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漢語詞語,意為把整體分成若干部分;區別、區分,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企業職級劃分標準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企業職級劃分標準4篇
企業職級劃分標準篇1
XXX職等職級劃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管理,加強公司人力資源基礎性工作建設,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實行浮動的職等職級制度。每個崗位都有一個浮動的職等職級范圍,且職務和職等職級相對掛鉤,不絕對掛鉤,即不同部門同等職務的崗位職等職級可以不同,同個崗位不同任職者的職等職級也可不同。
第三條 員工職等職級的劃分是員工各項福利待遇和職權劃分的重要依據,其職等的劃分和工作能力、學歷、工作熟練程度及在公司內的服務年限有關。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第五條 人事行政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職等職級制度的整體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崗位職等職級劃分辦法
第六條 公司實行十八個職等,每個職等內有三個職級的職等職級制度,其中一等最低,十八等最高,一級最低,三級最高。
第七條 公司實行針對不同崗位的性質將所有崗位劃分為三大序列,即行政序列、專業技術序列、和技術工人序列。不同序列的崗位都有一個浮動的職等范圍。
第八條 職等表
第九條 各級別職數及人數限制表
第三章 職等職級確定與調整
第十條 對于新進員工,各部門應根據該員工擬擔任的崗位的職等職級浮動范圍,并結合該員工的學歷、工作熟練程度(工作經驗)、工作能力來核定該員工的職等職級。原則上職等應從低,職級應以中間級為基準,如學歷較高或較低,工作較熟練或較生疏,工作能力較強或不足,職級可以上下浮動1-3級,然后上報人事行政部批準,最后以人事行政部批準的職等職級為準,特殊引進人員除外。
第十一條 員工在同一崗位每擔任一年(超過6個月、不足1年的可按1年算)可在每年年初向所屬部門申請調整職級,每擔任兩年(超過18個月,不到2年的可按1年算)的員工可向所屬部門申請調整職等,后部門匯總至人事行政部。其他時間一概不受理(人事異動除外),調整后的職等和職級不能超出該崗位核定的范圍,特批除外。
第十二條 各部門需要根據申請者的工作績效以及平時表現給出審核意見并匯總至人事行政部,最后以人事行政部批準的職等職級為準。
企業職級劃分標準篇2
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
國統字〔2011〕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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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國務院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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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結合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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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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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結合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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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種組織形式的法人企業或單位。個體工商戶參照本辦法進行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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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辦法適用范圍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5個行業門類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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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辦法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具體劃分標準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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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業劃分由政府綜合統計部門根據統計年報每年確定一次,定報統計原則上不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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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國家統計局2003年印發的《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國統字〔2003〕17號)同時廢止。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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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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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否則下劃一檔;微型企業只須滿足所列指標中的一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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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表中各行業的范圍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為準。帶*的項為行業組合類別,其中,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管道運輸業,裝卸搬運和運輸代理業,不包括鐵路運輸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房地產中介服務,其他房地產業等,不包括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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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劃分指標以現行統計制度為準。
(1)從業人員,是指期末從業人員數,沒有期末從業人員數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員數代替。
(2)營業收入,工業、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設置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行業,采用主營業務收入;限額以下批發與零售業企業采用商品銷售額代替;限額以下住宿與餐飲業企業采用營業額代替;農、林、牧、漁業企業采用營業總收入代替;其他未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的行業,采用營業收入指標。
(3)資產總額,采用資產總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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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級劃分標準篇3
職級職等劃分原則
一、 目的
公司職位管理系統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為了更好的、更清晰地為公司員工成長發展、員工薪酬福利管理、員工績效管理提供更規范、更有效的依據。特制定本原則。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在職的全職員工。
三、 相關定義
1、 職系是一個組織中責任性質相近的崗位組合。一般以崗位所具備的功能和工作屬類為主要依據,
將多個崗位分類歸并而成崗位群組。這些崗位有不同的能力要求,但共同承擔著企業的某項重要
功能的實現。 公司職系分為管理職系、 職能職系、 現場業務職系、 銷售職系、 技術職系五個職系。
2、 職級是指一類職責、 技能等相近的崗位進行歸類, 形成的職位大類。 例如: 普通職員級、 主管級、
經理級等。
3、 職等是指根據每一個崗位所需要的技能水平、經驗、學歷以及職責、權限等任職要求,縱向切分的職位等級。
四、 職系劃分辦法
1、 按照公司業務經營模式,將公司職系分為管理職系、職能職系、現場業務職系、銷售職系、技術職系五個職系。如下:
管理職系,指以組織資源、控制資源、協調關系,對公司各項事務進行最后決策和運維管理為核心職責的職位群。
職能職系,指以給各業務部門及公司事務提供支持、服務或行使一定行政管理職能為主要職責的職位群。
現場業務職系,指以圍繞公司業務產品開展現場作業、管理、服務工作的職位群。
銷售職系,指以開拓市場以及通過直接業務活動而帶來經濟效益為主要職責的職位群。
技術職系,指以專業技術為核心服務于公司的職位群。
五、 職級職等劃分辦法
職級是同一職系崗位在級別上的區分,職等是同一崗位在能力水平上的區別。
1、管理職系職級職等劃分
職級
, F 級
總經理級 E 級
總監級 D 級
2、職能職系職級職等劃分
職級
經理級 C 級
主管級 B 級
員工級 AF 級
3、現場業務職系職級職等劃分
職級
經理級 C 級
主管級 B 級
員工級 AO級
4、銷售職系職級職等劃分
職級
經理級 C 級
主管級 B 級
員工級 AS 級
5、技術職系職級職等劃分
職級
劃分標準
,
副總裁、資深總經理
副總經理、資深總監
資深總監
高級總監
資深經理、總監
劃分標準
高級經理
經理
高級主管
主管
資深專員
高級專員
一般專員
劃分標準
高級經理
經理
高級主管
主管
資深專員
高級專員
一般專員
劃分標準
高級經理
經理
高級主管
主管
資深銷售員
高級銷售員
中級銷售員
初級銷售員
劃分標準
職等
,
E2
E1
D3
D2
D1
職等
C2
C1
B2
B1
AF3
AF2
AF1
職等
C2
C1
B2
B1
AO3
AO2
AO1
職等
C2
C1
B2
B1
AS4
AS3
AS2
AS1
職等
六、 職位系統的應用
職位系統應用在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方面,貫穿于員工“入職、離職、調動、轉正”評定的各個環節。具體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 員工招聘
人力資源部配合用人部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結合崗位職位系統,合理確定部門各職級職等人才配置比例,評估各職級職等人才缺口,做有針對性的引入人才保證公司的人才梯隊建設。
2、 薪酬管理
職位系統為員工定薪提供標準。保證公司的薪酬達到內部公平性和外部競爭性。人力資源部要配
合各部門做到以崗定級, 以級定薪, 級變薪變。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員工錄用時核薪、 轉正調薪、晉級 / 降級 / 晉升 / 降職調薪和年度調薪。
公司每年參加外部同行業薪酬市場調查,結合外部市場和內部情況進行崗位職級系統的調整,保證外部競爭性。
3、 績效管理
職位系統是設定員工工作目標的基礎依據。
4、 職位調整
職位系統是員工崗位和職級調整的基礎依據,員工可以在同一崗位上按照職級縱向發展,同時也可以在不同崗位間橫向發展。
5、 人才培訓
職位系統是制定人才培訓計劃的基礎。人才培訓需求的制定、培訓體系的設置都需要和公司的戰略要求和崗位要求相符合,使人才培訓更符合崗位的要求,符合公司業務發展的需求,從而保證員工個人的發展和企業的發展相一致。
6、 員工發展
職位系統為員工發展設計兩種發展模式,一種是本職專業上作精做深的發展通路,另外一條是在
管理崗位上的發展通路。 員工可以通過經驗值累積, 按照自己的客觀實際選擇在公司的不同發展通路。
人力資源部
企業職級劃分標準篇4
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
行業名稱
指標名稱
計量
單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業 *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業
營業收入(Y)
萬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資產總額(Z)
萬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發業
從業人員(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營業收入(Y)
萬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運輸業 *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倉儲業
從業人員(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郵政業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飲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傳輸業 *
從業人員(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資產總額(Z)
萬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資產總額(Z)
萬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業 *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