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2021年預算重點領域財政項目文本公開
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2021年部門預算重點領域財政項目文本具體項目公開如下:
一、撫仙湖徑流區休耕輪作農業面源污染檢測及效果評估項目
(一)立項依據
市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撫仙湖徑流區休耕輪作農業面源污染監測及效果評估工作的批復》(玉政復〔2018〕24號)。為保護治理撫仙湖,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撫仙湖徑流區自2018年開始對徑流區內壩區常年種植蔬菜的5.85萬畝耕地(農業面源污染核心區)實施休耕輪作,為有效評估休耕輪作取得的成效,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撫仙湖管理局開展休耕輪作跟蹤監測評估工作。
(二)項目實施單位
2018年4月25日市政府以《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撫仙湖徑流區休耕輪作農業面源污染監測及效果評估工作的批復》(玉政復〔2018〕24號)同意市撫管局為該項目實施主體,按此方案組織實施。
(三)項目基本概況
為掌握撫仙湖流域的基礎數據,形成較為完整的監測網絡體系和數據融合體系,從而了解不同休耕輪作方式對水環境改善的直接效應,構建完整的能夠追蹤氮磷等營養物質從流失到入湖全過程的模擬體系,對入湖負荷削減、地下水質改善、湖體水質效益等多個角度進行休耕輪作效果評估。開展實施規模、方式等因素的評估分析,形成科學合理的決策支持建議,為撫仙湖保護治理提供決策依據。需要對與撫仙湖水質、負荷密切相關的主要環境要素進行實時監測和數據整合,按照水文、氣象、雨量、地下水、水質六大類別要素的監測網點進行監測網絡建設。
(四)項目實施內容
《撫仙湖流域休耕輪作農業面源污染監測及效果評估實施方案》在已有流域觀測體系基礎上,結合項目實施及流域管理需求,主要完成五個方面的內容:
1、監測網絡建設。完成7個水文站、6個氣象站、14個雨量站建設。2、基礎數據調查與監測。完成基礎數據調查、獲取、整編、錄入工作,形成基礎數據集,作為支撐項目模型體系構建的基礎性工作。3、休耕輪作跟蹤監測。針對流域內的主要重污染農業種植類型和休耕輪作工程種植方式,共計建設44個徑流小區,開展化肥施用、地表徑流、滲漏等流失途徑的水質觀測。4、模型構建與效益評估。構建撫仙湖流域水文水質模型、撫仙湖三維水質水動力模型、撫仙湖水生態模型、撫仙湖流域地下水地表水耦合模型,并利用實測數據進行參數校定,完成階段性校準,該體系可對休耕輪作效益進行初步評估。信息化系統完成系統功能與界面的設計,完成休耕輪作監測數據管理功能及頁面等的開發。5、數據融合與工程管理系統建設。形成具備數據管理、工程管理的系統。
(五)資金安排情況
項目概算投資1692.18萬元,分為三個標段進行招標及實施,一標段為撫仙湖流域水文站項目,建設費用控制在266.72萬元以內;二標段為撫仙湖流域氣象雨量站項目,建設費用控制在126.45萬元以內;三標段為跟蹤監測及效果評估項目,建設費用控制在1299.01萬元以內。該項目于2018年開始實施,按方案逐年實施,2021年按項目實施情況安排資金357.22萬元。
(六)項目實施計劃
合同期限自2018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運營維護期為項目竣工驗收后1年,時限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如果項目竣工驗收推遲,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運行維護期順延;運行維護期的工作內容主要為數據融合與工程管理系統的運營維護,如果項目提前竣工驗收,運行維護期仍持續至2022年6月15日。
(七)項目實施成效
實施休耕輪作的本質是通過減少化肥施用降低氮磷營養物質流失至水環境的水平與風險,其可能的效益主要體現在5個方面:1、土壤中氮磷營養物質含量減少;2、地下水氮磷營養物質含量減少;3、土壤中滲漏水氮磷營養物質含量減少;4、河道氮磷營養物質含量減少;5、湖泊水體氮磷營養物質含量減少;其中前4項效益主要體現在流域污染減少,第五項效益體現在水體的水質改善。通過對撫仙湖休耕輪作區土壤、地下水水質、滲漏液水質、河流水質等方面在休耕輪作前后的監測可初步對比分析休耕輪作效益?;诒卷椖咳牒恿?、土樣、地下水和滲漏液的觀測數據,結合所收集到的撫仙湖流域休耕前的相關數據,進行休耕輪作效益的初步評估。
二、2019年漁業發展與船舶報廢拆解更新補助項目
(一)立項依據 省農業廳《云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玉溪市撫仙湖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云農漁(2018)27號)。
(二)項目實施單位 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
(三)項目基本概況
根據《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規劃》(農辦漁(2018)1號)、《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項目實施管理細則(試行)(農漁計函【2017】46號)》通知精神,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向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上報了《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關于玉溪市撫仙湖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項目實施方案》,獲省農業廳《云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玉溪市撫仙湖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云農漁(2018)27號),玉溪市政府上報《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關于申報建設撫仙湖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項目的請示》(玉撫管請【2018】25號)等文件,在撫仙湖實施漁港升級改造項目。項目地點位于江川區胡家灣,在撫仙湖西岸隔河社區胡家灣村沙灘。
(四)項目實施內容
該項目擬建浮動碼頭一座(面積380平方米,主浮橋寬3米,支浮橋寬2米),鋼躉船一艘(長31.5米、寬8米),浮式防波堤一座(寬4米),滑道一座(長22米、寬6米);岸上設置木結構值班房2間(18 平方米)、倉庫15平方米,鋼結構燈塔一座(高8米),連接路、人行道、環保及綠化等設施。
(五)資金安排情況
項目總投資控制在909.55萬元以內,資金來源由中央國內漁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專項轉移支付資金800萬元,市級自籌109.55萬元,目前909.55萬元資金已全部到位,根據工程進度2021年還需支付資金605.53萬元。
(六)項目實施計劃
該項目于2019年開始實施,2021年3月25日開工建設,2021年12月4日通過參建四方的初步驗收,目前,正在對初驗和試運行發現問題進行整改,計劃于2021年全面完工。
(七)項目實施成效
該項目的實施,有效解決了撫仙湖綜合行政執法二大隊無漁政執法和漁船檢驗碼頭的問題,對促進撫仙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和撫仙湖漁業資源管理,實現市委市政府撫仙湖保護治理目標提高了強大基礎設施保障。
三、“三湖”執法協管項目
(一)立項依據
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撫仙湖保護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意見》(玉政發﹝2010﹞92號)精神,市撫管局聘請協管員作為撫仙湖保護管理工作中的補充力量和輔助隊伍。為進一步保護和管理好“三湖”,《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撫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計劃》(玉政辦函〔2018〕79號)中提出:由市財政局、市撫仙湖管理局牽頭明確星云湖、杞麓湖協管員人數,工資待遇參照玉溪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同時“三湖”協管員經費來源由市財政局牽頭按照現行財政供給方式全額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二)項目實施單位 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
(三)項目基本概況
為進一步抓好撫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護管理工作,推進“三湖”保護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緩解“三湖”保護任務繁重、在編人員執法力量不足不夠的實情,組建執法協管隊伍。2021年12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三家單位聯合審批同意核定我局2021年使用編外人員(協管員)220人。
(四)項目實施內容
市撫仙湖管理局按照《玉溪市財政局關于2019-2021年度市級單位勞務派遣定點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玉財采〔2018〕23號)文件要求,與市財政局確定定點服務企業中的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宗鑫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通過公開招聘后,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220名人員到市撫仙湖管理局協管員崗位使用,其中:撫仙湖100人、星云湖60人、杞麓湖60人。
(五)資金安排情況
“三湖”執法協管項目經費預算673.2萬元,按照《“三湖”執法協管項目實施方案》,計劃工資、保險等經費支出占總經費的92%,被裝購置費經費支出占總經費的約4.8%,辦公設備購置支出占總經費的約3.2%。
(六)項目實施計劃
根據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核定的2021年市撫仙湖管理局協管員(編外人員)人數及目前在用的勞務派遣人員情況,2021年期間由勞務派遣公司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空缺人員后,派遣人員到市撫仙湖管理局協管員崗位使用,計劃到2021年底,共使用協管員220人。
(七)項目實施成效
執法協管員作為“三湖”保護管理工作中的補充力量和輔助隊伍,協助市撫仙湖管理局執法人員嚴格執行“三湖”保護條例,向“三湖”周邊村民和游客宣傳“三湖”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中央、省、市有關政策、決議等;協助執法隊員開展“三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對“三湖”水政、漁政、重大項目建設、入湖河道、環境衛生、水上安全等進行全天候日巡查;對違反“三湖”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報告,并督促改正等。通過各項工作的開展,加強“三湖”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執法能力,有效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同時提高沿湖群眾環保意識,形成人人重視環境保護,營造愛湖護湖的良好氣氛。
四、“三湖”退田還湖土地租金項目
(一)立項依據
玉溪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2年第11期,明確:從2012年起,撫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退田還湖,市級財政按每畝1500元給予資金補助,補助面積以實際退出面積為準。
(二)項目實施單位
澄江市、江川區、通??h人民政府
(三)項目基本概況
“三湖”退田還湖是實施“退調保”戰略的重要舉措,是構成湖泊生態屏障的重要途徑。該項目市政府在2012年第11期《關于加強”三湖“保護治理相關事宜的專題會議紀要》明確:從2012年起,撫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退田還湖,市政府綜合考慮沿湖三縣財政承受能力和補給群眾的標準,市級財政按每年每畝1500元給予資金補助,補助面積以實際退出面積為準,其中:撫仙湖一級保護區退田、退房、退塘原還湖面積5966.81畝、星云湖一級保護區退田還湖面積2380.7047畝、杞麓湖“四退三還”退出面積6600畝。
(四)項目實施內容
根據市政府2012年第11期《關于加強”三湖“保護治理相關事宜的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對“三湖”退田、退房、退塘還湖實際退出面積,市財政財政按每畝1500元給予補助,且該項目土地租金不僅為市級承擔部份,縣級還需配套一部份資金。退出面積各部情況是:撫仙湖一級保護區退田、退房、退塘原還湖面積5966.81畝、星云湖一級保護區退田還湖面積2380.7047畝、杞麓湖“四退三還”退出面積6600畝。
(五)資金安排情況
該項目退田還湖土地租金,每年市級財政需承擔2242.13萬元,其中:撫仙湖市級承擔土地租金895.02萬元;星云湖市級承擔土地租金357.11萬元;杞麓湖市級承擔土地租金990萬元。
(六)項目實施計劃
該項目土地租金市縣共同承擔,因此,在每年市級財政批復預算后,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按程序申報資金撥付,之后在每年5月前由市財政及時下達縣市區,由縣市區加上其應配套部分下撥到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兌現。
(七)項目實施成效
該項目退田退房退塘還湖,截污治污、建設濕地、植樹造林,首先是建設清潔的村莊、清潔的河道、清潔的家園,讓入湖水質到達相關要求,達到入湖標準,確保撫仙湖永葆一類水質,星云湖、杞麓湖水質逐漸向好;其次是打造美麗的湖濱環境,讓沿湖群眾及游客享受美景,流連忘返;第三土地租金是被租地群眾的收入來源之一,按時兌現,對確保群眾收入、維護社會穩定意義重大。
五、非稅收入安排本級非工程項目專項資金、非稅收入安排對下非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兩個項目
(一)立項依據
玉政辦發(2017)49號《玉溪市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辦法》,云價收費(2013)130號《關于撫仙湖資源保護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及玉政發(2013)236號《玉溪市撫仙湖資源保護費資金管理辦法》、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管理辦法、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
(二)項目實施單位
非稅收入安排本級非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實施單位是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非稅收入安排對下非工程項目專項資金是對下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實施單位涉及澄江市、江川區、通??h等沿湖市區縣。
(三)項目基本概況
按“取之于湖,用之于湖”的原則,將征收的漁業資源增殖費和水資源費,清欠歷年撫仙湖資源保護費、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按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安排資金專項用于入湖河道管理護、環境衛生整治、改善綜合執法設施裝備、加大湖泊保護宣傳、土著魚增殖放流、水政漁政管理等支出,2021年計劃征收撫仙湖資源保護費542.75萬元,漁業資源增殖費500萬(其中:撫仙湖110萬、星云湖280萬、杞麓湖110萬元),水資源費51萬,罰沒收入40萬元,扣除統籌及基本支出后,項目支出預計安排1070.05萬元,其中:本級支出891.5萬元,主要用于綜合執法環境及裝備改善、土著魚增殖放流、水政漁政航政管理等;對下轉移支付主要用于沿湖環境衛生和部份入湖河道綜合整治。
(四)項目實施內容
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撫仙湖資源保護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發【2013】236號)、《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征收使用辦法》、《玉溪市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按??顚S?、取之于湖用之于湖的支出原則,征收使用漁業資源增殖費和水資源費,清欠歷年撫仙湖資源保護費,非稅收入安排資金專項用于入湖河道管理護、環境衛生整治、入湖河道管理護、改善綜合執法設施裝備、加大湖泊保護宣傳、土著魚增殖放流、水政漁政管理等支出,根據非稅收入管理辦法扣除統籌后,項目支出預計安排1070.05萬元,其中:本級支出871.5萬元,主要用于綜合執法環境、執法裝備改善,土著魚增殖放流,水政漁政航政管理等;對下轉移支付198.55萬元,主要用于祿充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和入湖河道管護支出。
(五)資金安排情況
本級支出871.5萬元計劃安排具體項目如下:
1.執法業務用房危房改造100萬元,三大隊執法業務用房經鑒定為D級危房,急需進行排危,需多方籌措資金進行危房改造;2.資源保護費代征手續費28萬元,撫仙湖資源保護費由稅務部門代征,需按征收額的5%支付代征手續費;3.湖泊保護執法宣傳經費30萬元,與玉溪電視臺、玉溪日報社等多家媒體鑒定宣傳協議,進行湖泊保護宣傳;4.漁政制服更換214.5萬元,按上級文件規定,預計2021年需進行漁政制服更換;5.撫仙湖、星云湖禁漁期漁船歸港看守24萬,按歸港漁船每條100元測算,撫仙湖預計歸港1800條、星云湖預計600條;6.土著魚增殖放流390萬,杞麓鯉預計采購110萬尾,每尾按1元計算;鰱魚魚苗按每公斤11元詢價購買;7.“三湖”水上安全應急救援30萬,撫仙湖應急救援演練經費10萬、星云湖應急救援演練經費10萬、杞麓湖應急救援演練經費10萬;8.杞麓湖禁漁區劃定經費12萬元,禁漁區范圍內設置標識標牌費6萬元、勘測定界費2萬元、召開專家論證會會務費及論證費2萬元,立項前期等費用2萬元;9.漁政管理及綜合執法經費12.75萬元。預計用于執法設備購置,按采購程序采購;10.“三湖”水量計劃調度編制經費18.75萬元。與市水文局簽定編制協議;11.“三湖”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制定11.5萬元。
對下轉移支付198.55萬元,計劃用于1.澄江市148.55萬元,其中:撫仙湖環境衛生綜合整治108.55萬,主要是撫仙湖祿充景區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減少入湖污染;入湖河道管護40萬元,入湖河流每年需由所在鄉鎮進行淤泥、雜草清除等管護工作,資金由市財政下達縣區財政。2.江川區星云湖入湖河道綜合整治30萬。3.通海縣杞麓湖入湖河道綜合整治20。
(六)項目實施計劃
非稅收入征收工作屬撫管局工作職責之一,按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規定,非稅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每年均有支出發生,一個預算年度的收入安排一個預算年度的支出,因此2021年該項目開展時間為2021年1月至12月,具體項目實施時間為6月、8月、10月,計劃于2021年9月前完成資金申報核撥并投入到項目建設中,盡快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七)項目實施成效
依法征收各項收費收入,按“取之于湖用之于湖”的原則,有效補充湖泊保護資金的不足,資金的投入使用對泊湖水政、漁政、航政等管理起到促進作用,同時漁業資源增殖保護的投入逐漸恢復物種資源,提高湖泊水生態平衡了泊生態環境保護,湖泊綜合執法和宣傳提高了沿湖群眾及游客愛湖護湖意識,確保撫仙湖持續穩定保持一類水質,星云湖、杞麓湖水質逐漸向好,保持湖泊生態,讓沿湖群眾及游客永享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