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代持協議
資產代持協議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持內容
1、甲方是 的所有人,甲乙雙方約定該資產由乙方替甲方代持。
2、甲方將其持有的 資產交由乙方代持后,甲方仍保留對該資產的所有權、處置權、管理權和收益權。
第二條 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對乙方代持資產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資產;
3.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代持資產委托第三人管理。
第三條 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代持資產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第四條 承諾與聲明
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____________代持資產。
乙方聲明其僅為資產代持人,對代持資產不擁有所有權、管理權、處分權、受益權,資產的相關權利屬于甲方。
乙方保證不因個人原因導致其代為持有的資產被分割、被繼承、被保全及其他原因導致代持資產受損。
第五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資產代持期限屆滿時;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代持資產或甲方權利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省 市 區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現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權行使作為資產所有人的權利。
委托權限: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資產的權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權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人將其資產轉讓第三人時終止。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