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上星期我去某保險公司投健康意外險,還沒填好保單,就被保險公司員工拉去又是量身高又是測體重的,之后他們說我超過了他們公司限定的“肥胖指數”,根據我目前的情況,必須多交15%的保險費。這不是明顯的歧視嗎?
老唐:我聽保險公司的朋友透露,投保人如果體重指數[體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大于28,就得加收保費,以身高1.65米為例,體重如果超過77公斤,投保人就得多交費了。體重超重越多,費用就會越高,而過于肥胖者甚至會被保險公司拒保。
毒先生:可肥胖并不是我的錯啊!保險的目的不就是“居安思危”嗎?再說我胖并不代表我不健康啊?
楚小姐:這種做法就是在歧視胖人。我自己就有過這樣的經歷,在投保前我已經被要求做身體檢查,證明我身體健康,沒有患病。但最后還是因為體重超出他們所謂的標準,被要求加錢。照這樣下去,以后肥胖者坐公交車、吃自助餐等,是否也要增加收費呢?
老唐:從醫學的角度看,胖人發生糖尿病、冠心病、心臟病等疾病的幾率比普通人高。
李先生:保險公司作為一種營利機構,本身就應該承擔一定的風險。如果人人都很健康,而且保證不生病,那要保險公司干嘛?
楚小姐:就是嘛!什么時候會生病是預料不到的,即便生病也沒有胖瘦之分,出臺這樣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會打擊消費者購買保險的積極性。保險公司接受投保不能分胖人和瘦人。
李先生:為什么要有這個肥胖指數呢?
老詹:關于這事我專門咨詢了朋友。保險公司是這樣解釋的:這實際是從客戶的角度出發。收進保費就要對客戶負責,保險公司屬于商業機構,若運營不好對客戶也沒有好處。舉個例子,如果他們收了100個客戶的保費,其中有一個人因為體重超重而引發疾病,公司就必須用這100個客戶交的錢給予相應賠償,如果有5個人都體重超標,那么潛在的風險系數就會更大。因此,公司必須嚴格把好這一關。
楚小姐:既然保險公司實行差別費率,對易患病的人群收取較高的保費,為何不對健康人群收取較低保費?保險公司在按照“正常人”體質和身體狀況核算保險費后,單純考慮到公司利潤而對易患病人群實行提高保費措施,而對那些與“正常人”有區別的不易生病的“特殊”人群并未考慮降低保費。很明顯,保險公司目前僅拿出單純對保持公司有利潤的人群實行差別對待,只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這違背了公平原則。
李先生:“買的沒有賣的精!”我看保險公司明擺著是在做不虧本的買賣。
老唐:我還了解到,除了肥胖人投保會被多收費外,40歲以下的糖尿病病人投保申請通常也是被保險公司拒保的。由于肥胖與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等全身慢性疾病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投保人一旦發病,保險公司就得承擔長期的巨額費用。保險公司的目的是贏利,它首要考慮的肯定是規避風險,我想這也是無可厚非的。關鍵的是能從關懷弱勢群體的角度出發,建立起一種切實有效的社會保障機制,這不只是保險公司一家的問題,更需要社會、政府、媒體等多方的參與。
楚小姐:有句話叫“天助自助者”,外界能給你的幫助都是有限的。從明兒起,我還是健身減肥要緊,等我鍛煉得“身苗體壯”時,保險公司要找我投保,我也得斟酌斟酌了!
李先生:沒錯,這也得感謝他們給我提個醒,從現在起我不管工作多忙,也要將健身列入日程,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才是給家人最好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