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主播直播帶貨協議 主播直播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
主播直播帶貨協議
甲方:
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鑒于甲方為 XXXX 品牌產品經營者,乙方為主播全約經紀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主播在相應社交平臺直播過程中對甲方旗下產品及品牌向用戶提供信息推廣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廣服務事宜,按以下要求執行。
第一條
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義另作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信息推廣服務:指通過乙方擁有或合作的社交媒體平臺賬戶面向用戶提供的信息推廣服務; 2、信息服務費:指因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推廣服務而產生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二條
服務內容及期限
1、合作內容 ①信息推廣內容:甲方提供相關素材,乙方負責在直播中植入相關信息,進行推廣宣傳; ②推廣產品:
; ③產品銷售形式:
。
2、主播直播相關信息 ①直播平臺:
; ②直播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③每場直播介紹乙方產品時常:
分鐘。
3、關于視頻直播物料,甲方有權自信息推廣內容發布之日起 30 個自然日內進行使用,超過上述日期,甲方如仍有需求,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使用時間及費用。
第 三 條
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1、服務費用(坑位費):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工作事宜,含稅服務費共計¥:
元,甲方需在合同簽署后的
日內向乙方支付此款項,乙方收到款項后應為甲方開具此款項的發票; 2、產品銷售傭金:本合同項下銷售甲方產品所得金額的
%歸于甲方,
%歸于乙方; 3、乙方收款賬戶:
甲方公司名稱:
戶名:
稅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信息推廣內容符合下述要求:
①不包含中國法律法規認為是反動、誹謗、色情、淫穢或侮蔑等違法內容或與社會公共道德準則相悖的內容; ②不包含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的內容; ③不得包含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眾形象或隱私的內容; ④符合法律法規、其他相關部門及推廣平臺的規定。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務費; 3、經乙方要求,甲方應根據信息推廣發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廣內容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對其所提供的全部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 4、甲方保證其推廣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標準,且該推廣產品或發布的推廣內容已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備案文件和證書; 5、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糾紛、責任與相關賬號、乙方、乙方主播、其他主播無任何關系,由甲方自行負責,如因此給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名譽損失)的,甲方應予以公開道歉并賠償相應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乙方主播年收入的
倍予以賠償;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眾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主播為甲方產品/品牌有代言關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則,甲方應立即下相關物料,并公開道歉,并按乙方主播年收入的
倍支付違約金;
7、甲方負責推廣產品的發貨、退換貨,應為消費者提供順暢的退換貨通道,因發貨、退換貨引起的糾紛與乙方無關,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予以賠償。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信息服務費后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信息推廣服務,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相應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相應內容上線或已經上線的,有權隨時終止; 2、乙方有權在雙方確定的信息推廣發布日期前至少五個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廣素材。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素材進行審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進行糾正。甲方拒不糾正的,視為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前述審查僅為形式審查,并不視為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素材、產品質量承擔任何的連帶責任,甲方應自行承擔因甲方產品、內容引發的一切糾紛、責任;
3、乙方有權依據推廣平臺的實際情況修改或調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進行加工,修改、調整。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圖片、文字等內容,甲方保證上述內容使用時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權及所有權,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全額賠償;
4、如甲方產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訴率超過
%、質量負面新聞、被相關機構認定不合格),乙方有權隨時下線和/或刪除相關視頻。
第六條
聲明及保證
每一方均不可撤銷地對對方聲明并保證:
1、擁有合法資質從事本合同項下交易,且該交易符合其經營范圍; 2、可全權訂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3、其授權代表擁有充分授權簽署本合同;
4、推廣效果主要基于推廣內容的質量及用戶體驗等因素,故乙方不對推廣效果承擔任何保證責任,推廣效果亦不作為影響本合同執行及各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違反在本條項下的聲明和保證,違約方應就守約方的所有實際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保密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內容,以及通過簽訂、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應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
求披露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調查或其他程序)時,在可能且合法的情況下,披露方應立即向另一方發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說明。除上述情況,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對方商業秘密的,應當及時采取應盡的措施挽回損失,并于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對方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本保密義務不隨本合同終止、中止、解除而失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規定的付款期限內未向乙方付款,則按照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若守約方聲明違約方實質性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條款之約定并提出此種違反的證明,而違約方未能在收到守約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糾正其違約行為,則守約方可經通知違約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就違約予以賠償;
3、如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以退還,甲方還應按信息服務費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不可預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②軟件、系統等服務設備維護、檢修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情況; ③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電信線路服務(網絡通訊)中止; ④服務器或乙方渠道因遇不法攻擊導致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⑤推廣平臺政策變更或推廣平臺管制等; ⑥發布賬號被封禁。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不可抗力事件產生
個工作日內)、充分地通知對方,并告知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條款
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須以本條款確認的聯系方式為準,若有變更,須提前 5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或傳真方式)通知對方。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的,自電子郵件進入收件方指定之電子郵件系統的時間即視為已送達;以快遞或掛號郵件形式發送的,以對方簽收之日或發出之日起
日后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 2、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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