聽從技術人員的指導,如不按技術要求種植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5、藥材產出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安排收購事宜,負責協商工商、稅務等稅費,安全送出乙方境內,如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
6、藥材產出后不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藥材產品銷售給他人,如有流失要按保護價以上價格的利潤賠償給甲方。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植合作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 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范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為:
1、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2、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3、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4、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愿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 元,后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后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秘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是:
(一)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 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二)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為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表決形式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二十四條 合作項目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合作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合作項目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合作項目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合作協議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合作項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項目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項目的財務。
(二)不得挪用合作項目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合作項目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以合作項目資產為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三)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在任職合作項目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合作項目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合作項目全體股東所有。除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活動。
(四)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項目秘密。
(五)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作項目章程的規定,給合作項目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項目設監事 名,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合作項目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合作項目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監時股東會,監事列度股東會會議。
第八章 合作項目財務、會計
第二十八條 合作項目應建立、健全如下財務、會計制度:
(一)合作項目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東審閱。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①資產負債表;
②損益表;
③財務狀況變動表;
④財務情況說明表;
⑤利潤分配表。
(二)合作項目應按照協議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三)合作項目分配當年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合作項目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一年度合作項目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合作項目在以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合作項目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所剩利潤,可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四)合作項目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合作項目的虧損,擴大合作項目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合作項目資本。
(五)合作項目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九章 合作項目合并、分立
第二十九條 合作項目合并或者分立,應當由股東會作出決議。
(一)合作項目合并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 本合作項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項目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作項目解散。
本合作項目如與其他合作項目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合作項目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作項目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合作項目或新設的合作項目承續。
(二)合作項目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合作項目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合作項目
分立前的債務接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合作項目承擔。
第三十條 合作項目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合作項目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十章 合作項目破產、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條 合作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項目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合作項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災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條 合作項目解散,應當在十五日內由股東、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合作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項目未了結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合作項目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合作項目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三條 合作項目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剩余財產,合作項目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條 合作項目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公告合作項目終止。
附 則
一、本協議書于 年 月 日訂立,自全體股東簽字后之日起生效。
二、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經全體股東開會決議通過的補充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執行。
四、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確認。
協議人(股東)簽名:
簽訂時間:
種植合作協議書7
甲方(公司方):**縣**蔬菜專業合作社
乙方(農戶方):**市**縣 姓名: 身份證:
為了更好地發揮土地的使用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公*的原則,就公司加農戶聯合種植蔬菜分配事宜,制定本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種植地點:蔬菜種植地點在 村 。
二、聯合種植期限與面積:種植面積 畝,共 棚,從20**年4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分成比例:
1、甲方出種苗、化肥、農藥、設施蔬菜大棚硬件,比例為60%。
2、乙方出土地、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乙方所占比例為4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提供種苗、農藥、化肥、設施蔬菜大棚硬件及種植技術等。
2、負責制定乙方每年生產技術管理、操作規程,同時提供技術培訓,現場指導等服務,有權對乙方種植蔬菜地進行檢查、監督,對達不到標準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改正。
3、負責銷售所種植的蔬菜,對合格的產品實行按質論價,協助乙方將所收獲蔬菜按時出售。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土地、出人工及日常管理等所有工序。
2、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進行栽植、施肥、打藥及管理等,對種植基地所栽蔬菜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技術員。
3、乙方在出售蔬菜時,將蔬菜運送至甲方指定收購地點,同時對蔬菜加以保護以防對蔬菜菜品損壞。
六、在出售蔬菜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做好采摘準備,甲乙雙方必須在場,公開當次出售的價格及數量,并當場做帳記錄。
七、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蔬菜,如乙方私自出售蔬菜一次,按當次出售蔬菜的數量及價格十倍處于罰款。
八、在生產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乙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所投資的一切經濟損失,對受災部分雙方應及時處理,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九、結算方式:在每月的十五號,甲方統計好乙方每次出售的單價及數量,如實支付乙方應得款額。
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合同約定的每項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必須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帶來的經濟損失五倍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簽字后出現的問題,甲乙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月 日
種植合作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本著誠信務實、互惠雙贏的精神,甲、乙雙方合作開展經濟林種植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共識:
一、入股形式: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占總投資份額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以資金形式入股,占總投資份額的百分之五十。
二、負責項目:
甲方負責提供種植土地( 畝),樹苗選購(品種 ),樹苗種植(前期機械化作業、雇傭人工等),日常維護(基本蟲害防疫、有機肥料投放等),園林看護;
乙方負責提供種植所需資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小寫¥ )。
后續所需化肥、農藥開銷按實際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均攤支付。
三、合作年限:
經濟林種植周期預計八年,以實際成熟收獲期為準;
自經濟林收成、銷售、結算、收益分成后,本次合作項目自然終止。
四、收益方式:
經濟林種植成熟期后,按實際市場價格銷售獲得合法收益總額。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結算,按收益總額的50%分成;
乙方以資金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結算,按收益總額的50%分成。
(甲、乙雙方收益分成均不得事先扣除本金)
五、風險責任:
因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經濟林損失的,按實際損失情況另行協商;
因*政策文件要求征用土地而中止經濟林項目的,按實際賠償情況另行協商;
因大面積自然蟲害等特殊原因需加大防疫藥肥量的,按實際作業情況均攤開銷。
六、其它因素:
因預期未知的其他事項對合作項目造成影響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證明人(簽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種植合作協議書9
第一部分:運作模式
“公司+合作社+農戶基地
第二部分:加盟項目
1、巨菌草種植及回購;
2、巨菌草干品銷售;
3、巨菌草粗加工
4、區域內允許發展其它種植戶
第三部分:乙方加盟資格
1、具備種植1000畝以上樣板示范田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合作社和個人;
2、具有專用農機設備和固定辦公場所;
3、具有田間管理經驗人員3人以上;
4、具備學習能力和積極接受種植技術服務能力,帶動和發展周遍合作社或農戶種植;
第四部分:區域直營種植基地體系
1.以所屬地區為單位劃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區域獨家代理;
2、乙方負責帶動和發展當地區域巨菌草種植;
3、在授權區域內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定和要求,為購苗客戶提供技術培訓、田間管理指導、巨菌草收購等一條龍服務;
4、乙方不得跨區開展業務,否則視為違約行為。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須經甲方授權方可進行。
第五部分:區域招商自治權
1、乙方區域招商享有自治權,可以發展區域內加盟。乙方對外發布招商政策或營運政策等,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報申甲方備案后,方可進行實施。
2、乙方應加強對本區域市場的維護與管理,帶動當地種植戶和周遍農民走向科技興農,科技致富之路。
第六部分:雙方隸屬關系
1、甲乙雙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都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合法經營的實體。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對乙方其勞動用工關系及行為,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作為甲方區域獨家壟斷型,乙方業務上要服從甲方的統一布置和管理,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切實強化區域市場建設與管理,接受甲方每月的督察和指導。
第七部分:甲方對乙方的支持
一、技術支持
1、免費培訓。為乙方免費培訓田間管理技術人員,輔導乙方掌握巨菌草種植田間管理關鍵技術;免費配送巨菌草種植資料并負責培訓相關技術。
2、現場支持:育苗、大田移栽,兩個重要環節,甲方將根據乙方需求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食宿費需乙方承擔。在巨菌草的栽種育種生長期間,甲方將安排技術人員不定期現場巡視指導。
3.全程技術輔導:合同期內甲方提供全程技術輔導和專家咨詢。包括:種植技術、施肥、用藥指導。
4、定期督檢:甲方定期每月采取電話跟進、巡視支持、現場解決問題等方式,對乙方進行督檢;
5、建立追溯體系:對乙方區域內發展的種植地,甲方建立產品追溯體系,納入公司“統一管理”、“統一收購”、“統一配送”,一條龍產業化服務;
二、經營支持
1、甲方負責統一供應種苗,負責新產品的開發和升級;
3、甲方負責回購。回購原則及質量標準,詳見第八部分巨菌草回收質量標準;
4、甲方負責乙方營運培訓、種植技術培訓;
注:以上經營支持,僅限在合同期間內允許乙方分享使用,合同結束當日甲方收回乙方停止使用。
第八部分、產品配送
一、種苗價格:
1、全國統一優惠價:0.2元/棵,每畝需3200棵左右。
2、收購標準:按照國標牧草和甲乙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3、種苗需提前按照種植畝數預定。合同簽字后,公司免費提供種苗,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種植、施肥、澆水,待秋收后甲方以每畝2500元支付乙方在種植期間所發生的與種植有關的費用,需合作銷售時,分配方案另起協議。
4、種植生長及收割時間為:每年的四月到十一月之間,根據當地氣候和生長狀況確定。
二、 其他約定、
1、簽訂合同的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導田間管理標準,進行種植、管理、施肥、用藥、采收 。
2、種苗銷售由甲方統一銷售,。嚴禁乙方擅自銷售巨菌草和巨菌草種苗。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帶來全部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違約處罰甲方按種植畝數X當地牧草市場價格進行處罰。
3、乙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未提前告知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并按回收合同總額支付甲方違約金,,甲方在收獲期內沒能按時收購巨菌草,甲方應承擔乙方種植期間以及逾期所照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部分:目標任務
第一年任務:首批種植1000畝;
第二年任務:種植10000畝;
第十一部分:合作區域及期限
授權乙方為: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西辛莊村為獨家種苗基地。
2、合作期限:十年。
3、本合同期到期前二個月,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合作的優先權。
第十三部分:違約責任與解決方式
1、合同簽字后不得隨意變更。如違約合同條款,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2、違約處理方式: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或向當地法院起訴。
3、在藥材種植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失,不屬雙方責任。不可抗拒因素:由于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該方不負責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在3日內盡快將發生的時間通知另一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20**年4月 1日 日期:20**年4月 1日
種植合作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
以發展高檔中藥材為目的,形成規模種植打造我市較大規模中藥材種植基地,本著互惠、互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提供位于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會仙村內可種植藥材的場地,供甲乙雙方合作種植中藥材使用。
2、乙方希望在中藥材行情變動較大的市場情況下,能建立較為穩定的價格及銷售渠道;
3、甲乙雙方將共同出資,種植藥材需要的所有費用。
4、藥材種植盈虧甲乙雙方均分。
三、合同的簽訂、終止和違約責任
1、簽訂合同,甲乙雙方應先提交下列文件或資料
2、甲乙方應提交的文件或資料:身份證復印件(經與原件核對無誤)、
3、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經雙方協商,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4.1、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如自然災害等;
4.2因*征用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3由于其他不能預見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4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合同違約責任;如上述原因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仍應履行。
4.5除上述原因外,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同如無以上原因、為長期有效。
四、其他
1、對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確定,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應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2)
——合伙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
合伙種植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協議人雙方于合股興辦綠化苗木種植,為了共同利益經雙方*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協議人目前實際情況和現狀在合股興辦種植場的初始階段,甲方投入50%的現金股,乙方投入50%的股份(其中現金股35%,技術股15%)
2、種植場進入發展階段,乙方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60%以下。
3、利潤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進行受益分配。
4、財務管理,實行共同管理,分工負責,互相監督,甲方管現金,負責供銷,收付,乙方管數據,負責記帳和發票、憑證管理,所有開支須經雙方同意方能支付,并定期結算,做到日清月結。
雙方應精誠團結,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對外負連帶責任,對內風險*擔。
5、不盡事宜經雙方另行協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對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自20**年6月到20**年6月,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合作。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合伙種植合作協議書2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現金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種植農業蔬果生產、加工項目、銷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向甲方現金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種植、管理、經營、銷售,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入股露天種植蔬菜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乙方按項目建設投產壹年內按人民幣每畝每年____元的標準進行,共1畝,計萬元(大寫:____)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包括甲方公司種植的品種、數量、員工人事招聘管理、投產軟硬件、資金使用情況、銷售運營等。乙方有權知曉數據,但無權參與。
3、甲方保證以銷售完成的——給予乙方分紅。
4、合同到期后,甲方可給予乙方優先續簽的權利,乙方不需要續簽的,甲方歸退乙方原始投入資金。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資金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種植蔬菜的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負責組織籌集生產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收益金,即:以壹年為單位,如壹年后繼續入股,則繼續按同等條件入股投資,簽署該合同;如果撤資不投,則要求在壹年合同期滿后方可撤職,甲方歸還本合同乙方簽署的資金數目及分紅。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生產、管理動態、銷售數據的情況。
3、乙方有權知曉甲方一切生產活動的數據,包括品種種植分析、數量、人事用工招聘雇用信息、生產原材料成本數據、生產數據、銷售數據等。但不參與甲方實施行徑。
4、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基地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基地種植蔬菜權項仍歸入股人所有,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有權對整個生產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生產方案。
3、甲方在生產、銷售過程中如發生洪澇水災、干旱、地震、蟲災等不可抗因素,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估算損失數據,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非乙方人為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單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損失。
4、合同到期后,如甲方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乙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甲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5、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行為,甲乙雙方共同與國家相關部門協商,其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九、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等*機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種植合作協議書3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就葛根種植項目合作事宜達成共識,特訂立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
葛根種植及種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點
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里仁村大茨塘
三、占地面積:
100畝
四、合作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適合種植葛根的土地100畝。
2、甲方免費提供100畝葛根首期育種種苗,品種為**,預計每畝 **株,共計**株。
3、在葛根種植育種期內,由首期葛根種苗枝條培育的后期種苗銷售收入,甲乙雙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種植的葛根塊根,甲方根據甲方的"收購價格定向收購,該葛根塊根銷售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
(1)、產品質量:以云南省農科院檢測標準確定產品等級和質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產品的收購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車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購,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首期100畝種苗供應及相關的項目申報工作,申報所得相關的*扶持資金,全部作為葛根種植專項款,由甲乙雙方協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培訓種植技術骨干和業務指導,負責本基地范圍內葛根種植管養技術日常業務指導。
3、甲方對項目的發展進行指導和管理監督。
(二)乙方職責
1、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按時組織人員完成種植。
2、乙方負責購買相應的農機,產權歸乙方所有。
3、乙方對葛根種植和育苗進行田間管理,做好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負責具體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質量關。
七、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原則:雙方對葛根種苗銷售收入,依據雙方確定認可的定額種植成本計算銷售利潤,并進行稅后銷售凈利潤的分配。
2、稅后銷售凈利潤的定義:經過葛根枝條培育而成的全部種苗銷售收入,除去雙方認可的定額種植成本(定額成本核算見附件)及因此發生的稅費(如果有)后所得的稅后凈利潤。
3、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對稅后銷售凈利潤按5:5分成。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予以協商解決,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與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以書面形式作出,因此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違約
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各自承擔約定的合作義務,若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3)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 (菁華4篇)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等、自愿、有償、誠實守信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條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葡萄園基礎建設和配套設施建設,甲方協助乙方葡萄園銷售工作,乙方負責種植人工、技術、種苗、肥料等日常管理,乙方銷售記錄和管理資金,銷售完后、進行核算共同分配提成,每年葡萄園產出的葡萄收入,乙方每畝每年除去______生產成本后利潤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其土地面積約____畝,位置見附圖。
二、合作年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日。前兩年甲方不參與分成。由乙方自負盈虧由甲方免費出地使用。
三、乙方可在葡萄園內養殖家禽、珍禽和蔬菜種植等(可就地銷售),每畝控制在______只左右,并保證環境衛生,養殖家禽、珍禽全部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管理費用。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生產經營及公司的的規范管理制度。
五、本協議履行期間土地整理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水電并安裝。
六、如因葡萄園區內項目得到國家政策性補助的由乙方受益。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修改或解除協議,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損失。本協議未經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協議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甲方要終止協議提前一年通知乙方或者重新續簽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建設**鎮圍村山場村民小組的承包土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等自愿的原則,雙方互惠互利。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作合同。
一、承包的地點及面積
甲、乙雙方共同承包**市**區**鎮圍村村委山場村民小組的閑置土地及山坡地,承包面積畝。
二、土地承包期限
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從20**年5月 日起至20**年5月 日共壹拾陸年,建設期為壹年。
三、甲方權力及義務
1、由甲方人員擔任開發項目的法定代表人,并負責組建項目的經營管理機構,對開發經營項目進行統一管理,自負盈虧。
2、在不違反本合同和相關法律的情況下,甲方有充分自主經營權,甲方權按自己的經營方式經營自行決定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出租。(如全轉包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第三者發生承包關系)。土地承包金仍然由甲方繳納。甲方在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甲方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解決好山場村村民關系,不給村民鬧事,不影響甲方正常經營。
2、承包地范圍內,場地*整工作由乙方全權負責,*整山頭費用由甲方負責,魚塘部份填土*整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承包金交租方法及承包金計算
1、前四年,從20**年5月 日起至20**年5月 日止,甲方按每年每畝x元交給乙方。
2、第五年開始,至承包期結束,即從20**年5月 日起至20**年5月 日止,甲方按每年每畝x元交給乙方。
3、承包金交租時,每半年交租一次,若甲方資金周轉困難,可分三次交付給乙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在承包期內,需要整塊地轉讓給他人,必須征得乙方同意方可辦理,補充協議條款,甲、乙雙方一樣按本合作協議執行。補充協議的四年承包金按第五條第2款執行。
2、甲、乙雙方負責人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乙方的繼承人有權繼承本合同的權利并承擔相應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除出現本合同規定甲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情況外,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
4、承包地內豬欄賠償費用及村口8m寬道路投資費用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5、在合同簽約前,乙方前期投資費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20**年**月 日20**年**月 日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組,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4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就葛根種植項目合作事宜達成共識,特訂立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
葛根種植及種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點
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里仁村大茨塘
三、占地面積:
100畝
四、合作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適合種植葛根的土地100畝。
2、甲方免費提供100畝葛根首期育種種苗,品種為,預計每畝株,共計株。
3、在葛根種植育種期內,由首期葛根種苗枝條培育的后期種苗銷售收入,甲乙雙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種植的葛根塊根,甲方根據甲方的收購價格定向收購,該葛根塊根銷售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
(1)、產品質量:以云南省農科院檢測標準確定產品等級和質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產品的收購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車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購,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首期100畝種苗供應及相關的項目申報工作,申報所得相關的*扶持資金,全部作為葛根種植專項款,由甲乙雙方協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培訓種植技術骨干和業務指導,負責本基地范圍內葛根種植管養技術日常業務指導。
3、甲方對項目的發展進行指導和管理監督。
(二)乙方職責
1、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按時組織人員完成種植。
2、乙方負責購買相應的農機,產權歸乙方所有。
3、乙方對葛根種植和育苗進行田間管理,做好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負責具體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質量關。
七、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原則:雙方對葛根種苗銷售收入,依據雙方確定認可的定額種植成本計算銷售利潤,并進行稅后銷售凈利潤的分配。
2、稅后銷售凈利潤的定義:經過葛根枝條培育而成的全部種苗銷售收入,除去雙方認可的定額種植成,及因此發生的稅費(如果有)后所得的稅后凈利潤。
3、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對稅后銷售凈利潤按5:5分成。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予以協商解決,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與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以書面形式作出,因此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違約
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各自承擔約定的合作義務,若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4)
——合作種植協議書3篇
合作種植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內容
1、甲方自愿決定在乙方所在地建立早市番茄上規模的番茄產銷聯營基地,所需購銷金和技術輔導由甲方負責,并保證對種植成熟且規定質量標準的產品進行定價統購。
2、乙方自愿與甲方合作,按照甲方要求確定種植產品面積 畝,并全權負責田間的種植、移栽、補栽、搭架、捆扎、梳果、施肥、澆灌、病蟲害防治、采收等所有田間管理工作,服從甲方的管理安排和技術指導。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所選用的種植品種為優質高產、抗病力強的無限生長石頭型新品番茄種,其生長期長,結果批數多,產量每畝可達10000-25000斤,甲方所提供的番茄種苗為每畝兩千余元(含育苗費),但鑒于種植戶初次對番茄種植技術和效益的擔憂及資金問題,種植戶自行墊付所需農藥、肥料等農資物品經費。
2、甲方負責番茄種子的前期育苗投入和管理,指派專業人員現場無償輔導種植戶進行科學播種、育苗、梳果、田間種植、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3、甲方負責回收協議內約定的產品,在當地包裝外運。
4、番茄當達到商品果采收標準時,甲方未及時收購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三、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在當地定點組織種植甲方所計劃的早市番茄土地,土壤達到沙壤土、澇能排、旱能灌大田,嚴格執行甲方技術輔導規程。
2、乙方應按甲方技術要求進行大田土壤消毒、播種及田間操作,采收種植戶應該嚴格按照甲方質量要求采收紅綠商品果,全權控制向外銷售產品,杜絕自外銷和自銷,若私自外銷和自銷,乙方應賠償甲方投入的全部損失。
3、番茄達到商品采收標準時,乙方未按時采收銷售,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種植戶的面積由組織者和甲方共同核實。
4、采收紅果時,留把剪蘋果把,掛紅線至綠果一律不收購,并將大小果分類,不分類按小果計價,如市場需要收購綠果時按甲方臨時通知。
四、質量標準、收購價格其他事項
1、種植戶所種植出的成品商品果由甲方獨家定價全程收購,其質量標準為單果重125克以上,達到無病蟲、無蟲眼、無疤、無裂果、無破損、無畸形、無空洞、太陽果、死苗的高品質商品果。
2、收購價格:番茄商品果達到125克以上的單果標準一律按 元/500克的"*均價格訂收,為了保護農戶的利益,100克以上125以下的單果,按0.2元/500克;低于100克一律不收。
3、甲方提供的番茄種為*新一代雜交優質新品高檔番茄種,如種子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補償種植戶土地占用損失費和種植投入的全部損失。
4、為嚴控外銷,禁止乙方私自銷售。
5、如乙方不按甲方種植操作規程種植所造成的減產或絕收,甲方概不承擔乙方的任何損失責任,并且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投入全部損失。如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叁仟元/畝作為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有效期從 至 止。如續簽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
電 話: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電 話:
年 月 日
合作種植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中央精神,以服務農民為宗旨,幫助農民致富奔小康,以民生健康為首要,經甲、已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公*、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公司加農戶聯合種植蔬菜事宜,制定本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種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種植面積與期限:種植面積____畝,從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加盟費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每畝加盟費用元。共計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提供種苗、農藥、化肥、蔬菜種植技術等。
2、負責制定乙方每年生產技術管理、操作規程,同時提供技術培訓,現場指導等服務,有權對乙方種植蔬菜地進行檢查、監督,對達不到標準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改正。
3、負責銷售所種植的蔬菜,對合格的產品實行按質論價,協助乙方將所收獲蔬菜按時出售。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土地、出人工及日常管理等所有工序。
2、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進行栽植、施肥、打藥及管理等,對種植基地所栽蔬菜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3、乙方在出售蔬菜時,將蔬菜運送至甲方指定收購地點,同時對蔬菜加以保護以防對蔬菜菜品損壞。
六、在出售蔬菜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做好采摘準備,甲、已雙方必須在場,公開當次出售的價格和數量,并當場做賬記錄。
七、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蔬菜,如乙方私自出售蔬菜一次,按當時出售蔬菜的數量及價格十倍處于罰款。
八、在生產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乙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所投資的一切經濟損失,對受災部分雙方應及時處理,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九、結算方式:在每月的二十五日,甲方統計好乙方每次出售蔬菜的單價及數量,如實支付乙方應的款額。
十、在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協議約定的每項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必須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帶來的經濟損失五倍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簽字后出現的問題,甲乙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5)
——土地入股合作協議書3篇
土地入股合作協議書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年,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組,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簽訂日期:20年月日
土地入股注意事項:
1、土地出資是使用權出資,而不是所有權。
2、用于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國有土地,而且經過有償出讓。
(1)能夠作為財產權進行轉讓的只是國有土地使用權;
(2)從國家無償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依法不能作為出資使用,必須先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否則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8條規定,存在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風險。
(3)以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外投資,則必須先將集體土地通過“招拍掛”途徑變為國有土地。
3、用于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未設權利負擔。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6)
——蔬菜種植合作協議書 (菁華4篇)
蔬菜種植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內容概況:
1、種植地點:。
2、認購種植面積: 單元(一個單元為100畝,最多認購3個單元)。
3、合作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種植品種: 。
二、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三、收益分成及結算方式
1、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的70%歸甲方所有;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的30%歸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在本項目經營過程中,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對上年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按甲乙雙方所訂立的比例結算一次。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種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規格為2年樹齡, 50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須符合國家農業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術規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質保期為甲方保證苗木自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正常存活個月,若在質保期間發生苗木壞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須無條件向乙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苗木。
2、甲方有權對乙方種植過程的操作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負責財務人員的安排,以便雙方及時了解本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2、由于本項目采用有機種植,因此苗木在栽植、養護及管理等過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關化肥及農藥。
3、若苗木質保期過后,發生苗木壞死或假存活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苗木。
4、嚴格按照國家農業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術規程》要求進行栽植、養護及管理等,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5、乙方種植苗木時,每棵苗木的種植樹穴規格為70cm*10cm*60cm.
6、乙方在每畝土地種植苗木數量上限為100棵,若需要增加種植數量則需要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實,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實一次,按當次出售總價的作為罰款支付給甲方。
8、乙方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合作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該土地的苗木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設施,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10、合作期滿后,甲方在本項目選擇新的\\\\\\\\\\\\\\\\\\\\\\\\\\\\\\\\\\\\\\\\\\\\\\\\\\\\\\\\\\\\\\\\\\\\\\\\\\\\\\\\\\\\\\\\\\\\\\\\\\\\\\\\\\\\\\\\\\\\\\\\\\\\\\\\\\\\\\\\\\\\\\\\\\\\\\\\\\\\\\\\\\\\\\\\\\\\\\\\\\\\\\\\\\\\\\\\\\\\\\\\\\\\\\\\\\\\\\\\\\\\\\\\\\\\\\\\\\\\\\\\\\\\\\\\\\\\\\\\\\\\\\\\\\\\\\\\\\\\\\\\\\\\\\\\\\\\\\\\\\\\\\\\\\\\\\\\\\\\\\\\\\\\\\\\\\\\\\\\\\\\\\\\\\\\\\\\\\\\\\\\\\\\\\\\\\\\\\\\\\\\\\\\\\\\\\\\\\\\\\\\\\\\\\\\\\\\\\\\\\\\\\\\\\\\\\\\\\\\\\\\\\\\\\\\\\\\\\\\\\\\\\\\\\\\\\\\\\\\\\\\\\\\\\\\\\\\\\\\\\\\\\\\\\\\\\\\\\\\\\\\\\\\\\\\\\\\\\\\\\\\\\\\\\\\\\\\\\\\\\\\\\\\\\\\\\\\\\\\\\\\\\\\\\\\\\\\\\\\\\\\\\\\\\\\\\\\\\\\\\\\\\\\\\\\\\\\\\\\\\\\\\\\\\\\\\\\\\\\\\\\\\\\\\\\\\\\\\\\\\\\\\\\\\\\\\\\\\\\\\\\\\\\\\\\\\\\\\\\\\\\\\\\\\\\\\\\\\\\\\\\\\\\\\\\\\\\\\\\\\\\\\\\\\\\\\\\\\\\\\\\\\\\\\\\\\\\\\\\\\\\\\\\\\\\\\\\\\\\\\\\\\\\\\\\\\\\\\\\\\\\\\\\\\\\\\\\\\\\\\\\\\\\\\\\\\\\\\\\\\\\\\\\\\\\\\\\\\\\\\\\\\\\\\\\\\\\\\\\\\\\\\\\\\\\\\\\\\\\\\\\\\\\\\\\\\\\\\\\\\\\\\\\\\\\\\\\\\\\\\\\\\\\\\\\\\\\\\\\\\\\\\\\\\\\\\\\\\\\\\\\\\\"合作伙伴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下一次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 。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協議,則本項目所產生的收益及資產一切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按 元/畝計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資料,可根據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 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可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蔬菜種植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不斷滿足舟山蔬菜市場的需求,提供更多的綠色蔬菜貨源,由市農林局、舟山市場集團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考察論證,達成一致共識,具體如下:
第一章合作項目及基地
第一條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舟山市農科院
第二條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_______蔬菜種植示范基地。主要從事以綠色蔬菜和先進種植業基地建設及先進產品、技術的應用與推廣。
第三條地址:定海區馬岙鄉三星存社區
第二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投資規模
第四條甲、乙雙方本著擴大綠色蔬菜種植規模,由目前的100畝逐步將種植
面積不斷擴大到300畝,更好、更多地為當地市場提供高品質的蔬菜品種。決定共同投資______元組建合資公司,在馬岙鄉建立_________蔬
菜種植基地。基地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章投資方式反比例分配
第五條甲方以流轉租用的_____畝土地種植期限作為投資,價值_____元。乙方負責種源投資及基地基礎建設投資。(基礎建設包括種植規劃、農田改造、工廠化設施建設、水、電、路、橋、通訊等)
第六條種植時間為乙方基地基礎建設好以后。種苗、人工、收割、加工、包裝、
運輸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股份比例為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第四章三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基地建設授權委托書。
2、甲方負責基地建設指導和對合資公司的宏觀管理。
3、甲方負責蔬菜深加工指導及營銷指導、負責產品回收。
4、甲方負責基地的不斷擴大、新農業示范區的推廣。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基地建設的規劃具體實施。包括農田改造、水利改造、種植設施加工房、管理房等設施的建設。
2、乙方負責基地的日常生產、用工、產品運輸管理。
3、乙方負責產品的質量和深加工的品質。
4、乙方負責合資公司的財務核算,嚴格控制成本,為投資方創利。
技術顧問方(市農科院)丙方
1、丙方負責基地的種植布局和建設改造設施方案。
2、丙方負責基地現代化農業的種植技術指導。
3、丙方負責基地種植人員的免費技術培訓。
4、丙方負責現代農業示范區的建設指導和技術推廣。
第五章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九條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研究通過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任何一方違約,被侵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六章合作期限
第十一條合作期限為___年。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第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條參照本合同的原則可訂立附屬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丙三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第十三條市農科院作為現代農業技術推廣應用為基礎的技術顧問,不參與資本投資。基地為農科院提供部分土地和設施作為新農業的示范推廣。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蔬菜種植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一、藥材種苗規劃表: 元/公斤
二、甲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給乙方提供優質藥材種子(發芽率達80%以上),免費提供技術資料。乙方自播種之日起,因種子質量原因造成不發芽,在一個月內,經甲方核實后,可補發種子,(所補種子不再收費),如超期甲方拒絕補種。如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按雙方所定日期,甲方提前備好乙方所需全部種子,如耽誤乙方播種日期,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賠。
3、甲方負責派技術人員到乙方負責種植、管理、采收、加工過程中的指導工作,每畝技術費20元。因技術指導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回收合同內全部藥材產品,以低于市場價(以亳州等藥材交易市場交易價)10-15%收購,保證現金收購。質量要求:以身干(水分含量低于10%)無雜、無霉變、無蟲蛀為收購統一標準,對不合格產品,經雙方協商甲方以質論價收購。
三、乙方權利與責任:
1、乙方負責土地、水源、肥料、農藥生產管理和種苗的一切費用。
2、甲方備好種子后,乙方必須在規定日期前來提貨,如乙方不按規定日期提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以方賠償(運費由乙方支付)。
3、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及時落實合同面積,雙方對種植區確認后,乙方不得單方面變更面積或種植區,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4、甲方技術人員到乙方后,乙方負責技術人員的食宿及人身安全。并聽從技術人員的指導,如不按技術要求種植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5、藥材產出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安排收購事宜,負責協商工商、稅務等稅費,安全送出乙方境內,如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
6、藥材產出后不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藥材產品銷售給他人,如有流失要按保護價以上價格的利潤賠償給甲方。
四、在藥材生產過程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失,不屬雙方責任。
五、種款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預付總款的50%定金,剩余種款乙方提貨時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款憑證為據。
六、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直至法院解決。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自x年x月x日止。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蔬菜種植合作協議書4
甲方:身份證:
聯系電話:地址:
乙方:身份證:
聯系電話: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內容概況:
1、種植地點:
2、認購種植面積:單元(一個單元為100畝,最多認購3個單元)。
3、合作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種植品種: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三、收益分成及結算方式
1、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的70%歸甲方所有;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的30%歸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在本項目經營過程中,每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月日內,對上年所產生苗木果實銷售盈利總額按甲乙雙方所訂立的比例結算一次。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種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規格為2年樹齡,50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須符合國家農業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術規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質保期為甲方保證苗木自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正常存活個月,若在質保期間發生苗木壞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須無條件向乙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苗木。
2、甲方有權對乙方種植過程的操作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負責財務人員的安排,以便雙方及時了解本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2、由于本項目采用有機種植,因此苗木在栽植、養護及管理等過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關化肥及農藥。
3、若苗木質保期過后,發生苗木壞死或假存活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苗木。
4、嚴格按照國家農業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術規程》要求進行栽植、養護及管理等,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5、乙方種植苗木時,每棵苗木的種植樹穴規格為70cmx10cm**60cm.
6、乙方在每畝土地種植苗木數量上限為100棵,若需要增加種植數量則需要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實,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實一次,按當次出售總價的作為罰款支付給甲方。
8、乙方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合作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該土地的苗木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設施,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10、合作期滿后,甲方在本項目選擇新的合作伙伴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下一次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協議,則本項目所產生的收益及資產一切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按元/畝計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資料,可根據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可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種植合作協議書3篇(擴展7)
——簡易合作協議書
簡易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并為以后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在按照本協議第(二)部分中的詳細規定互相宣傳,實現互利共贏的目的。
2.甲乙雙方在其各自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須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注明:“該信息由**
單位提供”字樣,并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并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具體合作內容
1.乙方須主動提醒顧客,掃描中順君微信二維碼,添加關注并轉發指定文章,可以得到優惠。指定文章的內容包括乙方的企業簡介、形象展示、微信號等資料,由乙方提供。
2.甲方須在中順君微信服務號“合作商家”菜單中添加乙方信息,幫助乙方宣傳。
3.甲方須按照約定支付乙方提成(具體數額以實際協商為準);
4.甲乙雙方須誠信合作,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如有任何誤會須第一時間溝通解決,嚴禁以任何形式破壞對方形象。
5.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 日起到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蓋章: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