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以下簡稱“減負三十條”),迅即引發業界關注。
“減負”不是什么新鮮話題,20世紀50年代,剛剛成立不久的新中國就發出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60多年來,國家層面發出的“減負令”已經突破個位數,為學生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近年來,社會對“減負”的關注度_直處于“高燒”狀態。為什么“減負令”不斷,中小學生的負擔仍備受關注?無他,時勢使然。以前,學生的負擔主要來自課內,減輕過重的課內學業負擔是政策的重點,經過多年的努力,可謂成效顯著。但進入新世紀以來,“減負”主陣地已悄然發生轉移,學校“減負”、家長“加碼”,一些校外培訓機構等社會利益集團把孩子當作“搖錢樹”的現象日益嚴重,僅靠教育部門管住課內負擔,顯得力不從心。
“減負”,呼喚綜合治理,呼喚全社會共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于是,“減負三十條”應運而生。這是歷史上規格最高、最系統的“減負”文件。
縱觀“減負三十條”,至少有兩大特點:一是以各級政府為主導,二是多管齊下、綜合治理。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仍處于重要位置,但顯然已非核心環節。關鍵是要強化政府的擔當,理順家長、社會與學校教育之間的關系,大力減輕校外各有關方面對孩子造成的沉重負擔。首要的是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減負三十條”明確規定:“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這是釜底抽薪之舉。其實,2018年教育治理領域的一大重點就是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管理,6月,教育部等四部門啟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目前初步成效已顯現。“減負三十條”與之緊密呼應,互為援手,只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這一組合拳必將還教育一個比較清朗的社會空間。
這考驗著各級政府的教育擔當。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野蠻瘋長,已經形成龐大的教育消費市場,牽涉各方面利益,專項治理只要稍微松勁、行政管理部門稍不留神,就很可能前功盡棄。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黨委、政府不科學的教育政績觀導致不科學的學校教育成效評價標準,從而誘導或者迫使個別學校通過“題海”戰術、不計成本給學生加壓的方式提高升學率,嚴重違背教育規律。其**之道,就是建立以素質教育為導向的學校評價體系。“減負三十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績效和獎勵掛鉤”。誠能如是,則學校幸甚、師生幸甚!
落實“減負三十條”,也考驗著家長和社會。學校越是打開大門、教育越是開放,就越呼喚全社會科學的教育觀和高度的文明素養。面對未來就業等各方面的激烈競爭,家長對自己孩子能否上好學的“焦慮”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此失去教育理性。尊重教育規律和孩子成長規律,自覺與學校、社會同心共情,協同采取正確的育人方式,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愛。同樣,社會尤其是各類媒體對教師、學校應該多一份理解、尊重和愛護,少一點撕裂、怨懟的沖動,努力讓廣大教師能夠寬心、安心、靜心從教。社會的教育文明整體提升了,教育生態才會好。
是的,“減負三十條”的落地,關鍵要靠各級政府主動擔當作為。但“減負”要收長久之功,孩子的健康幸福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每一個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