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的原則,是急救中心指導院前醫療急救工作實際開展的根本原則,國家衛計委頒布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應當按照就近、就急、滿足專業需要、兼顧患者意愿的原則,將患者轉運至醫療機構救治。"的原則,我們根據這一原則,探討制定了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的原則,并對每項原則的內涵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并對實際工作中如何應用指揮調度的原則進行了詳細的論述。
關鍵詞:醫療急救;指揮調度;原則;概論
1 指揮調度原則的提出依據
國家衛計委在《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應當按照就近、就急、滿足專業需要、兼顧患者意愿的原則,將患者轉運至醫療機構救治。"[1]的原則,我們根據這一原則,提出了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的原則。
2 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原則的具體內容與含義
2.1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原則的具體內容
2.1.1搶救生命有求必應。
2.1.2就近、就急、滿足專業需要、兼顧患者意愿。
2.1.3災害事故全力以赴。
2.1.4危重患者負責到底。
2.1.5一般患者盡量照顧。
2.1.6其它需求提前預約。
2.1.7協議明確醫患權責。
2.1.8電話指導排憂解難。
2.1.9首接負責有始有終。
2.1.10準確快捷安全高效。
2.2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原則的含義
2.2.1挽救生命有求必應 調度員對待報警的呼救電話,一律按照求救電話處理,做到有警必接。除非確切排除為非急救電話,否則不允許隨意掛機,不允許不予處理。急救單元和急救人員,無論何時遇到需要急救的患者,都應當采取急救措施。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處、有需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搶救生命"[2]。
2.2.2就近、就急、滿足專業需要、兼顧患者意愿。
2.2.2.1就近 一般指患者所在地至急救站距離半徑為5km及行程為8km左右。
2.2.2.2就急 指危重患者快速轉送,并要求轉送到具有相應救治能力的醫院或專科醫院。
2.2.2.3滿足專業需要 將患者轉送到有救治相應病種能力的醫院。
2.2.2.4兼顧患者意愿 如有患者及家屬要求送到醫保定點醫院、合同醫院或關系醫院就診時,在患者病情允許的情況下,可不受地域限制轉送。在患者病情不允許的情況下,根據患者病情,在最短時間內,將患者送往有救治相應病種能力的醫院。
2.2.3突發事件全力以赴 處置突發事件,堅持"先排險后施救、先重傷再輕傷、先施救后運送、急救與呼救并重、轉送與監護急救結合、緊密銜接前后一致"的原則;嚴格按照"掌握事故性質、評估事故等級;及時報告領導、啟動應急預案;動員后備力量,協調急救資源"的流程指揮調度[3],必要時啟動120、110、119、122的社會聯動救援,相互協作、互為補充,充分地發揮全社會緊急救援的資源優勢和作用,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救援之中,使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效地開展,最大限度地搶救生命,減少災害事故等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傷亡和損失。
2.2.4危重患者負責到底 按照"急救白金6min,創傷黃金1h"的理念挽救危重患者生命,掌握患者的病情動態及救治效果,急救單元應實時向指揮調度中心報告患者送達的具體醫院,調度員應追蹤調查并做好記錄。
2.2.5一般患者盡量照顧 在急救資源滿足急危重癥患者急救的前提下,對非急危重癥患者的需求盡量滿足。接受轉院及出院回家的患者提前預約服務,對于骨折、發燒等病情穩定,處于康復期的患者。轉運途中不需要搶救的,每次的費用將以車費為主。即為患者解決了困難,又減輕了患者的經濟負擔。
2.2.6其它需求提前預約 為了達到急救資源效益的最大化,將閑置的急救單元,用于接受非醫療急救的轉運服務,對于高位截癱、年老臥床、孕婦等行動不便的人群,提供提前預約轉運服務服務,一方面避免了因急救單元閑置造成的急救資源的浪費,同時又為居民解決了困難。
2.2.7協議明確醫患權責 當患者撥打120,調度員接警下達派車單后,急救中心就與患者建立了醫患合同關系,調度員要根據患者情況并征求患者或家屬意愿聯系急救站,將患者的病情信息告知急救單元,急救單元的急救醫生要及時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及時掌握患者病情,進行現場救治和轉運途中救治與監護,與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病歷的簽字、進行病情與救治的告知,到達醫院后要與醫院進行交接,填寫交接單。對于長途轉運的患者,由急救站與患者或其家屬簽訂轉運協議,明確雙方的權責,確保不發生醫療急救糾紛[4]。
2.2.8電話指導排憂解難。
2.2.8.1接到撥打120咨詢衛生急救服務項目、收費價格等情況時,耐心解答清楚。當咨詢醫療急救知識時,對掌握的醫療急救知識給予解釋回答,對不掌握的急救知識、醫療知識,委婉謝絕,必要時請患者及其家屬撥打12320或醫療機構的電話進行咨詢。
2.2.8.2調度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醫療急救知識,在呼救的第一時間和急救的黃金時間內,指導患者或家屬進行自救。
2.2.9首接負責有始有終。
2.2.9.1調度員在首次接警后,在受理過程中要負責到底,不能因為任何理由,在受理過程中間更換其他調度員。
2.2.9.2在下達派車單后,急救單元接到患者后,中途不能更換急救單元,直至把患者送到醫院,完成交接手續為止,除非急救單元因為接受新的特殊任務指令或因為急救車發生故障而不能運行。
2.2.10準確及時安全高效。
2.2.10.1準確。
2.2.10.1.1對呼救電話必須問清患者姓名、主要病情、癥狀和當前患者情況,問清患者詳細地址(市區:路、街巷、號;小區、幢、單元、室。郊縣:區、縣、街道;鎮、居委會;村委會、自然村。醫院:病區、床位、患者姓名)。若有三字段信息的,應核對信息是否正確。
2.2.10.1.2轉院患者要問清送到何醫院,送回家的患者要問清送到何處(送車站、機場的患者問清車、機離港時間)。
2.2.10.1.3輸入受理界面對應欄目或做詳細記錄,與患者家屬協商一個既方便病家又便于急救車到達的接車地點。
2.2.10.1.4問清聯系電話,如對地址不清或有疑點的通過電話核對或"114"證實。
2.2.10.1.5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并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執行。
2.2.10.1.6根據指揮調度規范選擇應派的車輛,如與派車規定有沖突時按就近、快速原則處理。
2.2.10.1.7將詳細地址告知急救車司機,將病情告知急救醫務人員,問明患者或患者家屬,患者是否需要擔架搬運,如需要擔架搬運,首先告知患者或其家屬做好擔架搬運的各項準備工作。
2.2.10.1.8在急救單元到達前,隨時保持與急救車的信息溝通,時刻保持與患者及其家屬的聯系,在第一時間將患者當前的情況,包括:地址、接車地點、病情變化、患者是否已走等等,向急救單元詳細說明。
2.2.10.1.9如患者已離開,應迅速通知急救車返回。對農村城鎮、城市街道、社區建筑比較復雜的地區應及時有效地與患者及其家屬聯系,盡量獲得詳盡的地理信息,隨時告知急救單元;同時告知患者家屬指定專人負責接車,要與接車的患者家屬約定接車時的明顯標識或信號,以便急救單元盡快找到患者。盡最大努力減少空車、退車現象。
2.2.10.1.10如果調度員根據指揮調度系統的提示和自己的專業知識確定是騷擾電話,應立即向急救單元說明情況,及時地通知急救車返回急救站。并將騷擾電話情況錄入120指揮調度系統,并向值班領導匯報。經值班領導批準把騷擾電話列入屏蔽黑名單[5]。
2.2.10.1.11根據執行急救任務的急救車反饋的信息或GPS系統,實時記錄車輛駛向現場時間、到達現場時間、患者上車時間、送達醫院時間、完成任務時間、返回站內時間。督促執行任務的急救車更改任務狀態,以保證對急救車的實時指揮調度。
2.2.10.1.12每次急救任務完成后,調度員應將本次派車的全部數據準確地錄入120指揮調度系統,對當班發生的事件與情況記入本人的記事本并按規程要求及時歸檔保存指揮調度受理信息。
2.2.10.1.13急救站的急救單元完成任務后,應及時地向120指揮調度系統輸入上傳患者資料,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診斷、急救資料、病歷、記錄各項費用及有關的各類信息。
2.2.10.1.14調度員在每次任務完成后必須保證做到:"六準"。即:"一準"錄入120指揮調度系統的患者詳細地址準確無誤,準確率必須達到100%;"二準"問明患者或呼救者的現場標志性建筑準確無誤;"三準"患者或其家屬的有效電話號碼及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四準"接車地點詳細地址準確無誤;"五準"對根據患者或其家屬及其報警人員的敘述,對患者病情的判斷準確無誤,特殊情況下準確符合率必須達到95%以上;"六準"對呼救電話確定類型準確無誤。
2.2.10.2及時。
2.2.10.2.1調度員2min下達派車單。
2.2.10.2.2急救站2min內出車。
2.2.10.3安全。
2.2.10.3.1患者安全第一的首要原則。
2.2.10.3.2嚴格感染控制、安全使用藥物、確保車輛、器械、設備安全可靠、醫務人員醫療急救措施安全、醫療環境安全溫馨、急救車行車安全。
2.2.10.3.3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2.2.10.3.4患者的搶救不出現任何差錯,與患者及家屬不發生任何醫療糾紛。
2.2.10.4高效。現場救治率達到85%以上,救治有效率達到95%以上,各項工作指標達到考核指標的要求。
3 小結
本文結合院前醫療急救工作的實際,論述了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的原則,為院前醫療急救的指揮調度工作,提出了規范化的原則,使得院前醫療急救的指揮調度有章可循,指導院前醫療急救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參考文獻:
[1]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J].中國實用鄉村醫生雜志,2014,8.
[2]劉效勤,崔玲,等.院前急救指揮調度質量管理的探討[J].中外醫療,2012,22:63-64
[3]王一鏜.努力加強和提高第一時段救治的質量[J].中國急救醫學,2003,23(2):947.
[4]中國院前急救的標準化問題[J].中華急診醫學雜志,2004,13(8):571-572.
[5]鄭文軍,王熙斌,等. 院前急救的若干問題和解決思路[J].廣西醫科大學學報,2008,9(25):349-350.
編輯/哈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