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政府構建的基本醫療制度之一,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該制度在實施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手續繁瑣、費用報銷不及時、起付線較高、報銷比例過低以及監管漏洞等。通過深入實地調查,獲取第一手的數據,提出了加大政府投入、制定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改善鄉村醫務人員的待遇、加強培訓并廣泛宣傳等措施。
關鍵詞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衛生保健;對策
中圖分類號 S-9;C913.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517-6611(2014)26-09201-02
Investigation and Thinking of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CHEN Nan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Xi’an Shiyou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065)
Abstract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s one of the basic medical treatment systems in China, which can provide a basic medical treatment to serve for the farmers.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such as: the procedure is tedious, reimbursement is not timely, threshold is higher, reimbursement is too low and so on. Through field investigation, first hand data was obtained.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such as improving government input, perfecting relevant systems, improving rural medical stuff’s treatment, strengthening training and publicity.
Key words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nvestigation; Health care; Countermeasures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1]。
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中央政府有關文件精神,陸續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在穩步推進,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難、矛盾和問題,為了完善“新農合”,應對“新農合”存在的問題加以研究,尋找有效的解決辦法,真正解決廣大農民的基本醫療問題[2]。
1 海頭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情況調查
為了了解“新農合”的實施情況,對海頭鎮中的6個自然村就以下問題展開調研:“新農合”的醫療報銷流程、就醫醫院選擇取向、醫療費用負擔情況、個人醫療費支付比例以及村民對國家醫療政策的了解程度等(圖1)。
圖1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流程圖,從圖中可以看出參合農民的醫療報銷程序比較繁瑣,手續比較復雜。同時,起付線的有關規定還有這樣一個弊端:鄉鎮衛生院的門檻低,縣以上醫院的門檻高。一般在鄉鎮治療的都是小病,而住縣以上醫院大多是難治的病,費用較高,而現行的這一起付線規定,使小病得到的補助多,而更需要扶助的大病,反而補助少,不利于對“因病致貧”農戶的救助。
對海頭鎮農民就醫醫院選擇取向進行調查,其中只有6%選擇省、市、縣的大醫院,而55%的村民選擇個人診所。原因是農民目前比較貧困,多數農民無錢看病,對大醫院昂貴的醫療費用望而卻步。此外,到大醫院就醫所需的交通費用以及費用報銷的不便也是村民不愿意選擇在大醫院就醫的原因。
對海頭鎮農民醫療費用負擔情況進行調查,只有1%的農民認為完全能承擔得起,而有67%的農民認為“太貴、根本接受不了”。表明醫療費用對農民而言負擔過重,反映出農民收入與其醫療費用支出之間的巨大反差。
對海頭鎮農民個人醫藥費支付比例進行調查,在主要的兩項支付種類中,“合作醫療(即‘新農合’)”占36%,而“自費”卻要占61%。表明采用“新農合”支付醫療費的比例只占海頭鎮農民支付醫療費的1/3左右,比例很低。反映出“新農合”在海頭鎮農民中的知曉率不高,農民對“參合”也沒有積極性。
一方面,國家在大力推進“新農合”;另一方面,農民卻對“新農合”猶豫、觀望。說明“新農合”制度的有效性亟待增強。
對海頭鎮農民對國家醫療政策的了解程度進行調查,“完全了解”的只占3%,“不太了解”和“根本不了解”的占到84%。表明海頭鎮對“新農合”的宣傳效果不佳,亟待改進。
基層政府在推進“新農合”時,其工作態度、方法以及當地財政支持的力度,直接決定“新農合”的實施效果和當地農民醫療待遇的改善狀況。
2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從海頭鎮的醫療保障的調查數據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海頭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點。
2.1 農民跨縣看病手續繁瑣,縣外住院費用報銷不及時
與其他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同,農民看病必須到“新農合”指定的定點醫院就醫。然而當參合農民出外發生急診時,根據規定在急診地就醫的,應在3日內將詳細情況報告所在縣(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部門。但由于大多數農民對有關“新農合”定點就診的政策不了解,往往錯過了將詳細情況上報給所在縣(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部門的時限,導致享受不到相應的醫保待遇。
此外,由于業務剛剛起步,縣境外參合住院患者報銷需經縣經辦中心審核,核定補助資金后,到所在鄉鎮衛生院領取,導致群眾不能及時拿到報銷的補助資金。并且,不方便外出務工人員即時就近就醫,也給大病患者造成了困難[3]。
2.2 住院報銷起付線高,報銷比例低,報銷封頂線偏低
調查中很多農民都抱怨報銷門檻太高。鄉鎮衛生院起付線為100元/人次,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起付線為200元/人次,縣醫院起付線為300元/人次,縣級以上醫院起付線為1 500元/人次。70%的被訪者認為“新農合”的報銷比例偏低,而對大病患者來說,報銷的封頂線也偏低,使得“新農合”保障力度不足,該縣的報銷封頂線為每年每人補助1萬元,并且“新農合”沒有與之配套的醫療救助制度相銜接,一旦患大病,一般農戶的家庭生活大多陷入困境。
2.3 農村醫護人員待遇差、流失嚴重,醫療設施亟待更新
長期以來,由于當地政府投入不足,導致鄉村醫護人員待遇較低,缺乏必要的培訓,技術水平無法保證,一些有能力或經驗豐富的醫護人員嚴重流失。此外,還導致醫療設備陳舊、醫療經費不足、醫療衛生資源相對短缺。這些情況使得農民對報銷比例較高的鄉村醫院缺乏信任,紛紛轉到保險比例相對較低的縣、市一級醫院就醫[4]。
2.4 由于宣傳不到位,影響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經實施了一段時間,但很多村民對其基本情況還是一知半解,通過對海頭鎮的走訪調查,45%的農民對“新農合”不是很了解,35%的人知道一點,5%的人知道,僅僅5%的人很清楚。據調查了解,60%的農民認為宣傳工作做得一般,30%的農民認為做得還行,5%的農民認為做得很好,5%的農民認為做得很不好(如圖2)。
不愿意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原因主要有:如果一年內無病無災,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不劃算,就虧了;有的人害怕把錢交了和傳統的合作醫療一樣,政策不能落到實處,害怕新型合作醫療不能做到公平、透明[5]。
3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改進措施
作為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農民基本的醫療保險制度。為了解決占我國人口多數的農民的基本醫療問題,為了幫助廣大農民發展生產,擺脫“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對目前實施的“新農合”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3.1 國家要加大對農村醫療衛生資源的投入
長期以來,國家對城鎮衛生資源的投入遠大于農村,導致城鄉公共衛生資源嚴重失衡,對占人口多數的農村卻只占有較少的衛生資源,農村醫療衛生資源的投入嚴重不足。使得鄉鎮衛生院的醫療設備陳舊,難以建立國家基本藥品制度,尤其是村一級衛生所根本沒有像樣的醫療設備,無法開展基本的醫療服務,導致農民對鄉村醫療服務缺乏信任,農村醫療衛生事業陷入惡性循環。
因此,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村的醫療衛生投入,大力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的建設[6]。
3.2 改善鄉村醫務人員的待遇,提高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調查中發現,醫務人員待遇低是導致大量鄉村醫務人員流失的主要原因,沒有醫生將使農村醫療服務陷于癱瘓。為此,要適當增加鄉村醫務人員的工資收入,改善他們的生活,使得醫學院校畢業的大學生愿意服務于鄉村醫療機構。
同時,加強現有醫務人員的培訓,鼓勵年輕醫務人員出去進修,在完善自我的前提下,提高他們的技術水平和衛生服務質量。
3.3 加強配套制度建設,促進“新農合”的發展
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許多鄉村在“新農合”的費用報銷程序、定點醫院的范圍、轉診的程序等方面要么缺乏相關制度、要么相關制度過于籠統,缺乏操作性,給“新農合”的實施帶來了一定困難。另外,農村基本的醫藥衛生制度不健全,并且難以有效地對鄉村醫護人員進行監督,管理混亂,這也阻礙了“新農合”的推進。因此,應該盡快制定推進“新農合”的相關配套制度,并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這樣才能使“新農合”獲得廣大農民的認可,提高制度的有效性。
3.4 加大政府財政支持力度,盡快搭建全國“新農合”信息平臺
在“新農合”的資金來源中,進一步加大各級財政的補助標準,在不增加農民負擔的情況下,提高“新農合”的籌資水平,并逐步提高“新農合”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使得參保農民的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此外,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建設,使之與“新農合”有效銜接,減輕農民因患重大疾病而增加的醫療負擔。
隨著農民流動性增強,異地看病變得越來越普遍。而且,有些是在省內,有些則是在省外。因此,需要盡快搭建全國統一的“新農合”信息平臺,并與各省已有的“新農合”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異地就醫、異地結算的問題[7]。
3.5 引入社會力量,建立多層次的重大疾病保障體系
“新農合”是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運作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因此,應積極將商業保險公司等社會力量引入“新農合”制度中來,探索商業保險公司承接大病保險,社會力量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等內容。此外,大力推進“新農合”的市場化運作,逐步提高“新農合”的效率和服務水平。
同時,應與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有效銜接,為家庭有困難的農戶和患重大疾病的農民提供保障,構建面向廣大農民的多層次重大疾病保障體系。
4 結論
通過走訪調查,發現了海頭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實踐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就如何進一步改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議。現將主要結論歸納如下。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根據我國農村的現實狀況和廣大農民醫療服務的現實需求建立起來的,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目前存在著“政府投入相對不足、醫療服務資源匱乏、宣傳不到位、監督與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2)對于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今后必須通過“加強認識、加大資金投入、完善相關制度,擴大宣傳”等措施來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設。要建立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監督和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的籌資水平及籌資方式,加大農村衛生教育培訓的力度等。
隨著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不斷發展與完善、隨著政府宣傳力度的加大以及投入的增強,我們相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定能受到越來越多地農民歡迎,為廣大農民帶來越來越多地保障。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狀況[EB/OL].http://.cn/qkpdf/ankx/ankx201426/ankx201426122-2.pdf" style="color:red" target="_blank">原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