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完整文檔),供大家參考。
2022年**市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工作,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根據**市《法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總體工作要求,結合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實際,現制定2022年**市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工作要點。
一、強化法治建設組織領導
1.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常態化學法制度,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通過黨委中心組會議學法、集中培訓學法、庭審旁聽學法、法制講座、網絡學法、科室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多種形式,系統學習***法治思想,深刻領會豐富內涵、精準把握核心要義,學深悟透、融會貫通,著力提升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年度至少安排X次領導班子法治專題學習,至少開展X次領導班子成員及機關工作人員旁聽人民法院庭審活動。(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辦公室,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監察支隊)
2.不斷加強黨對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確保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通過制定年度工作要點,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切實把黨的領導真正貫徹落實到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工作全過程。(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監察支隊)
二、依法履職提升服務效能
3.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主動融入長三角區域營商環境建設,積極促進滬蘇營商環境“同城化”。通過規范審批中介服務、精簡行政審批材料、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實行安全風險報告、提供培訓需求服務、實行“安責險”惠企政策、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等措施,為營商提供安全穩定環境。(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危化處、基礎處、規劃科技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4.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著力服務保障“六穩”“六保”,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進一步壓縮許可辦件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助推“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優化審批事項辦理流程,提高即辦件占比,方便企業群眾辦事。繼續深化事中事后安全監管,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對已列入“雙隨機”聯合檢查名單的企業原則上不再進行單獨檢查。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和其他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調合作,實現市場主體證照監管信息互聯、數據共享,制定完善各項業務領域事中事后監管辦法,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危化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監察支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5.加快推進安全生產地方立法。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嚴格遵循《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及《**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情況下,因地制宜,結合《**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等省規章內容,推動出臺《**市安全生產條例》,通過地方性立法解決部分安全生產領域“分不清”“沒人管”“管不好”監管痼疾。在立法過程中,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對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立法內容,充分聽取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對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事項加強論證咨詢,推進對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工作。(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監察支隊)
6.依法依規制定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范審核流程,嚴格審核標準,強化審核責任,提升規范性文件質量。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均要納入合法性審核范圍,確保實現全覆蓋,做到應審必審。起草部門要對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必要性、依據、擬規范的主要內容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說明,充分聽取生產經營單位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嚴守權責清單,嚴格流程標準。切實做好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工作,定期清理規范性文件,對不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上位法相抵觸或有違公平的規范性文件,及時予以修改和廢止,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監察支隊)
四、依法規范行政決策行為
7.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和《**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切實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質量,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功能,確保所有重大行政決策都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過程記錄、材料歸檔管理和后評估制度,組織開展重大行政決策“曬目錄、督程序”專項規范活動,以目錄化管理推動決策程序啟動和運行規范化。(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監察支隊)
8.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定程序。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一般不少于30日,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或存在較大分歧的,依法召開聽證會。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專業機構開展論證。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黨委會討論。不斷拓展法律顧問參與行政決策制度的途徑和方式,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救濟”的原則,全程參與行政事務處理。重大行政決策一經作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監察支隊)。
五、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9.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認真落實中央和省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部署,出臺《**市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將法律法規賦予應急管理部門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進行整合,組建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完善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和能力建設。(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監察支隊,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
10.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加強基層和一線執法力量,推動執法人員、經費、資源、裝備等向基層傾斜,強化對鄉鎮(街道、開發區)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建立監管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定期輪訓和考核制度,推動基層執法人員熟練掌握行政執法程序,提高執法辦案能力。(牽頭單位:監察支隊,責任部門: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六、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1.全面落實執法“三項制度”。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督促業務部門在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許可等職責時,切實做到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過程全程留痕、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全面實現行政執法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用好“**省安全生產執法系統”全過程記錄功能,加強行政處罰重要節點和關鍵環節的行政執法監督抽查,及時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行政權力規范化運行。(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監察支隊,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12.全面提升精準執法+優質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市、縣級市(區)、鎮(街道、開發區)三級協調聯動機制,統籌編制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各層級執法管轄范圍和重點,聯合實施執法檢查,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提高監管執法效能。依據各行業、領域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嚴格落實問題隱患認定、責令整改(行政處罰)、整改復查“三部曲”,做到閉環執法,問題隱患整改到位。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做到見違必糾,該罰必罰,處罰有據。對重點企業實行“執法告知、現場檢查、交流反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和“執法+專家”三位一體執法模式。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應用,加大智能化、便攜式執法儀器和裝備使用,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監管執法效能。推動各行業監管部門對新修訂《安全生產法》的實施運用,加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牽頭單位:監察支隊,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13.持續強化“兩法銜接”工作。落實《**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持續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溝通協調,健全“兩法銜接”制度保障,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案情通報、信息共享、定期會商等工作機制,嚴格執行移送標準,嚴謹規范移送程序,防止有案難移、有案不移和不查不辦、以罰代刑現象。加強市、縣級市(區)兩級聯動,通過任務清單管理、信息化共享等舉措,做實做細“兩法銜接”、公益訴訟工作。(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調查評估處、監察支隊,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14.加強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執行信用信息“雙公示”管理規定,按時上傳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平臺,推進信用信息共用共享,切實營造失信懲戒警示氛圍。參照國家發改委即將出臺的《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試行)》,配套完善我市安全生產領域信用主體信用修復制度,明確企業信用修復條件、標準和程序,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制定實施《**市安全生產領域信用監管實施辦法》,明確信用信息歸集、信用承諾、分類分級監管、聯合懲戒等要求,進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產信用監督管理體系。(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15.提升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嚴格執行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引導規范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培訓。進一步強化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體系,做好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不斷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與響應機制,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制,加強災情會商研判,建立政府組織協調、部門分工負責的突發災害事故聯動處置機制,加強軍地協同合作,定期開展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應急演練,推動應急響應工作不斷完善。(牽頭單位:應急指揮處、防旱防汛處、消防協調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
七、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機制
16.加強行政執法約束監督。按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有關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執法監督計劃,有計劃開展安全生產綜合、日常、專項監督工作。聯合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執法監督督察,規范安全生產執法行為,定期對監督督察情況進行通報。建立健全執法案卷抽查評查工作機制,在單位內部定期開展案卷自查基礎上,每月對下級開展網上巡查1次,通過采取分組集中、互評互查、交流點評的形式年度至少開展1次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工作,對案件辦理的程序、證據收集、法律適用、文書歸檔等進行全面體檢,持續提高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監察支隊,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
17.積極推進政務公開。認真貫徹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托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全面公開政務信息,對涉及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等公共監管信息,做到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牽頭單位: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八、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18.積極開展主題宣傳活動。深入推進安全宣傳“五進”、“百團進百萬企業千萬員工”、“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舉措,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推動安全責任落實,提升全民安全素養,凝聚安全發展共識,營造起全社會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宣傳教育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19.全面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實施“八五”普法規劃,開展憲法、民法典、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持續開展新《安全生產法》宣貫活動。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發布指導案例,加強以案釋法,提高企業法治意識,促進企業守法經營。廣泛運用“說理式”執法,將普法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宣傳教育處,責任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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