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黨史學習教育黨課:在學習百年法治建設歷史中堅定信仰、樹牢思維、深化實踐,供大家參考。
DS學習教育黨課:在學習百年法治建設歷史中堅定信仰、樹牢思維、深化實踐
同志們:
按照DS學習教育活動工作安排,今天我以法治建設為切入點,與大家共同學習感悟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征程的艱辛不易與非凡成就。
法治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基本標志,更是現代文明強國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系統回顧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發展歷程,有利于推動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有利于深化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理解,有利于縱深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一、堅定法治信仰,深刻把握百年來法治建設歷史進程脈絡
對歷史經驗進行總結與運用,從不斷認識和把握歷史規律中找到前進的正確方向和正確道路,正是中國共產黨長期以來能領導中國革命、建設、改革不斷取得勝利的一個重要原因。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掌握法治建設發展規律和總結法治建設實踐經驗是基本前提。
第一個時期是1921年至1949年,法治建設的開端期。本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法治建設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零散到比較系統的過程,是黨在局部執政的根據地進行的初步探索。當時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中央蘇區制定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它是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工農民主政權的根本法,集中反映勞動人民當家作主、參加國家管理的意愿,為后來建立革命政權和法治建設提供了經驗。應抗日戰爭大勢,《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產生,并提出邊區政府的基本任務和奮斗目標是,“進一步鞏固邊區,發展抗日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以達到堅持長期抗戰、增進人民福利的目的,保障一切抗日人民(包括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治權利、財權及言論等自由權。”在解放戰爭時期,值得紀念的一件大事是1948年通過的《中國土地法大綱》,集中解決了民主革命最重要的土地問題,極大地激發了貧苦農民群眾的革命積極性,黨領導億萬農民打破封建土地所有制,切身最大利益的滿足讓農民真心實意把共產黨看做自己翻身求解放的引路人,并在黨組織動員下,踴躍參加人民解放軍,為解放戰爭的最后勝利奠定了根本的民心基礎和物質基礎。總的來看,以政策為主、以法律為輔,是當時黨領導革命的一個特點。但中國共產黨作為工人階級政黨,在處于被圍剿、迫害的情況下,仍然通過法治來管理政權,這件事本身就有極其重大的意義,表明中國共產黨是完全不同于舊式革命者的新型先進政黨,對承擔的艱巨歷史使命有高度的自覺。
第二個時期是1949年至1978年,法治建設的奠基期。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重要成就而又遭受挫折的時期。新中國的成立實現了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鞏固的政權,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制建設選擇了一條與中國歷史上的各種法制徹底決裂、全新地構造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首先,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宣布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制定保護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以臨時憲法的形式奠定了新政權的憲制基礎和框架。其次,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根據地與解放區社會改造的核心實踐,具有代表性的成就為1950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和《懲治貪污條例》,前者是人的解放,后者是土地的解放,最后者是公權力的約束。最后,逐步建立以《憲法》為核心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法律制度,僅1949年到1957年,中央頒布的法律法規共有九百多部。但隨著1956年蘇共20D的發酵,匈牙利事件的沖擊以及整風運動的變化,中共八大確立的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的思想被否定了,大踏步進入社會主義建設階段的新中國又被拉回到了革命語境中,在不斷革命論之下,群眾運動全面取代了法制。在十年“**”期間,司法機構受到嚴重破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沒有開過一次會議,沒有制定過一部法律。
第三個階段是1978年至2014年,法治建設的發展期。這是中國共產黨確立依法治國方略、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的時期,全黨全國人民對社會主義法治的認識日益深刻并形成共識。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將之作為中國共產黨在新時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方針和重要目標任務。至此,新時期法制建設走上快車道。1978年3月憲法恢復人民檢察院,1978年5月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1979年9月決定設立司法部,1982年制定了新憲法,相繼通過了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試行)、新婚姻法在內的一批基本法律,涉及各個領域。其后,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要“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把依法治國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載入憲法,使之上升為一項憲法原則。標志著黨在治國理政方式上實現了由過去主要依靠政策、依靠行政手段,轉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轉變;
標志著我國正式走上了依法治國的道路。經過30多年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司法體制不斷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第四個階段是2014年至今,法治建設的完善期。本時期是以十八屆四中全會為起點,進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新階段。十八屆四中全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第一次專門召開的研究法治工作的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從6個領域、30個方面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等各方面提出190項重大舉措,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具體部署,標志著中國進入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新階段。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審議通過,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全面實踐和輝煌成就,順應黨心民心和時代要求,明確了***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對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意義重大而深遠。
二、樹牢法治思維,全面客觀總結百年來法治建設的實踐探索
歷史是過去與現在的對話。把全面依法治國作為黨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是我們黨經過100年摸索,從根本上找到的改進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有效路徑。
第一,法治優于人治。人治與法治是歷史上長期存在的兩種對立的治國理念和制度。與人治條件下統治者個人意志至上及其多變性、隨意性相反,法治則強調穩定的、制度化的社會規范,以此作為社會治理的最高規則。縱觀世界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發展歷史,由于在進行革命、奪取政權的斗爭中實行高度的集中統一領導,加之革命勝利后沒有及時發展黨內民主、人民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個人崇拜開始滋長,人治取代法治。1950年代后期我國經濟、政治上的一系列錯誤,都與此有關。***總書記指出,“法治和人治問題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各國實現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在廢除舊法統的同時,積極運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抓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后來,黨在指導思想上發生‘左’的錯誤,逐漸對發展不那么重視了,特別是‘*****’十年內亂使法制遭到嚴重破壞,付出了沉重代價,教訓十分慘痛!”實踐表明,一般性地承認法律重要還遠遠不夠,只有時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樹立法治的至高權威,在法治基礎上發揮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國方略貫徹下去。
第二,“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偽命題。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一系列講話中闡述了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之間的關系,指出“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黨和法的關系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
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這一論斷抓住了黨和法關系的要害。我們要深刻認識到,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具體而言,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以黨自居,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
第三,法治與改革相輔相成。******強調,“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回顧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1992年“南方談話”、2001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定等改革開放以來的重大歷史事件,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貫穿其中的主線就是徹底打破權力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和制度的嚴重束縛,逐步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制度,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全體中國人民勤勞致富、創業創造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開辟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因此,改革的紅利就是制度的紅利、就是法治的紅利,改革和法治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共同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這既是1978年以來我國改革開放和法治建設的鮮明特征,更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執政興國和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當今之中國,正處于改革與法治的共生期、共進期、黃金期,做好改革與法治有機結合這篇大文章,是歷史賦予我們的重大使命,必須始終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三、深化法治實踐,奮力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廣闊前景
道路決定命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產物,也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每一步的成就奠定了法治的基石。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更要毫不動搖地堅持、與時俱進地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一是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忠實信仰者。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真誠信仰,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內生動力,是建設法治中國的精神支柱。要堅持用***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做到學思悟貫通、知信行統一,正確理解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做到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二是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堅定捍衛者。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堅固的路基、最鮮明的底色、最大的優勢。只有運用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法治之力才能強化,法治之效才能彰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依法之治才能更好推進。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上,黨員干部要自覺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加強對法治領域錯誤思想觀點的辨析批駁,堅決同詆毀、攻擊甚至妄圖顛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行為作斗爭。
三是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模范踐行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道路的權威性在于踐行。要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按照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等部署,加快推動應急管理領域地方立法、依法行政、社會治理等工作任務向縱深推進,重點解決好法治宣傳教育實效不高、煤礦及工貿等行業(領域)行政執法不規范、政務信息公開頻次和服務效率不高等現實問題,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在法治框架內調整市場主體的利益關系。
四是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積極拓展者。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每成功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好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切實提高《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等立法質量,嚴格執行和不斷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逗硬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開原則,用好用活法律顧問,不斷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