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x人民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衛生部等七部委《關于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意見》及省、市衛生行政部門下發的《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簡稱《管理制度》 。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本院的固定員工、合同工、返聘人員、進修生、實習生、臨時用工人員。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依照“預防為主,確保平安”的原則,將安全工作列入醫院、科室工作計劃與醫療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獎懲、同總結評比。
第四條 院長為本院安全工作總責任人,分管院長為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分管各科室領導為“部門”責任人,各科、病區的主任、護士長、是科室安全工作的責任人。
第五條 院長全面負責《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各分管領導具體抓指導、執行、檢查和監督,提出改進、獎罰建議。
第六條 積極開展安全治理工作。黨、政、工、團及各科室密切配合,開展安全法制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創安活動,確立創安標準,總結評比安全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第二節 安全工作任務
第七條 安全工作是醫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院分管各項安全工作的領導應結合本院的實際,組織分管科室的負責人認真完成下列任務:
一、積極開展以“四防”為中心(防盜、防火、防破壞、防事故),“內、外”并舉的法制教育和普法教育,動員和依靠全體員工,積極同違法行為作斗爭。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安全大檢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隱患。
三、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療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各項醫療規章制度,保障病人安全。
四、加強對臨時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的安全管理。
五、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刑事案件、查處治安事故與案件,辦理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治安保衛事項,參加公安機關統一組織的治安活動。
六、維護內部公共場所的安全秩序,積極調解處理糾紛事件。
七、負責對進出本院電動車、機動車輛的秩序管理。
八、加強麻毒危險品及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管理。
九、加強現金票證的管理,建立制度和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節 安全工作制度
第八條 根據衛生部等七部委《關于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意見》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衛值班制度。
三、消防監控中心值班制度。
四、保安巡邏制度。
五、現金票證安全管理制度。
六、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七、車輛進出院區管理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九、臨時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醫院公共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麻毒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檢查制度。
十四、保密制度。
十五、重點要害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保安人員管理規定。
第四節 安全工作職責
第九條 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納入院、科兩級領導責任制、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工崗位責任制,切實擔負起安全工作的職責。院長、院分管領導是醫院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其主要職責:
一、組織制定、實施安全工作計劃,并與領導責任、經濟責任、崗位責任掛鉤,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懲。
二、檢查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三、有計劃地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安全大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的因素,整改存在隱患,研究處置突出的安全問題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條 各科室主任、護士長、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其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醫院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意見,把安全工作列入科室管理,做到“五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二、貫徹落實、執行醫院制訂的《安全工作管理辦法》及各項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四防”工作。
三、每月有一次“安全自查”,及時整改隱患,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
四、認真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本科室所管轄范圍內的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的安全。
五、教育、檢查、督促本科室人員,嚴格遵守和執行醫院制訂的各項制度、規范。
第十一 保衛科是醫院綜合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在公安部門的業務指導下),依照規定的職權開展安全保衛工作,其職責是:
一、當好領導的參謀,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向領導提出加強和改進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年度計劃和總結,分別送交院長室和分管領導,納入醫院工作的總體計劃和總結。
三、督促各科貫徹落實本管理辦法,及時向分管領導反饋信息。
四、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建設工作,實施安全檢查,對預防范圍工作中的漏洞、隱患,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意見,督促整改。
五、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刑事案件,協助追查嫌疑人。
六、加強重點要害部門的保衛工作,主動與這些部門溝通,完善、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七、深入一線科室,及時發現和掌握本院內部的不安全“苗頭”,提出意見,報有關部門處理。
八、負責查清違反本管理辦法所規定職責范圍內人員的失職行為、違章行為和輕微違法行為的事實,并按規定審批后,執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九、配合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保密教育。
十、領導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并給予業務指導。
十一、完成院領導和上級公安部門交辦的安全保衛任務。
十二、加強院內臨時用工、勞務用工人員的治安管理。
十三、建立安全工作(治安)臺賬,做好其檔案的積累、歸檔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醫院員工職責:
一、必須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治安、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安全工作。
二、加強責任性,認真管好自己所經管的財物(包括個人),做好自己職責內的“四防”工作,確保安全。
三、對在自己工作范圍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向保衛科報告,并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
第五節 安全工作組織和措施
第十三條 根據醫院安全工作的需要,加強安全工作的隊伍建設,建立和健全以下組織:
一、設立醫院“創建平安醫院工作領導小組”及下屬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于保衛科。
二、建立義務消防隊、安全保衛應急隊。
第十四條 加強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工作,確保安全:
一、下列部門列為重點要害部門:財務科、收費窗口、配電房、中央空調(供氧)機房、計算機中心機房、物資供應倉庫、檔案室、中西藥庫、檢驗科、CT室、MRI室、直加室、瓶裝氧氣庫、麻毒危險品倉庫、食堂等。
二、重點要害部門的科主任(負責人)為安全工作責任人。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開展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堵塞漏洞。
三、重點要害部門門窗必須牢固。對一些重點要害部門安裝技術報警或硬件防范裝置,配置防火器材,確保安全。
第十五條 開展安全消防檢查。保衛科對全院的安全消防檢查每月一次,發現隱患,限期整改。
第十六條 根據本院安全工作的需要,配備日常所需技術裝備。特殊獎勵所需的經費在“院長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條 結合“現場督查”工作,建立每季一次例會制。總結、分析內部安全情況,檢查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研究作出對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合理處置的意見建議。
第十八條
將安全工作列入目標任務考核范圍,因工作過失發生重大案件、事故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責任科室或個人評比先進的資格,并酌情予以行政處罰。
第六節 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第十九條 對貫徹執行本管理辦法成績顯著的科室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表彰獎勵:
一、科室重視,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能經常檢查、消除隱患,保證安全,全年無案件,無醫療事故,成績顯著的。
二、能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的發生,并能勇于排除災情,救死扶傷,使集體和員工生命財產免遭損失的科室和個人。
三、維護內部安全,對內部的安全目標做出顯著成績的科室和個人。
第二十條 獎勵費用和審批權限
一、給予一次性100元及以下獎勵的,由院分管領導決定。
二、給予一次性100元以上(不定上限)獎勵的,由科室提交院分管領導審核后,交院長或院務會討論審批決定。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有下列失職行為之一的,對有關領導或直接責任人處500元及以下罰款或扣發當月職務津貼或給予行政處分或責令賠償部分經濟損失、直至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領導人忽視安全工作,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以致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的。
二、對“四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或隱患,經醫院或保衛科提出意見或發出整改通知書后,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消極對待整改要求的。
三、對科室發生的安全事故、違法案件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四、當發生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案件或安全事故時,負責人因貪生怕死,臨危脫逃,不組織力量制止和搶救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醫療安全管理制度”而產生糾紛的,按《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有下列輕微違法行為之一的,對行為人處于500元以下罰款或者責令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并要給予行政處分:
一、偷盜少量公私財物或利用工作之便,陸續偷盜現金、物資、經濟價值不大的或將自己經營的財物監守自盜,數量不多的。
二、在內部或社會上打架斗毆,造成后果輕微的。
三、在內部或社會上賭博,情節輕微的。
四、造謠滋事、誹謗、誣告他人,影響安定團結情節輕微的。
五、采購、出售變質物品,導致中毒事件情節輕微的。
六、違反醫院規章制度,不服從分配,不服從門衛執勤管理,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揚言傷害員工、領導的。
七、犯有其它輕微行為的需要給予處罰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醫院領導人及職工出現有違平安醫院創建要求的失職行為的,除按本管理辦法處罰外,取消當年評比個人先進資格。
第二十五條 全體職工(包括領導人及管理人員)在社會上違規違法,受公安機關治安拘留,罰款、警告處分的,應根據情節輕重扣發獎金,停發拘留期間的工資。
第二十六條 處罰審批權限
一、醫院領導人違反本管理辦法,處以罰款、賠償經濟損失、扣發津貼和績效工資、行政處分的,由醫院提出意見,報院務會或市衛生局批準。
二、各科室主任(負責人)違反本管理辦法,處以罰款、賠償經濟損失、扣發績效工資、行政處分的,由院分管領導提出意見,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
三、醫院職工、合同工、勞務用工、進修生、實習生違反本管理辦法,處以罰款、賠償經濟損失、扣發績效工資及行政處分等,由院分管領導提出處理意見,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
第七節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與其他規定相抵觸,以本管理辦法為準。如上級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二、保衛值班制度
醫院大門是單位形象窗口之一,為了更好地執行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加強車輛秩序、安全管理,特訂以下制度。
1.明確工作責任。保安(門衛)人員必須要提高警惕,服從管理,保持崗位整潔與個人的儀表端正,遵守服務公約,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嚴格按章辦事。要把好各種物品出院關,凡有物資出院,必須經檢查、核實后,方可放行。否則,保安(門衛)人員有權扣留。
3.加強秩序管理。要做好門前和院內車輛秩序管理,不準任何車輛占據急救綠色通道。審驗公務車輛離開院區的派車單。嚴禁未經允許設攤、進院揀廢品、推銷書、報。確保道路暢通,秩序井然。
4.強化勞動紀律。要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禁擅自離崗、打瞌睡、干私活、在醫療區吸煙、遲到早退。同時,按規定站好崗。
三、保安巡邏制度
保安是醫院的公開守護和巡邏安保力量。為了更好地確保醫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我院治安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保安巡邏制度。
1.明確保安肩負著醫院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等重任。應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醫院的規章制度,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嚴格執勤,恪盡職守。
2.加強對醫院要害部門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護衛、巡查。白天保證每班1~2位同志在門診樓維護正常醫療工作秩序(含控煙勸導)及對重要部門防范巡查;
夜間堅持班長帶班每1小時對住院樓、藥(庫)房、收費處、急診室、CT室等及院區進行安全巡查。對全院區域實行24小時巡邏制,發現隱患及可疑人員即處理并匯報。
3.熟悉執勤區域的環境與治安情況。對執勤區域的環境、道路、電器設備和消防設施的位置、使用、檢查等情況,一定要做到心中有底,善于和及時地發現治安情況與違法犯罪的可疑線索。
四、現金票證的安全管理制度
1.當日收繳現金按醫院規定上交銀行,各收費處除當日現金交銀行外,后收入現金應及時存放指定的保險箱內。急診收費處,堅持24小時崗位值班制,收費處的門(防盜門)隨開隨關。報警器接通110服務中心和本單位監控室,下班時間落實專人將報警器打開。
2.公款和有價票證不能帶回家中,如違反規定發生丟失或失竊,由保管人全部賠償。
3.現金、有價票證及保險箱鑰匙下班后不得放在辦公桌抽屜內,財務科負責人每月抽查一次,并有抽查記錄。
4.財務科,遇有特殊情況,過夜現金超過銀行、醫院核定數量,應落實人員值班守護,并與保衛科或總值班聯系。
5.收款室、財務室嚴禁不相關人員進入,非本科室人員不得進入操作室,手續均在柜臺外辦理。
6.出納人員去銀行存取現金時,由保衛科人員共同負責安全。
五、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保管員要遵紀守法,認真做好倉庫物品的領發保管工作,不貪污盜竊,不弄虛作假,不玩忽職守,領發留存要賬目憑證清楚,無差錯,手續完整。
2.上、下班應作認真檢查,并經常檢查消防器材和其它安全設施,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應向領導和相關職能科室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
3.倉庫內不準吸煙、喝酒、會客,未經領導同意,不準他人代班,離庫應隨手關門,鑰匙隨身攜帶,不準任意將鑰匙轉交他人。
4.下班后必須關閉所有的用電器具,以確保安全。
5.倉庫的門窗、四壁要加鎖加固,時刻注意和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霉變工作,確保物品完整無損。
六、車輛進出院區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醫院科學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按照文明等級醫院要求對電動車、機動車實行統一管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1.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凡上鎖的車輛任何人不得扛出車場,機動車須發動后方可開出醫院大門,否則要出示證件及單位證明方可放行。
2.凡駛入院內的車輛要限速行駛,時速不能超過5公里/時 。
3.嚴禁大型工程車輛駛入院內。
4.院內車輛嚴禁鳴笛。
5.執勤人員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既要嚴格管理,又要態度和氣,保證車輛安全和來院就醫患者、家屬的服務質量。
七、臨時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1.凡來我院參加工作的臨時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等必須向醫院保衛科進行申報登記。
2.在申報登記時,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或單位有效證件,本人像片一張。
3.為加強對臨時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凡來院工作的臨時用工,必須由單位或個人擔保;
進修生、實習生由醫院科教科負責進行登記,其中一份登記表交保衛科備案。
4.臨時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等與在職員工一樣,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制度,自覺維護醫院工作秩序和社會信譽。如有違章、違法行為者,參照本院各項管理制度,同等處罰,對治安保衛工作不利者責成保安公司予以辭退處理。
八、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1.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必須專人負責。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2.儀器、設備的使用,必須遵守有關規定,不得違章操作,不帶電修理,不準超負荷使用。并確保機房環境條件(溫度、濕度)達標,符合儀器、設備的要求,落實清潔防塵各種措施。
3.儀器、設備應安裝安全指示器,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做到人離電斷。
4.儀器、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如發現漏電,短路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進行修理。
5.維修人員遇有儀器、設備故障申報,應立即進行搶修,待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對搶修情況作書面記錄。
6.維修人員應全面負責本科儀器、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儀器、設備接地的可靠性,以防電擊。
7.凡新安裝或經大修后的各種儀器、設備,應按確定的技術參數(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儀器設備,應定時作性能的狀態檢測。
九、內部治安管理制度
1.嚴禁在院內從事危害社會和違法犯罪活動,違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嚴禁損壞院內消防、水電等公共設施,違者,限當日內修好,造成損失概由本人負責,并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
3.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罰款或移送公安機關。
4.嚴禁在院內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吸毒,播放淫穢錄像等,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
5.院內禁止攀折花草樹木、打鳥、嬉戲打鬧、遛狗等寵物,不聽勸阻或損壞公物的,按相關法規處罰,隨時驅逐閑雜、可疑人員。
6.注意防火防盜,嚴禁在院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玩火、燃放煙花爆竹。
7.嚴禁在院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起哄,擾亂公共秩序。
十、麻毒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本院的麻毒藥品、危險品,必須實行專人專鎖和專庫管理。
2.嚴格執行儲領、清退制度,收發及時登記帳目,必須2人簽字。
3.對失效、過期、變質的麻毒藥品、危險品進行銷毀,必須在保衛科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妥善處理。
4.麻毒藥品、危險品運輸必須專人押送,保證麻毒藥品、危險品的監護和安全進倉。
5.麻毒危險品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防火、防爆、防盜等要求。
6.麻毒危險品倉庫非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7.進入危險倉庫,嚴禁吸煙和禁止明火照明。
十一、安全檢查制度
1.經常性檢查:科室負責人,科室義務消防員(網絡員),每天進行的上下班自查,夜間由值班人員的夜查。
2.定期性檢查:春季檢查以防雷、防靜電及電氣設備線路為重點;
夏季以檢查化學危險物品為重點;
秋季檢查以物資儲存情況為重點;
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前的檢查,以防火、防盜為重點。
3.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單位特殊設備、特殊崗位存在的問題,組織專業檢查,以解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4.對重點、要害部位,作重點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報告形式匯報院分管領導,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5.安全檢查完畢應及時作好記錄,每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分析,以制訂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保密制度
(一)總則:
1.為保守醫院秘密,維護醫院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醫院秘密是關系醫院發展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醫院各科室和全體員工都有保守醫院秘密的義務。
4.醫院****,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醫院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醫院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醫院尚未付諸實施的發展戰略、發展方向、發展規劃等。
(3)醫院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醫院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 )醫院所掌握的尚未進入社會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 )醫院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家庭地址、家庭成員、通訊方式等員工基本情況。
(7 )其他經醫院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醫院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醫院秘密,泄露會使醫院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醫院秘密,泄露會使醫院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醫院秘密,泄露會使醫院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醫院密級的確定:
(1)醫院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醫院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醫院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醫院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醫院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三)保密措施:
1.屬于醫院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黨政辦或分管副院長委托專人執行;
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醫院秘密由檔案員或經辦工作人員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 1)非經院長或分管院長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醫院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醫院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醫院秘密。
4.醫院工作人員發現醫院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黨政辦;
黨政辦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50—500元:
(1)泄露醫院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醫院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醫院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醫院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十三、重點要害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1.醫院重點要害部門必須制定安全防范、消防安全措施。
2.重點要害部門嚴格出入制度,非部門工作人員未經主管領導許可不得入內。
3.落實重點要害部門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防范措施。
4.落實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四防”須知,做好安全自查登記。
5.病歷、圖紙資料、財務、人事、文書、醫護人員專業技術檔案等要專人管理,嚴格執行借閱制度。
十四、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強化我院保安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有力維護醫院治安和正常醫療工作,確保“一方平安”,經醫院研究決定,制定以下制度。
1.醫院根據治安情況配備保安人員,并提供保安人員在工作中所必需的通訊工具、警器設備等。
2.實行統一著裝管理。保安人員必須按規范化進行管理,上崗統一著裝,嚴禁保安服、便服混穿,休息期間應著便服。
3.加強勞動紀律管理。醫院和保衛科對保安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促。保安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一旦發現在值班中有串崗、瞌睡、遲到早退等違紀現象,一律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
4.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對保安人員要經常開展安全防范意識和業務知識、思想道德的宣傳教育。做到文明執勤,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5.加強保安警器管理。醫院配備的保安警器、通訊工具等設備,只限在院內執行公務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或帶出醫院另作他用。一旦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保安人員必須執行醫院保安管理規定,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級賦予的保安工作任務。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和完善醫院消防安全制度。
2.醫院與各科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逐級落實安全責任、明確職責,有不斷完善和落實各類應急處置預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蓋面,把消防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加強對職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4.值班人員忠于職守,熟悉本崗位消防安全情況和應急處置程序,人人都有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疏散逃生等義務。
5.加強對重點要害部門的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任何部門和個人嚴禁使用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6.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處置、上報。
7.建筑結構符合公安部門有關防護要求,環境與清潔應符合規范要求,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堆放雜物,禁止吸煙。
8.合理配置醫院各種消防設施,進行相應的檢查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障疏散通道的暢通,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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