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大走訪、大調研調研報告:關于“百人千戶”大走訪、大調研情況調研報告(全文),供大家參考。
為認真落實*市委整市推進基層D建決策部署,根據全市“百人千戶”大走訪、大調研實施方案要求,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訪談、數據分析等方式,主動摸清我市居民需求訴求在哪里,切實找準我基層D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思考加快推進我市基層D建有關策略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百人千戶”大走訪、大調研基本情況
2022年4月28日至5月8日,由全市各單位100名青年干部組成的調查組在西江社區開展了“百人千戶”大走訪、大調研活動,合計向社區居民和社區工作者發放調查問卷1162份,其中社區居民955份、社區工作者207份。本次調查問卷中成熟物業小區占比93.51%,已改造老舊小區占比4.82%,未改造老舊小區占比1.68%,調研地點主要集中在成熟物業小區;
60歲以下人員占比84.82%,60歲以上人員占比15.08%,調研對象主要集中在60歲以下居民。
同時,對2021年以來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群眾訴求、“西江一家親”問答內容、信訪件情況進行數據分析。總體來看,問卷調查的居民所需所盼與全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西江一家親”互助問答、信訪件高頻訴求基本一致。
(一)居民需求訴求表現在哪里?
1.從居民最希望提供的特色服務方面看,本次問卷調查中排名前五的依次是健康講座、法律維權宣傳、業余興趣交流、親子教育、心理咨詢,分別占比達41.05%、36.54%、32.36%、32.15%、16.75%。隨著普法教育的不斷深入,群眾學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超過1/3的群眾希望提供法律維權宣傳服務。社區獨居老人、留守兒童、殘障人士、特困家庭等特殊人群則渴望得到家政服務、康復訓練等服務,分別達到42.62%和27.54%。
2.從居民最期盼開展的集體活動方面看,本次問卷調查中排名前五的依次是健身競技類、親子互動類、文藝表演類、科普講座類、社區居民聚會類,分別占比達44.08%、31.1%、28.06%、27.54%、19.69%,客觀反映出目前可見文娛活動是目前居民最渴望開展的集體活動。
3.從居民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宜都一家親”和信訪件訴求方面看,“西江一家親”互助問答內容中民生類問答最多,占33.8%,醫療、教育有關問題最為突出;
信訪件中城鄉建設類占比最大,2020年至2021年共計1165件,占24.87%,其中房屋拆遷與補償、小區物業服務問題最為突出。
4.從居民最需要提供的公共設施方面看,本次問卷調查中排名前五的依次是健身器材、停車場、充電樁、兒童游樂設施、社區衛生室,分別占比達32.15%、30.68%、27.75%、26.7%、22.72%,同時老年活動室、圖書室等也有較大需求。隨著近年來新能源車輛保有量不斷增加,近1/3的群眾希望增設充電樁,同時也有居民反映目前部分現有充電樁無法正常使用。
5.從居民最希望社區協調解決的問題看,本次問卷調查中排名前三物業管理、環境衛生、小區安防,分別占比達49.53%、42.2%、35.92%。其中物業管理是居民最為關注、反映最多、最需解決的問題,部分居民認為所交物業費用與提供的服務不成正比、物業費用收支不夠公開透明。
6.從居民對網格員知曉率和滿意度看,僅73.4%的居民對社區網格員熟悉,15.81%的居民對網格員工作評價一般、1.05%的居民認為網格員工作較差。當下,社區工作行政趨化嚴重、事務多頭繁雜等問題依舊存在,網格員福利待遇偏低也影響了網格員的工作積極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居民對網格員知曉率和滿意度偏低。
(二)居民需求訴求特點是什么?
1.總體符合當前發展階段和實際情況。當前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突破1100億元,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達到65911元、39095元。隨著社會財富和人均收入的增加,人民群眾不再簡單滿足于物質生活富裕,對精神生活富裕的新期待日益突出。
2.具有典型的區域特征和群體特征。不同小區和不同類型人群需求迥異。老舊小區對改善環境衛生相對迫切,成熟物業小區對優化物業管理相對迫切。45歲以上人群對健康講座類的需求更為迫切,達到49.86%;
18-45歲人群對親子教育類的需求更為迫切,達到58.04%;
18歲以下人群對游戲娛樂類的需求更為迫切,達到43.75%。
3.呈現動態變化并不斷提升趨勢。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群眾需求訴求日益多元化、復雜化,期望值越來越高。小區停車難、充電難的問題日益突出,“停車難”“充電難”依舊是“老大難”。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大量樓盤住宅小區快速建成投用,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矛盾突出、關系緊張,投訴較多、信訪頻發,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現有服務能力水平同群眾期待的服務意識、服務水平、服務精準度上有明顯差距。
(三)居民需求訴求如何看待?
群眾的需求訴求就是我們的工作方向,但需要分清主次矛盾和輕重緩急,統籌推進基層D建與相關工作,分類施策解決:一是通過場景建設和老舊小區改造可以解決的,比如停車位、電梯加裝、小區衛生、小區安防、文體設施、社區衛生室等問題。二是通過社區小區對接相關資源可以解決的,比如健康講座、法律維權宣傳、心理咨詢、情緒疏導、職業輔導、興趣培養等問題。三是通過開展專項治理、建立機制可以解決的,比如小區物業、商鋪占道經營及停車、生活及施工噪音、通信網絡等問題。通過對網格員問卷調查認顯示,為基層充分賦權提能、切實減負松綁,絕大多數需求訴求可在街道、社區層面解決。
二、基層治理推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前期調研和對社會治理過程中出現各類情況分析,發現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下,基層社會治理并沒有隨居民群體、需求的變化而及時改變調整,仍然在用“馬車思維”考慮“汽車動力”,在治理架構、治理機制和治理重點上存在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治理架構不夠合理
1.街道體量過大。尼他街道作為全市唯一街道辦事處,自 年成立時下轄 萬人,到2021年底常住人口14.6萬人,管理人口激增,管理事項和管理要求同樣不斷變化,造成體量過大、街道負擔過重、管理力量和管理質效有欠缺。同時街道下轄10個社區、9個村,同時具備城市治理、經濟建設和農業發展任務,但在上一輪街道體制改革過程中,突出城市治理要求,未明確農業發展機構和人員,目前僅辦事處副主任李紅一人負責所有農業農村事務,發展效能難以保障。
2.社區劃分不夠科學。社區在管理區域設置和劃分上,不規則不整齊,部分呈長條形或扁圓形,縱橫距離較遠不便于構建15分鐘服務圈。如東風社區管理范圍北到濱江路濱江小區,南到官橋麗苑小區,呈倒L型,距離2公里、步行需30分鐘;
西秀社區同紅春社區交叉設置;
驚習社區、勝利社區、天西社區不規則區域設置不利于工作開展。
3.網格設置不夠合理。社區網格劃分未完全按照適量住戶劃分,導致網格員負擔較重且工作量不一。如西苑小區共有居民1316戶、商戶153戶,但只劃分兩個網格、配備兩名網格員,人均734戶,超過500戶標準46%。
(二)治理機制不夠清晰
1.街道權責矛盾依然存在。雖然街道管理體制改革給街道賦予了市級部分權限,但仍然責任大、權力小,職權與事權還未做到完全統一。如街道設置綜合執法中心,但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職責仍無法下放,在處理群眾反映的大氣污染問題,街道只能向上報告,無法及時處理。一些涉及到專業性強的權限,街道承接困難,出現無人對接、無能對接以及權力承接不到位的狀況。如對裝修中擅自變動主體和承重結構行為的處罰因需要房屋技術鑒定,審批權限不在街道、房層裝修備案不在街道等原因街道無力承接;
對危險房層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因街道無房屋安全鑒定資質機構,無法鑒定房屋是否屬于危房,無法單獨辦理。
2.社區承擔事項過繁過重。社區工作涉及到社會治安與綜合治理、文明創建、清除違建、公共衛生等20多個職能部門,額外事務繁雜:一是上級攤派的任務,如將招商引資任務作為對社區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是職能部門下派的任務,各職能部門把大量的行政性事項紛紛下放到社區來落實,熱衷于把“進社區”作為落實工作的抓手。三是社區“萬能章”現象。部分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要求社區為居民出具超出社區職責范圍內的證明,進行責任轉嫁,把責任推給社區。如市民的電動車、摩托車被警方暫扣后,因為發票遺失,又沒有牌照,導致權屬無法界定,最后要由社區來開具證明,但社區其實也難以證明,導致居民為難,社區尷尬。四是被動性的額外負擔。比如事事留痕,一些社區工作者成為“臺賬工作者”,陷身于報表、臺賬中,沒有時間深入居民、服務群眾。
3.人員管理存在堵點難點。網格員管理令出多門,市委政法委、街道網格中心和社區均對網格員管理使用具有話語權,存在一定網格中心和社區在實際工作中意見不一、管理沖突情況。如網格中心負責對網管員的日常工作考核、績效發放和人員分配,社區在網格員評價和人員調整不具有制度上的話語權,各部門工作、拆違行動等工作任務實際上一部分壓到網格員身上,不完全具有時間精力完成網格中心考核任務,網格員兩頭為難。
(三)治理重點不夠通暢
1.基層會多表多,不堪重負。據街道社區反映,今年4月份街道班子成員平均參加20余次會議;
西江社區今年以來至5月7日,收到市處兩級各類會議通知90個,填報疫情防控、退役軍人、人口分類、房屋核準等各類報表 份,嚴重增添基層工作負擔。
2.社區經費短缺,難以為繼。一是政府投入不足。我市現行的社區財政撥付資金方案,仍沿用2018年采集的數據,而社區實際戶籍及常住人口情況均發生改變,戶籍人口少,常住人口多,按戶籍人口撥付資金不適應現實實際。二是社區缺乏收入渠道。多數社區無固定資產、無集體企業,導致社區建設投入高度依賴政府財政投入。三是承擔職能部門職責的費用逐步增加。當前城市社區承擔的部分職能未能實現“費隨事轉”,如社區按照要求成立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但僅獲得一塊站牌而沒有相關工作經費,其認領已采集信息的退役軍人服務對象數量多、戶籍及居住地不一致,在沒有任何工作經費、未增加工作人員的情況下,導致退役軍人服務工作舉步維艱,難以按質完成。
3.專業人才匱乏,力量不足。目前,我市社區工作者普遍存在學歷層次偏低、年齡結構老化、專業水平不足的問題,高中及以下學歷人員 人,50歲及以上人員 人,持有專業社會工作師證的社區工作者137人,與實際工作需求嚴重脫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區治理創新。
4.物業矛盾頻發,怨聲載道。一是矛盾糾紛突出。從去年全市信訪情況來看,城鄉建設類問題占信訪總量33.23%,其中小區建設和管理問題占城鄉建設類信訪27.73%。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參與協調責任落實都有一定差距。二是物業管理覆蓋質量不高。老舊小區業主委員會組建力度不夠,仍有33%的老舊小區尚未組建業委會;
市場化物業服務覆蓋率低,覆蓋率僅為23.5%,特別是老舊小區物業服務覆蓋質量不高,多數僅實現了垃圾清運,保安保潔等基本服務缺失。三是物業服務的質價不符,居民對物業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物業管理服務成本逐年上漲,而物業費價格調整機制尚未建立,“業主不滿意服務,物業不滿意價格”的矛盾普遍存在;
部分業主缺乏物業管理和物業消費意識,只要服務不愿付出的現象一定程度普遍存在。四是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部分物業公司,重管理、輕服務,保安、保潔、保綠和維修服務質量較差,涉及業主利益的事項和業主溝通不及時、不主動。如江南小區和后苑小區同為一家物業公司兩個分部,但江南小區物業在樓道、小區衛生,安防管控等方面同后苑小區物業明顯存在差距,造成居民意見較大、矛盾越積越累。
5.共建氛圍不濃,下沉不實。目前,少數下沉單位和下沉黨員社區的責任感、認同感、歸屬感不強,對社區治理缺乏主動參與的積極性,社區與轄區單位之間的資源共享機制還未有效形成,社區共駐共建氛圍不夠濃厚。如下沉單位、黨員到社區服務不具針對性和高質效,下沉工作浮于表面。如少數單位掛名報到,未參與社區重點任務和實際困難解決中;
少數黨員下沉意愿不強,對入戶走訪和志愿服務不認同不認可,日常參與下沉服務較少,年底突擊尋求完成考核加分。
三、深入推進全市基層治理的意見建議
通過此次“百人千戶”大走訪、大調研活動,我們深入認識到當前基層社會治理當中存在的各類資源與力量、制度與實際、服務和需求之間的錯差。為此,建議深入貫徹上級《意見》精神,結合全市實際,以社區為基本治理單元,以民生需求為導向,開展機構框架大調整、體制機制大梳理、痛點難點大疏通,推動各項工作走深做實,打造基層治理“模范樣板”。
(一)大刀闊斧調架構。一是劃分街道,按照5萬人左右標準,將街道11個社區和城郊紅湖社區、花堰社區、外牛社區設置為2個城區街道,將街道9個村單獨設置鄉鎮,實現編制下沉、力量下沉。二是調整社區,按照3000戶左右和成型成塊的標準,重新劃分各社區范圍,對有需要的地域新設立社區居委會。三是優化網格,按照300-500戶標準對網格進行優化調整,增補網格員數量,充分保障網格服務能力和承載能力。
(二)下到深水理機制。一是明確市街權責,建立市街協同事項處置機制,街道協同事項劃分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
規范屬地管理事項,嚴禁以分解下達指標、考核驗收等形式將工作責任轉嫁給街道;
持續簡政放權,清理市級執法和服務事項,落實街道轄區設施規劃編制、建設和驗收參與權,全市性涉及街道轄區范圍內重大事項和重大決策的建議權,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工作情況考核評價和人事任免建議權,多部門協同解決的綜合性事項統籌協調和考核督辦權,下沉資金、人員的統籌管理和自主支配權。二是優化社區職能,賦能減負,落實社區(村)工作事項清單和準入機制;
制定網格員管理制度,下放網格員考核權、管理權、使用權,明確網格員工作職責,兌現社區工作者待遇標準。
(三)動真碰硬解難題。一是整治文山會海。制定實施全市會議審批機制,根據參會人員、層級、范圍等情況劃分報送審批要求,減少為開會而開會、以會議落實會議等情況;
精簡會議體量,對涉及部門較廣、任務較為分散的會議,精簡參會部門和范圍,改為下達任務清單代替會議傳達;
建立全市綜合信息數據系統,通過信息化和大數據管理,整合全市各類基礎數據信息,實現基層單位錄入基礎數據、大數據平臺匯總分析、上級部門自動提取所需內容,減少基礎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應付報表。二是加強支持保障。重新劃分社區后,根據常住人口情況調整社區財政支持力度,保障社區人員、經費兜底;
落實閑置國有資產通過備案、委托等方式交由社區管理使用要求;
研究出臺社區服務公司管理辦法,支持社區發展物業服務、人力資源等社會服務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三是加強隊伍管理。加大社區工作者培養力度,每年開展2次不少于3天的專業培訓,推動社工持證率達到100%;
加大面向社區(村)工作者定向招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名額指標;
建立可以實施的網格員考核和退出機制。四是建設紅色物業。加大物業企業和業主委員會黨員培養和黨組織建設力度,用好三方聯動機制;
制定物業費用標準指導意見,根據服務項目、服務水平、服務范圍劃分不同標準物業費用;
加強物業公司監管,對履職不到位物業企業進行行業約談,將社區意見納入物業監管考核重要內容。五是完善下沉機制,進一步完善大黨委大工委工作機制和吹哨報到機制,建立社區共建聯系會議日程工作交互、推進機制;
制定報到單位、黨員服務清單,變被動受命為主動服務,各單位、黨員根據自身職能領域和個人能力特長定期提供服務;
建立將共駐共建單位和黨員干部下沉社區參與治理情況評價機制,真正將其作為基層D建述職評議和D建目標考核重要內容并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