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縣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6月22日全國、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深刻汲取寧夏銀川“6·21”燃氣爆炸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我縣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城鎮燃氣運行安全,根據**省安委會《全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2023〕*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特別是燃氣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從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抓好燃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聚焦關系公共安全的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堅決的態度、堅決的行動,結合全縣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部署,集中力量整治燃氣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嚴厲打擊威脅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遏制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燃氣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重點
聚焦夜市、燒烤店等九小場所,以及酒店、企事業單位食堂等各類餐飲場所和影響公共安全的各類場所,突出燃氣經營、輸送配送、燃氣使用、管線改造和燃氣具生產銷售等環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堅決防范化解可能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隱患。
(一)餐飲場所燃氣管理。餐飲用戶是否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使用符合國家標準銘牌與使用介質相符且應設置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具以及連接管、調壓器等配件。燃氣管道是否被違規占壓、穿越密閉空間,是否存在腐蝕、漏氣。氣瓶間是否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內或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餐飲場所是否存在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以及私接“三通”的行為。用氣場所燃氣設備設施、用氣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和切斷等安全裝置或安裝位置是否正確,是否存在適用氣種不符或功能過期失效等風險隱患。
(二)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相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項要求。燃氣經營企業、充裝企業是否取得相關許可證書。充裝企業是否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非法改裝氣瓶、報廢氣瓶和無信息標識氣瓶,違規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燃氣運輸企業是否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
(三)居民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居民用戶是否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無3C認證、超過燃氣具判廢年限8年的灶具、快速熱水器、容積式熱水器和采暖熱水鍋爐等燃氣具,以及不合格氣瓶、調壓器。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屬連接軟管,軟管長度是否超過2米、是否老化松動。居民用戶是否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室內管道是否嚴重銹蝕。老舊小區是否存在燃氣管道、調壓站、燃氣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樓板部位安全隱患。
(四)燃氣現場作業及管線施工管理。燃氣新建、改造等工程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氣管線周邊施工是否落實保護措施,施工期間是否落實第三方專人監護。是否按規定對燃氣管道巡線和實施定期檢驗。涉及閥門井維護、檢查井檢修等有限空間作業的是否制定專項方案、是否遵循“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要求、是否落實作業現場人員監護等。
(五)燃氣具生產銷售及氣瓶充裝管理。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調壓器及其連接軟管是否符合生產和銷售安全標準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氣瓶充裝單位許可證是否有效,現場作業人員否持證上崗,充裝前后檢查制度是否執行到位。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是否按照檢驗規范標準開展檢驗工作,是否及時出具檢驗報告,是否及時更新檢驗系統中的氣瓶信息。是否存在“黑氣點”、流動“黑氣販”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工作安排
全縣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時間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7月底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6日前)。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6月22日全國、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根據工作職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燃氣安全排查范圍、排查重點、排查清單,細化工作舉措,全面部署開展好此項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7月6日至7月25日)。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結合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制定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的時間表、路線圖,組織企業自查、屬地檢查、部門核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立查立改,逐一建立臺賬,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暫扣或吊銷許可證;
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總結提升階段(7月20至31日)。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開展“回頭看”工作,確保燃氣安全重大風險隱患存量清零、增量動態清零;
對發現排查有遺漏、整治不到位的問題隱患,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登記入賬,限期整改到位;
完善規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形成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省、市安委辦將成立督導檢查組和暗訪組,采取明查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督導安排另行通知)。
四、職責分工
(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負責城鎮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
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建立客戶服務平臺等工作;
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將餐飲場所燃氣泄漏報警器和切斷等安全裝置,商業燃具設置熄火保護裝置列為入戶檢查重點內容。會同相關部門查處燃氣違法經營行為,依法取締非法經營站(點);
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燃氣經營企業,線索移交本級有關部門(城管執法、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進行查處。
(二)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野蠻施工破壞燃氣管道等燃氣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按照《**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第十一條,行使住建部門行政處罰權,配合住建部門對檢查發現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燃氣經營企業和非法經營站(點)進行處罰;
負責對戶外流動攤點燃氣使用情況開展檢查。
(二)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六十一條,負責對流入市場的達到報廢條件或者已經報廢的壓力容器(含氣瓶)實施查封扣押。負責對液化氣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
對液化氣儲罐、罐車等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和安全監管。對企業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報廢)氣瓶等行為進行查處,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確保溯源管理。對小商品市場、工業品市場、五金商店等銷售渠道進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實履行好對經營者的管理責任,嚴格依法對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經營單位予以處罰,從源頭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氣具等產品進入使用環節。
(三)商信部門: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督促餐飲場所經營者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和切斷等安全裝置,商業燃具設置熄火保護裝置,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門: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配合住建、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液化氣的行為和窩點進行依法查處;
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瓶裝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配合住建、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打擊跨區域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督促所屬單位用氣場所完成燃氣安全隱患整改。
(五)應急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安委辦名義實行掛牌督辦。對涉及燃氣安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
(六)消防部門:依據《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所屬單位用氣場所完成燃氣安全隱患整改。
(七)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從業人員、裝卸管理人員的資質管理,對危化品運輸車輛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督促行業內用氣場所完成燃氣安全隱患整改。
(八)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對新準入市場主體審批及經營許可延續審查,聯合相關部門對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資質的燃氣經營企業暫扣、吊銷燃氣經營許可。
(九)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對燃氣管線周邊在建項目嚴格落實燃氣設施保護方案。
(十)教育、工信、民政、文旅、衛健等其他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管理的燃氣用戶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督促其與合法的燃氣經營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和切斷等安全裝置,商業燃具設置熄火保護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勵引導液化石油氣用戶逐步改用管道天然氣或氣改電。
(十一)鎮(街)、村組(社區):發揮基層網格力量,積極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燃氣安全檢查、巡查工作,制止轄區內燃氣違法經營、違規使用和占壓、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及時報告、協助處理涉及燃氣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燃氣經營企業:負責對燃氣場站、設備、管道等設施進行全面排查;
按照規定定期開展用戶安全檢查,重點對人員密集場所使用燃氣的用戶開展設施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協助督促用戶及時整改;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時整改到位的,企業可采取臨時停止供氣等措施;
抽調專業人員配合各鎮(街)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全縣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部署和燃氣安全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落細落實,明確轄區內燃氣安全重點,分片包干、分工負責,對照《燃氣安全檢查指引》(見附件1),抽調技術人員,深入基層一線一家一家“過篩子”,真正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查出隱患、消除隱患,**“安全檢查查不出問題”。
(二)落實主體責任,形成監管合力。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壓緊壓實燃氣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城鎮燃氣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做到責任落實無空檔、安全管理無盲區。要加強部門聯動,組織開展檢查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創新工作方式,提升智慧水平。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術推動城鎮燃氣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創新,提升運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監測預警能力。加快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平臺建設,促進數據共享,提升政府監管和企業運營智慧化水平。
(四)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能力。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城鎮燃氣主管部門和燃氣經營企業要修訂完善城鎮燃氣事故、處突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搶險和處突隊伍,配齊各類物資、器材、裝備,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預案演練,不斷提升城鎮燃氣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和處突應急能力。
(五)積極宣傳引導,廣泛發動群眾。各鎮(街)、縣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企業職工全面查找身邊的安全隱患,通過12345熱線、網絡信箱等渠道及時舉報各類風險隱患。要主動了解和掌握社會動態,及時收集反映網絡輿情和社情民意,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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