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作總結類材料篇章布局“套路”與“反套路”,供大家參考。
工作總結類材料篇章布局的“套路”與“反套路”
工作總結類材料雖不在《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的公文種類之列,但卻是各級黨政機關指導和推進工作的重要載體。該類材料的文稿質量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個單位公文寫作的實際水平。工作總結類材料“完成”不難,“出彩”不易,首先在篇章布局上就要面對“套路”的取舍及其帶來的寫作思維慣性問題。如果僅僅滿足于直接照抄照搬“套路”,即便洋洋灑灑、下筆千言,形成的工作總結類材料也還是很可能千篇一律、乏善可陳,未能充分發揮該類文稿的應有作用,甚至有浪費了鮮活精彩的第一手資料的遺憾。本文嘗試結合兩篇檢察機關辦案總結材料的謀篇布局過程,分享如何全面看待工作總結類材料寫作“套路”,并通過抓住關鍵詞,突破“套路”對寫作思維的限制,打造出接地氣、有個性的篇章結構,展示思想站位、體現工作成效,讓工作總結更到位,讓文稿讀來更“解渴”。
一、工作總結類材料寫作的“套路”之辯
現在提及“套路”,往往會令人聯想到重復、刻板、不走心等消極印象。客觀地講,“套路”體現了對某項工作深層次的理性認識,有其自身獨特價值。工作總結類材料的謀篇布局“套路”便屬于對該類文稿寫作規律的總結提煉,盡管容易被冠以“老生常談”之名,也說明其本身即是一種被廣泛了解和接受的寫作范式,提供了完成工作總結類材料寫作任務的一種常見解決方案。暫時拋開有亮點、有特色、有新意等更高層次的文稿要求不談,運用“套路”捋思路、列提綱,的確有助于總體掌握某項具體工作的開展情況,在較短時間內先形成一篇中規中矩的“初稿”。因此,在構思工作總結類材料的篇章結構時,本文傾向于將“套路”作為思考工具,用于梳理工作脈絡、吃透寫作對象。特別是一些謀篇布局“套路”實際上蘊含了對某領域工作推進方法的普遍性認識,對沒有具體參與該項工作但要起草工作總結類材料的辦公室人員而言,有助于克服畏難心理、激發寫作靈感,盡快進入寫作狀態。
二、工作總結類材料篇章結構的常見“套路”
第一種“套路”以遞進邏輯展開,常常以某項具體工作的推進步驟為時間軸搭建文稿結構。例如,檢察機關在成功辦理某系列案件時,遵循了事先謀劃部署——收集完善證據——庭審指控犯罪的基本工作流程,依此形成的文稿結構可以是:(一)提高政治站位,領導靠前指揮,堅定打擊決心;
(二)上下級聯動,強化辦案力量,確保案件質量;
(三)建立引導機制,增強檢警配合,夯實案件證據;
(四)依法履行監督,及時提出糾正,排除證據隱患;
(五)積極匯報請示,依法審查認定,實現精準打擊;
(六)庭審預案扎實,有效指控犯罪,庭審效果良好。這種“套路”以“放電影”的形式再現了案件的辦理過程,對辦公室人員而言,基本上是提綱列出來了,也就明白了案子是怎樣辦出來的。倘若依此結構直接成文,難免會帶來平鋪直敘的感覺,工作成效、工作經驗等本應著力體現的要素容易被稀釋,導致文稿重點不夠突出、特色不夠鮮明。
第二種“套路”建立在前一種“套路”基礎之上,以并列邏輯展開,辦公室人員沿著時間軸理清某項具體工作的開展情況之后,從中找出若干主要抓手,再結合舉措和效果逐一闡述。例如,在總結檢察機關成功辦理某疑難案件的經驗時,通過系統回顧辦案經過,發現其中有幾項核心工作對全案的成功辦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依此形成的文稿結構可以是:(一)依法履行職責,客觀全面審查在案證據;
(二)發揮主導責任,精準開展自行補充偵查;
(三)強化責任擔當,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
(四)踐行司法為民,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可見,這種“套路”已經不再拘泥于對具體工作流程的簡單復述,而是引導辦公室人員進行抽象思考和二次加工,在立體化分析某項具體工作的基礎之上建立篇章結構。當然,至于在文稿中怎樣把一個個具體而零散的工作抓手統領起來、怎樣展示職責要求和履職行為的充分結合等等,這種“套路”還未能完全解決。
三、工作總結類材料篇章結構的“反套路”
在借助前兩種常見“套路”弄清某項具體工作的來龍去脈后,用好一個或一組關鍵詞,可以推進寫作思路的優化升級,以立意更加鮮明、重點更加突出的篇章結構把工作總結類材料呈現出來。
一方面,要切實找準反映工作切入點的關鍵詞,有效升華工作總結類材料的立意。要注意緊扣所選關鍵詞的內涵和外延,避免“拔高”過于抽象,反而帶來喊口號的空洞感。再以檢察機關成功辦理某疑難案件的工作總結類材料為例,通過深入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反復領會相關業條線的工作指導意見,最終確定以“檢察主導責任”為關鍵詞統領全文,在文稿開篇即明確提出這一視角。同時,準確把握“檢察主導責任”的本質和要求,把司法親歷性和司法為民作為兩個需要重點突出的內容,以第二種套路的并列式邏輯為內核建立篇章結構,再結合案件辦理實際情況調整各分論點的標題,確保語言指向上的統一性。據此可形成以下篇章結構:(一)“四個親自”審查在案證據,厘清案件疑點難點;
(二)精準開展自行補充偵查,準確還原復雜案情;
(三)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精準把握寬嚴尺度;
(四)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彰顯司法為民情懷。
另一方面,要認真找實反映工作重難點的關鍵詞,有的放矢體現工作開展力度和取得成效。再以檢察機關成功辦理某系列案件的工作總結類材料為例,經過查閱辦案日志、訪談案件承辦人,對辦案工作的曲折和復雜、檢察官的智慧和付出有了更為直觀的認識,決定以第一種“套路”的時間順序邏輯為內核,緊緊圍繞一個“難”字還原辦案過程,見招拆招、精準解“難”,有針對性地提煉出若干辦案經驗。據此可形成以下篇章結構:(一)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某系列案“辦理難”;
(二)促進明確偵查方向,**某系列案“深挖擴線難”;
(三)督促做好證據轉換,**“涉案人員身份認定難”;
(四)引導完善證據鏈條,**“某某犯罪行為界定難”;
(五)縝密籌備庭審指控,**某系列案件“內部指證難”。
一篇思路清晰、亮點紛呈的工作總結類材料,既是對一項工作的完美收官,為今后類似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益借鑒,更是對本單位風采和辦公室人員綜合能力的一次集中展示。工作總結類材料的寫作不排斥“套路”,從關鍵詞入手實現工作總結類材料篇章布局的“反套路”,實際上也屬于一種“套路”。若想讓寫出的工作總結有“干貨”、有“嚼勁”,就要充分尊重該類文稿的特點,在理解和把握對應的某項具體工作上多下功夫,才能避免表面化、機械化運用“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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