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木蘭詩》的原創,乃北魏時鮮卑民歌。其作為少數民族民歌,在中華民族胡漢文化融合中,始由南朝文人樂師改編為鼓角橫吹曲,方為南梁樂府曲辭,后經隋唐五代至宋,歷數百年,廣為流傳。最后,由北宋郭茂倩收入《樂府詩集》,定型為如今所見樂府體雜言詩的形貌。
然而,《樂府詩集》對《木蘭詩》文本的定格,借勢印刷術在宋代以來的高度發展,成版本的權威性,漸行湮沒了其它版本的存世流傳。這給后世鑒賞、研究該詩的文學及史學價值,留下了明顯的缺憾。
上世紀五十年代,葉圣陶等人曾校訂幾冊《文學》,做為中學語文課本。人教版1956年初中《文學》第四冊,就收編有《木蘭詩》。該版本第五段的末兩句“愿馳明駝千里足,送兒還故鄉。”在這冊《文學》第31頁有注:“明駝,就是駱駝。據唐代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說,明駝是能行千里的駱駝。”
但是,自上世紀六十年代初至今,我們的初中《語文》,泥執于《樂府詩集》版本的權威性,堅拒“明駝”于千里之外。并將此二句作“愿馳千里足,送兒還故鄉。”甚至,將其“千里足”,解釋為千里馬。
其實,不僅1956版的《文學》課本信賞“明駝”。另外,我們還可在朱東潤《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葉文玲《洛陽詩韻》、金庸《俠客行》等,更多文學大家的作品里欣賞到“明駝”一詞的意蘊情致。那么,何以這些文學大家都信賞“明駝”,而五十多年來的《語文》課本卻堅決抵制呢?
這個問題,雖是筆者二十多年前開始關注此事的起因,但到今天來說,面對這樣一樁文學史的千年公案,再問《語文》課本也實在沒必要了。因為,不僅當今學者,大都接受于那個時代后的中學教育,《木蘭詩》中千里馬的文化意象深入腦髓。就是往上說,千百年來,也無人從“明駝”的文化背景,來深入考量《木蘭詩》的民族文化特征及其非功利的平民意識在文學史上的意義。
就歷史而言,《木蘭詩》歷經唐宋時代漢文化高度輝煌的熔冶,都未能脫離其鮮卑民歌的品質,則其作為民歌,原發民間既不可否認,其最初形態,也未必不可以是個更其樸實簡單的小故事。這樣,從人事發生到形成傳唱口曲,在民間流傳中,要完成一首章節結構能被南朝文人矚目的曲辭,恐怕這時間的回溯,就不是陳釋智匠《古今樂錄》見載,上溯北魏定都洛陽這幾十年可以勘定的。反倒是孝文帝漢化,禁絕鮮卑語的使用,致使《木蘭詩》漢譯文本中的“明駝”,失去了語源學上的根據,而成為后世的關鍵存疑,才更說明,《木蘭詩》在北魏的鮮卑語流傳,是不會晚于孝文帝遷都洛陽的。
十年或十二年,戰事漫長乃是該詩的一層基本構因。而北魏王朝對“燕山胡騎”的戰爭,也只有太武帝拓跋燾橫掃柔然,或與此構因相稱。孝文帝及以下,無此氣概。
從文學的角度,簡單來說,《語文》將《木蘭詩》中的“千里足”解釋為千里馬,縱不涉嫌規避解釋“明駝”而篡改詩義,也至少是種粗率的雜糅意象。僅就這一點,筆者即以為,很有必要從文本的原創性、民族性、地域風情、文化情致、人物品格、人物定位、及其社會價值取向等等,來做一番切實的梳理,才好比較駝與馬在其中的是與非。
首先,今人對《木蘭詩》的鑒賞與評價,已很難準確感受其民歌的原創風貌,便是作為樂府曲辭的樂理情調,也非古曲專家不能評騭,其文學體裁的價值,則僅以雜言詩的意義影響于近世。因之,筆者在此,也只能就其詩情氣韻來講。
從閱讀的語感上說,在木蘭奔赴戰場的路上,其離鄉之苦,思念父母之情,運用五、五、七、九言遞進長句,一步一迭地敘情,氣韻悠長,情織綿深。然其句式重復,地物對稱,又為語境設限,未許悲情苦恨,暗了豪氣云天。
接下來,“萬里赴戎機,關山渡若飛。朔氣傳金柝,寒光照鐵衣。”盡以五言為句,鏗鏘激越,氣勢凌厲,將全詩的情節、語境都推向了高潮。但這高潮該如何回緩,如何舒展?“歸來見天子,天子坐明堂……”情節所變,激越有減,語言氣勢卻依然短促,終須有個氣韻舒暢的情調,來回緩上段的激越凌厲,且推出情節高潮之后氣韻更加高遠的新意境。
當此之際,“愿馳明駝千里足,送兒還故鄉”,在“木蘭不用尚書郎”這略得舒緩的長句之后,更以舒暢而高遠的氣韻,物諧情美的意境,成就了全詩高潮的氣韻與意境的完美節奏。
以上這三段,也正是該詩的主題核心所在,語言氣勢的跌宕抑揚,沒有這兩個七言長句便不能完美。唐詩的五七言絕律氣韻呆板就在于此,宋詞長短句的氣韻優美也正如此。得明此理,方知刪去“明駝”,不僅有失物諧情美,更使那樣一個相和而完美的語境,落得氣韻短蹙而意味窘急。
其次,鮮卑之祖曰東胡,早先隅居內蒙古東端大興安嶺地區,乃一弱小民族。東漢時迅速壯大,族群勢力取代匈奴,占據蒙古草原,包括河西走廊廣大地區。而這一地區,正是中國駱駝的產地。在鮮卑文化中,“明駝”當是早有的一種風情物語。而漢人耕戰,向以牛馬為驅,兩相比較,“明駝”絕對是該詩的民族特征與地域風情的真實存照。
段成式《酉陽雜俎·毛篇》:“駝,性羞。《木蘭》篇‘明駝千里腳’,多誤作鳴字。駝臥,腹不貼地,屈足漏明,則行千里。”在此,段氏以“屈足漏明”,來訓解明駝之“明”字,看是捉字釋義,茍簡牽強。然如上千年來,有關“明駝”的解釋,還就僅這段氏一家之言。
查一下《康熙字典》就能知道,早于段氏二百多年,唐初顏師古注解《前漢·西域傳》鄯善國多馲駝,早已有曰:“脊上肉鞍,隆高若封上,俗呼封牛。……又青海北,夏有熱風,傷行旅,風將至,駝先引頸鳴,以鼻口匿沙中,人見之,則以氈擁蔽口面,避其患,其臥腹不帖地,屈足,糞煙直上如狼煙。亦名橐駝。”駝鳴之說出于此,或乃其后唐人多誤“明駝”為“鳴駝”之由。
然而,《木蘭詩》自北魏民歌而來,其前并不見“明駝”于任何漢語典籍。此“明駝”,則更應是鮮卑語在北魏時的漢譯名詞,而與顏師古之“駝鳴”,在詞性上并不搭界。
段成式年輕時隨父親段文昌(曾多處為官,累遷宰相)轉徙各地,了解各地風土人情,視野開闊,更兼精研苦學,博覽包括官府秘籍在內大量圖書,以讀書為嗜,博學強記,知識淵博。其《酉陽雜俎》開列專條釋“駝”,要言就簡于“性羞”兩字,竟而特為“明駝”被誤“鳴”字勘誤,且引顏師古“其臥腹不帖地,屈足,”之言,又非附議“駝鳴”之說,即此可見“明駝”自是另有來歷。
《木蘭詩》之“明駝”,在段氏所處晚唐文人,還“多誤作鳴字”。段氏為訓解這一“明”字,也真煞費苦心。其所謂“腹不貼地,屈足漏明”,當然是屈脛而臥,股不盡屈,有以支撐腹不貼地,能見臥姿腹下兩側透明者,是駝神駿千里。
對于明駝之“明”字,盡管此說茍簡,但于駱駝臨時休息的一種臥姿(其實應該叫跪姿),倒十分真實。強壯的雙峰駝這樣跪臥休息時,因為后腿股段支撐,其后肷腹下兩則略有透明。尤其一種單峰駝,胸骨末端的外皮像有一個墊子支撐,取這種臥姿時向后的肚腹全不著地兩則透明。這才正是段氏以為取此臥姿者,可見腿力堅勁,千里不竭,歇臥猶自承軀離地,以此附合所引原句“明駝千里腳”,乃指腿力堅勁,而不是說駱駝蹄子。
今天我們所見《木蘭詩》的各種版本,有無“明駝”都是“千里足”。而段成式所據版本,確是“千里腳”。
“千里足”,源自公元前150年西漢詩學權威韓詩外傳:“使驥不得伯樂,安得千里之足”。而“腳”字到東漢《說文解字》,其義為脛,還不是“足”。
應該是兩晉以來,民間俗語以“腳”稱“足”,唐人杜甫才能“赤腳踏層冰”。盡管在唐代“腳”與“足”已有同義,但“腳”字謂指腿脛的原義肯定還在。絕不會像《現代漢語詞典》作為名詞的唯一解釋,僅以指稱“人和動物的腿的下端,接觸地面支持身體的部分”。
與《木蘭詩》同載《樂府詩集》卷二十五的,還有一首《隴頭流水歌辭》:“隴頭流水,流離西下。念吾一身,飄然曠野。//西上隴阪,羊腸九回。山高谷深,不覺腳酸。//手攀弱枝,足逾弱泥。”這里有“腳”有“足”,“腳”就明顯指的是腿脛。
“明駝”在木蘭詩中,顯然是最初民歌流傳中一原始意象,或說鮮卑族風情物語。因漢族文化早無此說,到在唐代,很多文人就以為是“鳴駝”在傳本之誤。而《木蘭詩》中的“腳”改“足”,乃因字義演化,卻正迎合了韓詩外傳“千里之足”。由唐末五代至宋元刻本,“明駝”一詞語源不詳,段氏所言,又不為疏薄大西北風物的中原文化據以信實,致有后人淺陋,更不顧民歌長句情調對曲辭行腔的重要,妄自漢化、詩化,從而休棄了“明駝”。
再次,亦足混淆是非的,是宋人樂史編寫《楊太真外傳》,講楊貴妃勾結安祿山,暗贈交趾貢品龍腦香,曾私發“明駝使”。這其實也就是編故事的杜撰了個名詞。到明代楊慎《丹鉛總錄卷十三》所謂訂訛,解釋這個“明駝”,雖也直接采用了段成式《酉陽雜俎》說,卻更演繹《楊太真外傳》之虛構,妄言唐代驛制設有“明駝使”,還“非邊塞軍機不得擅發”,以強調楊妃私發違制。若此果真,晚唐文人豈有不知,段氏又何須簡絲數米饒舌當時。憑常識,專職軍情的驛站只能是快馬,而事實是,上千年亦無人從唐代史料發見過“明駝使”,宋人杜撰可以坐實。
另外,今人鄭光禮認為,“明駝”即“名駝”(見鄭光禮《詞語考釋二題》,載《華南師院學報》1980年第2期)。
鄭先生以為,“明”、“名”乃古音通假。從《大戴禮·王言》鉤沉“明譽”,說“明譽”即“名譽”。而其所舉《大戴禮·王言》原文“至賞不費,而天下之士說(悅);天下之士說,則天下之明譽興。”講的是以禮治國,尊賢納士,不以資財靡費籠絡,而以禮制昭行天下。國策開明,士族樂于正當進身共襄國事,致國運昌隆,四海拱視,而天下美譽興贊。這里的明譽只可作贊譽解,要解釋成名譽可就有違事體了。
鄭先生還向《漢書·董仲舒傳》索引“明師”,說“明師”即“名師”。而董仲舒所謂“興太學,置明師”,講的卻不是聘請名噪一時一地的某某學者,而是要適于宣教當時社會政治文化發展的賢明達士執教太學。置明師,設置太學教授職位也。其實非常接近現在國家社科院院士職稱或中央黨校教授職位的意思。這與延請“名師”決非簡單一回事。更況《韓非子·五蠹》:“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晉葛洪《抱樸子·勤求》:“由此論之,明師之恩,誠為過於天地,重於父母多矣,可不崇之乎?可不求之乎?”這明師當為賢明之義,不是名聲大的老師,就必恩為大過天地,重於父母多矣,而必須崇之求之乎。
從名詞概念講,名駝是明駝的上位概念。即其它古籍所載“名駝”,乃為以各種不確定之特性,而名聞天下的駱駝。明駝則是其中一種品質特異而有其語義定性的駱駝。如唐代宗時人鄭常撰《洽聞記》載:“于闐國有小鹿,角細而長,與駝交,生子曰風腳駝。日行七百里,其疾如吹。”此七百里風腳駝,與千里腳之明駝,俱為名駝,而各有特異。
其實,單考“明”字,《禮記·曲禮下》:“稷曰明粢”。唐初經學專家孔穎達疏:“稷,粟也。明,白也。”這里講的“明粢”是祭奠天地神靈的祭品。祭神以白粟曰“明粢”,可見漢語“明”字與天道神明精怪靈異早有關聯。孔穎達疏“明”與“白”通義,適證于此,則“明駝”比“白駝”,在文學描述、塑造意象上,更具神崇意味。
白駱駝對普通駱駝來說,也就是生殖遺傳中毛色的偶然變異。古人飼養不諳品種選配,自然繁殖可見白駝概率極低,若要精白健碩,神駿善走,則更是萬千不及有一。少見者多怪,盛傳者靈異,是為明駝神駿之物語。
遺憾的是鮮卑語未及形成文字體系,就被北魏孝文帝全面廢止。《木蘭詩》出自北魏,“明駝”一詞的原意,在政改漢制的孝文帝之前,鮮卑語怎么說的,現在難以考據。但今生活在甘肅境內的撒拉族,西遷中亞前原居唐代中國境內,后在元代復又回遷,至今就信奉馱回其首領阿訇與《古蘭經》的是一峰白駝。而在晚唐,與段成式同期的鄭處誨,著有《明皇雜錄》,記述哥舒翰鎮使隴西,每回朝,必騎白駱駝,日行五百里。更早一百多年,張鷟《朝野僉載》卷一,講北魏孝文帝時,隴西某鮮卑貴族,為在朝廷政改漢制中躋身豪門貴姓,急于進京申報家世,“星夜乘明駝,倍程至洛”,此說更當重視。
《朝野僉載》所用“明駝”,究竟取自《木蘭詩》還是另有出處,未見史料可查。但其約早韋元甫三十多年,足證“明駝”亦非韋元甫杜撰。而且,無論后世的撒拉族,晚唐的鄭處誨,還是中唐的張鷟,也無論白駝還是明駝,其敘事背景,都指向河西陜甘一帶。由此我們可以確信,“明駝”之淵源,乃陜甘迆西鮮卑故地風情物語。近現代學者有論《木蘭詩》事發中原可以休矣!
另外的問題是,有個普遍而一般化的認為:郭茂倩《樂府詩集》乃完整收錄此詩,是一種“完本”狀態;而“明駝千里腳”,僅見于晚唐段成式所編《酉陽雜俎》,該書行文中僅此五字,或為“殘句”狀態。
從文本的角度講,我們現在只能見到郭茂倩這一個完本。就此,前文已曾講到,其不過是憑漢文化之強勢,賴宋后印刷術之發達,于后世摒蔽了之前其它“完本”的流傳。
從版本的角度講,《樂府詩集》版本以北宋末南宋初浙江刻本為最早。今存中國國家圖書館,缺卷19—34、96—100,其中卷27—34以清抄本補,其余缺卷以元至正元年刻本補。而《木蘭詩》正在該書卷二十五,于此版本就是以元代至正版本所補部分。這樣,是宋南渡前后浙江刻本沒有“明駝”,還是元至正版本另有采信,又還誰能說得清。至于汲古閣本原據元本雕造,而毛晉其子毛扆又據宋本挖改,關乎“明駝”的存廢就又更多變數。甚至郭茂倩手集或有“明駝”,只是后人版本混雜訛奪。
《酉陽雜組》成書在晚唐,早郭茂倩二百年。段成式最早出仕,所任秘書省校書郎,職司正是讎校典籍,刊正文章。《酉陽雜俎》卷十六,廣動植之一,毛篇,開列專條釋駝:“駝,性羞。”僅以三字,補要顏師古注說不曾言及之駝性。繼而“《木蘭》篇‘明駝千里腳’,多誤作鳴字。駝臥,腹不貼地,屈足漏明,則行千里。”是為強調“明駝”別于一般之駝“鳴”,更具“千里”神異特性。此乃《酉陽雜俎》一完整條目,所為特釋“明駝”,以曉諭當時后世,而不是鉤沉索隱考校《木蘭詩》還有什么孤絕版本,就不可能不以當時《木蘭》篇某一通行版本來選此句。他職司過這方面官事,其所據《木蘭》篇甚至是官行版本。我們大可不必懷疑“明駝千里腳”,出自當時什么孤本甚至為殘句。
《木蘭詩》以民歌出自北魏,樂府化于南朝。“明駝”一詞的原意,除了相關品色罕見的白駝,更是深有對其靈異神駿的敬信。就像晚唐鄭處誨《明皇雜錄》記述哥舒翰,鎮使隴西,每回朝,必騎白駱駝,日行五百里。事實上,駱駝一天也不過能走百八十里,負重的馱運,更不過幾十里為一日程。鄭處誨說白駝五百里已足神異,而況“明駝”千里。也就是說,“明駝”在《木蘭詩》中的地位,盡管最初民歌的鮮卑語表達現在難于考據,惟漢語未將其譯傳為“名駝”或是“白駝”,就足見當初譯者深諳該族的這樣一種文化敬信。就此,筆者以為,北魏陜甘迆西鮮卑族人,因處“明駝”產地,會更早便有這種風情物語。
以上乃筆者二十年尋證存疑,難于確切定論,大家能否明白都不要緊。要說確切之論,愚以為,“明駝”在其語源上的要義,肯定不是“屈足漏明”,而是能行千里。
所幸,近日在新浪博客,拜讀南京理工大學語言學專家唐善純先生的一篇博文,乃其巨著《語言學視野里的大東亞文化圈》之節選,在論證“千夫長”一詞的語源時,給我們提供了“明駝”之“明”字在阿爾泰語系的語源例證。
先從近處說,大清滿語屬通古斯語,其祖女真人稱千夫長為“猛安”,亦作“萌眼”、“明安”、“閔阿”,音寫minggan 。
而在蒙古汗國時代,成吉思汗把全部牧民按十進位的軍事體制編組,每十戶設一個十戶長,每百戶設一個百戶長,每千戶設一個千戶長。千戶長稱“敏合敦那顏”,享有軍事、行政和社會經濟各方面權利。在蒙古語中,“千”謂之m?ng,“靡”、“敏”是其對音。
通古斯語乃阿爾泰語系下的一個分支。在阿爾泰語系,不僅蒙語,還有烏孜別克語ming(一千),維吾爾語ming(一千),柯爾克孜語ming(一千),哈薩克語m?ng(一千),都表明漢語的“明”字,均可作為他們這個語義“千”的譯用對音。
在**,有地名“明鐵蓋”(Mingteke),是中國與克什米爾間的山口,橫穿喀喇昆侖山。從中國**通往巴基斯坦的公路由此經過。“明鐵蓋”在維吾爾語中是“千只野羊”(維吾爾語 “公山羊”),在當地語意中為“千頭駱駝”(維吾爾語 “駱駝”)。關于此山口“千頭駱駝”之說,在《大唐西域記》中“昔有賈客,其徒萬余,橐駝數千,赍貨逐利,遭風迎雪,人畜俱喪”,可為佐證。
鮮卑語雖已失傳,但學界一般認為蒙古語與之有相同祖源是不會錯的。即鮮卑語應屬阿爾泰語系。以上阿爾泰語系多個語種例證,足可說明《木蘭詩》“明駝”的“明”字,當是鮮卑語義“千”的音譯。
其實漢語“駝”字也來自阿爾泰語系的音譯。東漢《說文解字》還沒有“駝”字,班固《漢書·西域傳》“鄯善國,本名樓蘭,王治捍泥城,去陽關千六百里……民隨率牧逐水草,有驢馬,多橐它。”就是實證。
那么,段成式所用版本,“明駝千里腳”成了“千駝千里腳”,豈不好笑?這對稍懂翻譯的人來說,其實根本就不是問題。
如果將漢語“明駝千里腳”作語素拆分:腳,本指腿脛;俗語“腳程”作行進速度講時,往往有牲口腿勁的義指。千,非確數;千里,極言其速而已(前文講到風腳駝,日行七百里,其疾如吹,同此比擬極速之形象化描述)。則“明駝”構成漢語名詞的詞素關系為“腳程千里駝”。這樣來看,“腳程千里駝”的語素關系,就應該是鮮卑語原詩句中的語素關系。
這明駝的“明”字,在翻譯中是借用了原詩句中“腳程千里”的詞素,來結構了一個漢語名詞,且極符漢語神明相關的聯想,再與原詩句的語素重構為符合漢語語法的詩句。
客觀結論:明駝是北魏鮮卑民族傳說中一種神駿靈異的駱駝。
至此,有個坦白,筆者乃太行山腳下一個純粹鄉巴佬。如有質疑,請往下看。
《木蘭詩》之“明駝”不見于《樂府詩集》,乃中國文學史上漢文化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一種漠視,是大漢族文化對異族文化精粹的一種湮滅。《木蘭詩》所具文學與史學價值的厚重,并不僅在其剛健古樸之風格,傳奇浪漫之色彩,推重女性意識的精神,而更在其存證了歷史意義的平民意識之高古。
木蘭品格形象的塑造,從一開始便以民間少女的嘆息相聞,深切展示了“窮人孩子早當家”的生活真實。“女亦無所思,女亦無所憶”,不是情愁閨怨,而是兵役給男丁無壯家庭帶來的壓力。這壓力是巨大的,是家庭的災難,也是戰爭加之于所有平民百姓的災難。但作品僅以淡淡的無奈,把主人公的處境及情緒,向我們作了一個交待,而于平平轉述之中忽見奇突,“愿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征”,令閨中少女英毅之情,呼之欲出。
這里絕不僅是孝義之情,抑或報國意氣。一個女孩,平等擔負生活,毅然應對戰事,無多悲情苦恨,不是豪言壯語,只此堅強勇敢,一個照面,便省卻了后文來描摹白刃紛紛之慘烈,血濺征袍的奮勇。更彰顯著古代勞動人民的質樸,與默默地承載著國家的精神。這與班超投筆從戎,孔明輟耕救世,都不是一個文化傳統的精神。
至于曾有人疑,《木蘭詩》為唐人所作。因“萬里赴戎機,關山渡若飛。朔氣傳金柝,寒光照鐵衣。”這四句酷似唐代邊塞詩。則南朝陳光大二年僧人智匠所輯《古今樂錄》,收有《木蘭》這一篇目,實證疑者偏執。而筆者以為,這一段倒極有可能是唐人所為。或因流傳所失,或因此節原創格調問題,有人刪補,正當情理。況乎十年戰事,僅此四句,便以“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戛然收結。不表拼殺之慘烈,駭言戰事之漫長,些無死生之功利,未許望故鄉而斷腸。雖然文法有異于前后,卻于詩情詩意剪接得當。
人教版《語文》課本,以“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為“互文”,竟是全不解詩情詩味,卻刻意要把一種修辭方法傳授給學生。
原詩之意,講的是戰爭曠日持久,許多將軍在戰場上倒下了,作為年輕一代的戰士,木蘭不畏戰場寒苦,敵兵悍亟,以英勇機智,不惜生命的拼殺,在血戰中成長為年輕的將領,終于贏得戰爭,凱旋而歸。若非如此,歸來能見天子者,豈是一般戰士。贊稱“壯士”,未允將軍,實乃該詩絕妙之處,為木蘭解甲還鄉之平民意識,絲毫不染功利主義,成為一種語境上的劃分。一如全詩上下不曾動念建功立業忠君報國之類,以奠定平民立場的價值取向。稱木蘭為壯士,恰是主人公的品格形象前后一致,絲毫不染功名聲價的氣息。
或有質問,“策勛十二轉,賞賜百千強。”難道不是功利物欲么?
當此之問,筆者的回答是:“歸來見天子……”四句二十字,不過是佳構中鋪敘,為后句展開意境先置比照之意。更何況歸來壯士,豈止木蘭一人,論功封賞,無非天子圣意。且木蘭并未謝賞,可汗才加問想要什么。也唯如此,“木蘭不用尚書郎”,才更全面體現該詩的價值取向。緊接著看似補白的“愿馳明駝千里足,送兒還故鄉。”也才能更以情、境、義、味超然統一的藝術感染力,塑造完成永著不朽的木蘭品格形象。
愿馳明駝千里足,送兒還故鄉。
因為有此“明駝”,才能以一種民族的或說是地域的特有風情,以一種非功利的平民意識的志趣,以一種金風碧落融徹高遠的意境,塑造出千古絕倫超然永世的藝術形象。
因為有此“明駝”,才能是送兒還故鄉,才能是鮮卑兒女的故鄉情懷。而非漢家勛將請旨歸省,高頭大馬,耀武揚威。
試想木蘭回鄉之路,沙丘碧草,藍天白云,山川遼闊,金曦流溢,壯士英姿,明駝神駿,別一番氣度雍容,別一番異族風情,豈秦漢文人之千里馬所能構此佳境!
木蘭歸里,所有的歡顏喜悅,盡在一戶平民百姓家展開。爺娘的切切之情,阿姊的喜出望外,最是繪聲繪色處,莫若“小弟聞姊來,磨刀霍霍向豬羊。”舉家歡騰,氣氛熱烈,盡情烘托主人公得還女兒妝的喜悅。更有最后一比,也拿百姓家常養的愛畜,徑用第一人稱,來自表主人公的那份喜不自勝。
全詩價值取向的高度統一,所有人物定位的一致完美,簡直難于漢語詞匯中求一語而概之。
后世論者,常以功成身退稱譽,豈無辱沒——不具王庭旌表,未煩府縣迎奉,更無士紳拜會,亦非山水隱居的那份毫不矯情的平淡!
投軍前自買戰馬,不計命途,無欲功名,十二年生死征戰,十二年民情苦愿,十二年解甲還鄉,十二年親情慰然,唯“明駝”意象,才是鮮卑族人之神仰!不知誰能用“千里馬”的文化意象,來況味一個鮮卑少女歷經沙場成熟起來的平民志趣?
文本的價值存守,便是同歸戰友,也不以得過什么軍階、官階示人,而只以“伙伴”相見。這不僅是文學意義上的價值構建,也是文化意義的歷史呈現。所有標榜英雄主義的現代意識,所有標榜女權主義的現代認知,都不足以體現這一民歌的特質,更不足以擔當這一特質所存守平民意識的歷史意義。
“明駝”,決是該詩的精粹之處。相反,恐怕也無可否認,千里馬,自秦漢以來,在大漢族文化中,惟是急功近利之輿乘驂駕,在后世文學中,亦只切近顯貴與俠道之行色,豈可在木蘭還鄉中一呈炫耀!
“明駝”在《木蘭詩》文本的缺失,顯見是唐宋大漢族文化對異族鮮卑文化遺存的忽視。這不必歸罪于誰。但致民歌長句情調五言詩化,卻一定是誰的自以為是。“明駝”作為文本原始意象之一,乃此鮮卑民歌區別于漢人詩賦最重要標志。用西漢就已完備的“千里馬”文化意象摒蔽“明駝”,更嚴重的是摒蔽了平民意識,民間志趣。“千里馬”意象在漢文化的急功近利,不能不說是對木蘭品格形象及文本之平民意識所具歷史價值的殘忍損毀。
一首《木蘭詩》,一段女兒情。生死歸望,鮮卑故鄉。舍此明駝,何復可當!
漢梓,原名劉林源,作家,農民,現居河北元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