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關于“加強協商民主建設,廣泛匯聚智慧力量”調研報告【精選推薦】,供大家參考。
關于“加強協商民主建設,廣泛匯聚智慧力量”的調研報告
為認真做好市第五次黨代會籌備工作,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率調研組圍繞“加強協商民主建設,廣泛匯聚智慧力量”,赴部分縣市區實地調研,聽取各縣市區政協、市各黨派團體和部分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并赴*市等地學習考察,形成專題調研報告如下。
一、我市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探索和成效
(一)旗幟鮮明講政治,政協黨的建設更加堅強
一是強化黨的領導。中央、省委政協工作會議召開后,市委于*年*月召開市委政協工作會議,傳達學習******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中央、省委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大部署,并就貫徹落實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市委重視加強對政協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政協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先后出臺《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
二是強化理論武裝。健全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為引領的學習制度體系,持續深入學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扎實開展******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學習研討活動,及時跟進學習******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
三是強化政治引領。市政協黨組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出臺《*》,部署落實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不斷夯實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堅持重大事項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年度工作要點、重點協商計劃經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實施,確保黨的領導貫穿政協履職全過程各方面。堅持市政協負責同志聯系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知聯會和無黨派人士制度,保持密切聯系,加強聯動協作。
(二)履職盡責勇擔當,政協履職創新持續深化
一是健全政協協商推進機制。每年初,市委會同市政府、市政協制定年度協商計劃,納入市委、市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列入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年以來,市委和市政府、市政協共同確定重點協商議題*項,組織實施各類協商活動*次,批示市政協委員大會發言*件次;
開展市政協重點協商成果辦理落實考核*次。目前,我市“協商議題共同確定、協商計劃共同制定、協商活動共同實施、協商會議共同參加、協商成果共同落實”工作機制更加成熟定型,有力地推動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市域治理效能。
二是創新構建政協協商體系。創新建立了月度協商會制度,確定*個議題,做到季季有議政、月月有協商,形成“*+微協商”工作格局。完善市縣政協聯動協商、基層協商、網絡協商工作機制,推動協商向基層延伸、向網上拓展。健全市縣政協聯動機制,與宣州區政協探索建立“敬亭協商匯”平臺。制定市政協網絡協商實施辦法,“加快數字鄉村建設”資政會網上議政*余人次參加,*多人發表意見。圍繞“十四五”規劃編制開展網絡協商,問需于民、問計于民。
三是發揮協商式監督特色優勢。圍繞推進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增加監督性議題在年度重點民主協商計劃中的比例。圍繞水環境綜合治理、健康宣城建設等開展民主監督,推動工作落實。建立健全重大情況通報制度,市政府負責同志定期向政協通報政府工作、經濟形勢等。建立市政協專委會對口聯系市直單位制度,市直各單位主動邀請政協委員擔任行風監督員、民主評議員等。
四是深化提案辦理協商制度。*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機制。*年,市委常委會會議首次研究重點提案督辦工作,形成了市委書記領銜督辦,市委、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班子全員參與督辦的新格局。四屆市政協以來,市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件,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領銜督辦*件。高度重視市政協提案、協商成果辦理落實,堅持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聯合分解交辦,將辦理落實工作納入市直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市政協重點提案督辦工作,成為省政協特色工作聯系點。
五是持續提高政協協商質量。堅持“三心兩進一流”工作理念,推動政協工作從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效果”轉變。把提高調研質量作為加強和改進政協工作的突破口,力求問題找得準、原因分析透、建議提得實。進一步優化協商流程,精選大會發言,增加現場回應,邀請市民(網民)參與協商。堅持提案質量、辦理質量、服務質量同步發力,創新開展“提案撰寫調研月”活動,努力推動提案工作高質量發展。市政協圍繞“加快‘一地六縣’合作區建設”開展調研協商,提煉形成有關提案,省政協**張昌爾親自署名在全國“兩會”上提交。
(三)強基固本抓隊伍,政協履職能力不斷提升
一是注重發揮專委會作用。出臺《關于加強市政協專委會建設的意見》,修訂《專委會工作規則》,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市政協專委會對口聯系市直單位的意見》。建立“全員入委”制度,構建“專委會+界別”“專委會+委員聯絡組”工作模式,著力提升專委會工作水平。
二是強化委員服務和管理。制定市政協委員五年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推動構建了以專題培訓、政協講堂為主體,以會代訓為常態的委員學習培訓機制。建成委員履職信息化平臺,建立委員履職檔案,優化委員考核激勵機制,激發委員履職熱情。創新開展政協常委述職點評,省政協主要負責同志給予充分肯定。全市所有鄉鎮(街道)都建立了政協委員活動召集人制度,全面推進委員工作室創建工作。
三是推進工作一流機關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進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和“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建立長效機制,開展“服務提升年”活動,打造過硬機關干部隊伍。開展*等主題活動,舉辦“紅色宣城翰墨頌”等主題書畫展*次,出版《母親河的記憶》等系列書籍*冊。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引領政協各參加單位、政協委員和機關全體黨員干部學黨史、悟思想、做實事、開新局。政協宣傳工作走在全省政協系統前列,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榮獲全省先進單位一等獎。
對標對表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和全國政協、省政協部署要求,我市政協協商民主建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協商民主認識有待提升。黨政機關主動協商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協商民主文化不濃厚,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為國家戰略布局的全局性重要意義的認識還不到位。二是協商民主機制有待完善。政協民主監督工作機制不夠完善,民主監督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好;
政協協商同基層協商有效銜接保障機制不健全,鄉鎮政協委員召集人制度不完善,缺乏工作人員,制約了協商民主向基層延伸。三是協商民主質量有待提高。協商調研對問題的深度研究不夠,調研成果前瞻性、可行性不夠強,協商成果轉化率不高,存在溝通不深入、信息不對稱、落實不到位、反饋不及時等情況。四是協商民主力量有待加強。受眼界和專業知識、綜合素質的制約,部分政協委員履職能力不足。市縣政協機關人員力量薄弱,“一人委”現象普遍存在,縣市區政協機構、編制和經費保障情況參差不齊,機關干部結構層次不夠合理。
二、加強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建議
(一)加強黨的領導,堅定正確政治方向
1.堅持政治領航。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政協工作的“生命線”,充分發揮人民政協“重要陣地、重要平臺、重要渠道”的作用。認真落實中央意見和省委、市委實施意見精神,提請市委開展《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宣發〔*〕*號)、《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宣發〔*〕*號)落實情況專項督查,進一步健全落實黨對政協工作全面領導的制度機制。高質量推進政協系統黨的建設,充分發揮政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進一步壓緊壓實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工作、黨風廉政建設“三個責任制”,以黨建強引領、轉作風、帶隊伍、促履職。
2.強化思想引領。堅持和完善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為引領的學習體系,建立健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座談會制度,探索設立政協理論研究會、基層協商資政平臺,打造出層次多樣、務實管用、覆蓋面廣的理論武裝平臺。落實《關于加強和促進凝聚共識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化政協負責同志聯系黨派團體、政協常委,常委聯系委員制度,經常性開展走訪活動。開展協商文化培育活動,加強政協宣傳陣地建設管理,堅持講真話、納諍言,有事好商量、有事會商量,弘揚協商文化、營造協商氛圍。
3.加強黨的建設。積極探索“一入四建”,在全員入委的基礎上,以“專委會功能性黨支部+履職黨小組”的組織體系,探索建立委員組織關系雙重管理辦法,讓黨員委員自覺參加政協黨組織活動,接受政協黨組織教育管理。支持政協機關配備專職黨務干部,不斷提升機關黨建工作質量。健全界別聯組活動機制,強化黨對界別工作的領導,提高界別工作組織化程度。完善委員聯系機制,健全黨組成員聯系黨外常委、黨員常委聯系黨外委員機制,落實縣市區政協委員活動召集人制度,構建覆蓋全體委員的常態化、網格化聯系格局,實現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
(二)創新制度機制,健全政協協商體系
1.深化協商格局。牢牢把握專門協商機構的使命任務,制定《政協協商工作規程》,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重點工作以及交辦的重要課題作為履職重點,以“*+微協商”工作格局為牽引,科學制定協商民主計劃,著力打好協商議政“組合拳”,努力專出特色、專出質量、專出水平。適時制定民主監督的專項規定,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溝通協調機制,推動民主監督由“碎片化”向“制度化”轉變。
2.完善協商機制。持續完善提案辦理協商平臺,研究改進重點提案督辦方式,推進提案工作高質量發展。研究制定專委會協商平臺建設方案,探索專業協商的方法路子,發揮專業人才在協商中的優勢。組織聯合協商攻關平臺,開展跨專委會、跨領域、跨黨派界別的聯合協商,打造特色鮮明、影響力大的協商品牌。學習借鑒*、*等地嵌入基層協商經驗做法,開展基層“微協商”、網絡“微建言”,鼓勵市政協委員就地參與基層協商議事活動,探索走出政協工作向基層拓展的“宣城路徑”。
3.推進成果轉化。嚴格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實施辦法》,做到精準立題、精準調研、精準建言。研究制定協商議政質量標準和協商議政質量評價規則,探索開展社會對協商議政質量的監督機制,提升建言質效。落實《協商成果辦理規程》,建立協商意見和辦理結果雙向反饋機制,完善重要情況及時通報、重點協商專題研究、重要成果主動反饋程序規范。推進協商成果交辦督查、辦理落實、跟蹤問效制度化,加大協商成果及其辦理落實情況宣傳力度,推動協商成果轉化落實。
(三)建強委員隊伍,提升協商能力素質
1.嚴把委員入口關。堅持政治標準,繼續完善政協委員推薦提名機制,讓代表性、履職意愿和履職能力強的各界優秀代表進入委員隊伍。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統一戰線內部結構的變化,會同組織、統戰等部門,積極爭取省委擴大我市政協委員規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在條件成熟時合理調整界別設置,吸納新興社會階層代表,確保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都能夠通過政協平臺進行表達和協調。
2.加強委員學習培訓。制定屆期委員培訓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委員培訓納入全市干部培訓規劃,充分利用全國政協干部培訓中心及省內外院校資源、紅色教育基地,繼續舉辦“政協講堂”,開展協商民主理論和政協工作業務培訓,實現新任委員當年培訓、委員屆內全員培訓。依托“敬亭書吧”,以委員讀書群為主要平臺,健全專委會輪值、骨干委員導讀、考核激勵機制,組織委員開展線上線下讀書活動,提升履職能力,轉化讀書成果。
3.強化委員考核激勵。借鑒*市、銅陵市等地做法,參照市人大代表的履職經費標準,落實委員履職經費保障。出臺強化委員責任擔當實施意見,加強紀律約束,引導委員勤奮學習、勇于擔當、積極履職。認真落實委員履職量化考評、常委年度述職點評制度,健全委員履職量化考核體系,跟蹤掌握委員履職情況,做好委員履職評估工作,作為優秀委員評選和屆滿留任的客觀依據。
(四)**兩個薄弱,增強協商履職成效
1.發揮“專”的優勢。著力解決“一人委”問題,發揮專委會基礎性作用,對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提案辦理協商、專題協商和專項民主監督等重點履職任務實行項目化管理,明確由**、分管副**牽頭,相關專委會負責承辦。深化“專委會+界別”履職模式,創建特色界別工作室,以組織協商議政、民主監督和課題調研為紐帶,組織各界別開展多種形式的履職活動。深化與對口部門聯系,協助黨委政府做好協調關系、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
2.彰顯“聯”的特色。深化聯動協商、基層協商、網絡協商工作機制,加強聯系協作,開展聯合考察調研和提案督辦活動,拓展協商廣度,增強全市政協系統履職效能。健全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知聯會的聯系協作機制,做好政協協商同政黨協商的有機銜接,做到重要協商會議共同承辦,重點調研活動共同實施,重點提案督辦共同開展。暢通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訴求表達渠道,發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重要作用。
3.夯實“干”的基礎。按照省政協部署要求,指導縣市區政協進一步貫徹《中共*省委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全面落實鄉鎮(街道)政協委員召集人制度。鼓勵和支持縣市區政協根據自身實際,采取增加編制、選調掛職、購買服務等辦法,**人員力量薄弱問題。堅持把政協機關干部培養納入干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加強市縣政協機關和黨政部門之間干部交流,優化機關干部隊伍結構,打造一支“愛政協、會服務、善作為”的機關干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