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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10篇)關于撤村建居相關工作匯報范本【完整版】

時間:2024-09-29 14:00:06 來源:網友投稿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10篇)關于撤村建居相關工作匯報范本【完整版】,供大家參考。

2023年度(10篇)關于撤村建居相關工作匯報范本【完整版】

關于撤村建居相關工作匯報范文(10篇)

關于撤村建居相關工作匯報范文

(10篇)

篇1

2009年7月,在村歷時四年撤村建(并)居試點工作中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啟動了市區撤村建(并)居工作。市區28個城中村原計劃分三個批次推進,因宏觀經濟形勢急轉直下和房地產形勢逆轉,受資金和土地收儲指標制約,2011、2012兩年未能完成預定目標。但第一批次9個村的撤村建(并)居各項基礎性工作還在有序推進,其中等3個重點村的焦點、難點問題部分得到解決。村民普遍接受現行的撤村建(并)居模式,整個推進過程社會面總體穩定。

二、工作成效

(一)、擬收儲土地明確了意見。明確了8個村土地收儲分兩年完成。市征遷辦下達了、四個村466.69畝的土地收儲任務書。目前,村已簽訂協議,村由于任務書下達面積和實際測量面積有一定的差距,還有待于進一步協調。

(二)、集體資產完成了測量匯總分類。9個村共212處集體資產。其中,兩證齊全的40處,需補辦兩證的134處,舊城改造范圍內有18處(已簽定協議),零星資產13處(明確不再辦理兩證),待核實的7處(權屬不清或寺廟等特殊用途)。

(三)、集體資產兩證補辦工作取得突破。134處需補辦兩證的集體資產,61處為《土地法》頒布前建成的集體資產,核實認定后可辦理兩證。73處“兩違”或復雜疑難集體資產,已通過專題協調會明確了處置意見。共有51處集體資產已辦妥兩證。

(四)、集體資產處置穩步推進。通過拍賣、拆遷、收儲等方式共處置集體資產50處。其中:集體資產拍賣取得初步成效,分別是星火商城主樓、小學、大樓、鋼窗廠、小學、陽街的五間店面、村游泳池、村辦公樓3套房子、2間店面、村警務室、村菜市場A幢、B幢、C幢等14處,拍賣收入計12906.8萬元;
通過拆遷等其它方式處置集體資產36處。另有村解放街197號房產已出賣,正在辦理有關手續;
村綜合樓、配電房、門衛等3處房產經評估,準備春節前整體推出拍賣。

(五)、待建集體項目有了明確意見。9個村11個待建項目均已明確了“政府不回購項目,只回購指標,對項目前期發生的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意見。

(六)、村村民個人住房轉出讓工作已到期。截止到2011年10月26日有效期內,村可以享受村民個人住房轉出讓優惠政策的573戶村民,有23戶辦理了個人住房轉出讓。

(七)、適時調整年度工作目標

在2011年“2011年底前完成9個撤村建(并)居村的基礎性工作,實際完成2—3個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的工作目標的基礎上,2012年市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提出“2012年底前完成三個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繼續做好其余6個村的基礎性工作,第二批撤村建(并)居村暫緩啟動”的目標要求。區政府結合實際,對市政府提出的目標加以細化,明確三個村為今年目標完成村,、二個村為完成目標候補村,、四個村為正常工作開展村。

三、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推動得力

1、調研推動。市區撤村建(并)居工作全面啟動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以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深入街道、村進行調研,專題聽取匯報,解決疑難問題,支撐推進信心和動力。

2、政策推動。一是優化試點政策。研究出臺了《關于完善撤村建(并)居有關政策的意見》,優化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土地性質由集體轉為國有繳納出讓金、農民待遇保留期限等政策。二是及時研究政策。出臺了集體資產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政策,明確了項目前期費用的補償標準和項目指標回購的意見。三是注重撤建并重。將社區和城中村的環衛保潔全部實行市場化管理,全面推進原村基礎設施配套改造,同步研究推進等村的基礎設施建設。

3、協調推動。市區成立了撤村建(并)居工作協調小組,集體資產處置協調小組。整個工作開展過程中,市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管秘書長、撤村建(并)居協調小組、集體資產處置協調小組等整個協調有力有序,推動了撤村建(并)居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二)市區互動互應,突破重點難點

1、思想統一。撤村建(并)居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僅僅依靠某一個部門、某一個單位,可以說寸步難行。因此,撤村建(并)居工作自啟動以來,市區之間、部門和街道之間思想統一,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確保了撤村建(并)居工作順利往前推。

2、工作聯動。市發改委、執法局、建設局、國土局、民政局等職能部門各負其責,主動介入,研究政策、積極推動,區政府、區直部門、街道步調一致,形成合力,相關村積極參與,發揮主體作用,共同推動了撤村建(并)居工作深入開展。

3、突破難點。集體資產的“兩違”處理和兩證辦理、土地收儲、集體項目處置、改變用途的集體資產繳納土地出讓金等難點問題一一突破,形成明確意見。

四、存在問題:

(一)、機制體制問題。一是工作協調機制不完善,雖然成立了組織機構和資產處置協調小組,但土地收儲、項目處置等工作過程中的問題,沒有明確的牽頭單位;
二是考核機制不完善,區是考核的責任主體,而撤村建(并)居的工作職能都集中在沒有建立考核機制的市直部門,從而大大降低了工作效力,三是體制不順暢,由連都區撤村建(并)居辦(區政府下面的臨時性機構)負責協調市區撤村建(并)居工作,尤其是協調市直部門相關工作,小馬拉大車的模式很難湊效。

(二)、工作保障問題。主要是資金和指標保障問題,據國土部門測算,9個村擬收儲土地2400畝,全部收儲共需資金11.4億元。其中,土地收儲資金需7.9億元,二三產業指標回購需3.5億元。2400畝的土地指標只落實了466.69畝,剩下近2000畝的土地收儲指標有待于協調落實。

(三)、政策層面問題。一是政策不平衡。撤村建(并)居集體房屋處置政策和江濱區塊拆遷安置政策差別很大。如同是違章建筑,前者經處罰后還要交納評估價40%—100%不等的土地出讓金后才能補辦兩證,后者經處罰后就可以享受合法房產的補償價格。二是政策不明確。如“三南”農民公寓安置規劃,住房困難戶和無房戶的住房安置政策,部分村涉及的飛機場土地處置方案,二、三產業土地指標回購價格,零星集體資產處置方案等問題亟待進一步協調明確。三是政策不合理。如村民個人土地性質轉換中土地評估價過高;
集體資產處置政府收費過高,導致處置成本大,干部群眾不理解;
集體項目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高;
集體土地收儲的地類范圍等政策有待進一步協調完善。四是政策不銜接。如村拆遷和江濱區塊拆遷的政策相差很大,原本進展順利的村拆遷安置工作,因受江濱區塊拆遷政策影響而暫停。部分沒有按時拆遷的村民就要求享受新的政策,村干部就以此為由,不愿意撤村建(并)居,認為撤村后就沒有人管了。

(四)、操作層面問題。一是集體資產“兩證”辦理難。集體資產兩證辦理工作因受原始資料不全,遺留問題復雜,資產數量較多,認定審核、違章處理等工作繁重等多種原因制約,導致集體資產兩證辦理工作效力低;
二是集體項目處置難。現行的項目處置政策是指標回購或上市。據了解,2012年三個目標村的三個項目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都要求上市,但項目上市要交100%的土地出讓金意味著一個項目建好拍賣后沒有經濟效益,處置工作也就無從下手;
三是工作協調難。撤村建(并)居工作的職權和責任不相稱,80%的職能在市級職能部門尤其在國土局,但工作責任和主體都在區,工作體制不順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制約了撤村建(并)居工作的進程。三個目標村的個案問題錯綜復雜,有兩違問題、拆遷補償問題、合資建房問題、出讓金繳納、資產權屬問題等,除需提交資產處置協調小組解決外,還需要和拆遷公司、銀泰專案組、教育局、國資辦等部門協調。在具體協調中,由于牽涉面廣、時間跨度長、人手調換頻繁、資料遺失等原因,協調難度很大。

(五)、干部群眾心態問題。村的四年試點以及9個村兩年多以來的工作推進情況,讓參加一線工作的基層干部感到,撤村建(并)居工作確實很難,這項工作牽涉部門多,時間短、工作量大,效率不高,大量復雜的歷史遺留問題難以協調解決,以致產生了畏難情緒,顯得信心不足。

2012年區撤村建(并)居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工作安排和總體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好市區政府出臺的撤村建(并)居的有關政策,進一步理順撤村建(并)居工作機制,綜合協調做好各項工作。在2012年完成工作的基礎上,努力完成第一批啟動的9個村的后期工作。

一、圍繞一個目標,抓好三項工作。首先根據市區的資金保障,結合土地收儲指標、集體資產處置難易、村干部積極性等諸因數,明確2012年度工作目標。其次是圍繞目標抓好三項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點村和重點工作,確保目標的完成;
二是繼續推進第一批次啟動的其他村的基礎性工作,如:土地收儲、資產的兩違處理和兩證辦理、項目的處置等;
三是突破一些難點工作,如:集體資產兩證辦理工作效力低下、集體項目處置難操作、土地收儲的地類劃分等。

撤村建居范文篇2

一、實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

2012年實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共3個,分別為:北海街道西郊村、府山街道金雞塘村、府山街道府山村。

二、工作目標

在總結完村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總體部署,分階段推進,確保社會穩定”的原則,力爭10月底完成西郊、金雞塘、府山等3個村的撤村建居任務。

三、實施方式

按照“街道主責、行政村主體、部門指導”的原則推進撤村建居,即由街道為主組織行政村實施撤村建居,區建立業務指導小組,由區民政局牽頭,其成員由組織、監察、財政、審計、農水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幫助指導街道做好相關業務工作。區撤村建居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聽取相關街道階段性進展情況匯報。

四、工作步驟

整個撤村建居工作分為準備、實施、總結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

1.召開會議。區撤村建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動員部署2012年撤村建居工作。

2.成立組織。區成立業務指導小組,相關街道、村兩級成立撤村建居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班子,明確職責、紀律和工作任務。

3.調查摸底。開展村情調查,全面掌握干部群眾對撤村建居工作的思想動態,全面掌握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全面掌握戶籍、用房、公益設施等基礎性資料。

4.制訂方案。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街道、村兩級工作計劃和初步方案。

(二)實施階段

1.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宣傳陣地,廣泛開展宣傳,特別是要宣傳“撤村建居”工作的意義、有關政策法規、具體做法等,提高認識,營造穩定有序的社會氛圍。

2.召開動員會議。街道組織召開撤村建居工作動員會議,部署工作,統一思想。

3.開展清產核資。村委托中介機構,全面清理集體資產、核實集體資產家底、妥善處理債權債務,明確資產權屬關系。

4.核實村民基本情況。開展村民在冊戶籍、農轉非時間、土征安置、就業、養老保險、軍轉退伍、大中專畢業生、死亡人員等基本情況的核實調查工作。

5.處置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結束后,按照“能變現則變現”原則,根據村集體資產構成情況,由村資產處置小組提出村集體資產處置初步意見,經村兩委會討論修改后形成《資產處置方案》(草案),在征得區指導小組同意的基礎上,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形成決議后組織實施。

6.制定資產量化方案。按照“先保、后提、再量化”的原則,在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礎上,由村兩委會制定《村集體資產量化方案》(草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形成決議后組織實施。

7.建立資產處置組織。根據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資產處置方案》,為及時處置一時難以變現的村集體資產,應建立村集體資產處置組織,人員3-5人,由村兩委會提名,報街道同意并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原則上半年內完成集體資產處置。

如確需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還應推選產生股東代表,制定和討論通過《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選舉產生董事會、監事會。

8.方案報批。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形成撤村建居決議,表決通過《資產處置方案》和《村集體資產量化方案》后,自下而上,由村、街道逐級提出要求撤村建居的請示,同時附實施方案等相關資料,報區政府審核批準。

9.建立社區組織。在區政府批復同意撤村建居后,街道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建立新的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

10.做好政策銜接。社區居委會成立后,相關街道組織人員及時做好農轉非、社會養老保險、撫恤優待、福利救濟等政策銜接工作。

(三)總結完善階段(2012年10月底前)

1.檢查驗收。組織開展撤村建居工作的檢查驗收,書面上報檢查情況及結果。

2.總結經驗。總結撤村建居工作經驗,上報書面總結材料,完善撤村建居工作。

3.資料歸檔。收集有關資料并歸檔,特別是原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相關資料的移交和集中保管。

4.指導監督。街道要幫助新成立的社區組織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和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要加強對資產處置過程的監管,督促資產處置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資產處置工作,確保新建社區的平穩有序運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撤村建居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街道、各部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區撤村建居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要加強對撤村建居工作的領導,相關街道要牢固樹立主體意識,充分發揮村干部的作用,切實抓好撤村建居工作。

(二)完善方案,規范程序。相關街道要在充分調查和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村情,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做到程序合法到位,手續齊全完備,困難問題及時協調解決,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撤村建居范文篇3

一、充分認識開展建設文明新社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實施撤村建居,完成了農民向城鎮市民身份的轉變,但使其觀念轉變,做到融入城市文明則任重道遠,在加上舊有的農村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已不適宜現在的城市社區管理,必須順應形勢要求。加快建設文明新社區已成為城區規劃區內各街道的當務之急。

一是充分認識到,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是創建文明城區的基礎。社區是城區的基礎,我們的新城由各街道和眾多居民小區組成。社區的環境面貌、生活服務、治安秩序和社會風氣直接影響著武清新城的整體形象。只有把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搞好了,建設文明城區才有可靠的基礎。

二是充分認識到,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是提高城區建設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是新城建設和城區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撤村建居政府職能根本轉變,由服務“三農”,轉變為服務社區,在加上實行體制改革一些社會事務和管理職能逐漸轉移分離到社區,社區在城區建設和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盡快適應這種轉變,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把精神文明建設各項任務認真落實,才能把城區建設和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三是要充分認識,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是提高撤村建居居民素質和生活質量的必然要求。實施撤村建居,人們由平房改為住進寬敞明亮的樓房,居住環境顯著改善,物質生活更加豐盈,但隨著物質生活的提高,撤村建居群眾對精神文化的需求越來越高,對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迫切,因此必須順乎民意,把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擺到重要位置,加大力度創建優美環境,活躍社區文化,搞好社會治安,提供多種便民服務,不斷滿足撤村建居居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提高他們的文明素質和生活質量。

四是要充分認識到,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是加快推進撤村建居確保社會穩定的有力措施。在實施撤村前,村級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實施撤村建居后,則社區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這因為社區為城區的最基層,各種社會矛盾表現最為突出,為各類矛盾表現的匯集地,只有切實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做好各類社會矛盾排查化解,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才能有效地維護社會穩定。

二、在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推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是建設文明城區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新城建設的重要保證。雖然各級黨委、政府在推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下了一定功夫,取得了較好成效,但還存有一些差距,仍有些不盡如人意。表現在:

一是領導管理體制不暢。我們的各級干部長期從事農村工作,對農村管理可以說得心應手,而對城市管理則多數屬于外行,對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或是缺乏實際經驗,無所適從,或是一知半解,無從下手,不知怎么干,怎么干好,缺乏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這是制約推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上水平的關鍵所在。

二是撤村建居居民缺乏城市文明素質。撤村建居居民由農民演變而來,絕大多數文化水平偏低,科技素質不高,再加上受傳統小農經濟束縛,其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與新城發展要求難于適應,教育引導撤村建居居民順應城區發展,樹立城市文明理念,提高文明素質已成為擺在各街道面前一項緊迫任務。

三是各類文體設施不配套。由于撤村建居還遷小區屬住宅新區文化建設沒跟上沒到位,小區內缺乏文體設施和應有的思想文化陣地,群眾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沒場所、無處去,造成了不健康的文化乘虛而入。致使個別社區非社會主義思想意識有所滋長,腐朽落后文化有所抬頭,甚至把當“娛樂”,成風。只有加強文化陣地建設,以先進文化占領社區思想文化陣地,使撤村建居居民從事文化活動做到“有場地、有設施、有活動”,在加之予以正確引導,從而使各項文體活動活潑健康向上,先進文化的影響力得以充分發揮。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撤村建居群眾的傳統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文明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全面得到提升。

四是撤村建居居民文化科技素質和職業技能水平偏低。據統計,撤村建居居民過去長期從事種養業生產,受教育年限與原為城市的城市市民至少少三年。這種情況與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形勢難于適應,造成撤村建居居民因技能所限,造成“就業難”。順乎工業化科技發展的形勢要求,加大對撤村建居居民的職業技能培訓,為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有力之舉,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舉措,更是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優化社區人文環境的重要內容,必須狠抓落實。

三、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的思路與對策

社區文明程度和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有關城區總體形象,關系到武清新城的發展和未來。推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為重點,以公共財政投入為支撐,以創新方法舉措為動力,以提高撤村建居居民文明素質、促進社區和諧為目標,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充實內容,拓展形式,完善措施,扎實推進。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是推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保證。在推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社區黨組織處于核心領導地位,只有堅持以黨組織為核心,才能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形成健康發展。同時要重視社區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職能作用,做到黨支部、居委會各司其職、盡職盡責、齊抓共管。

二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撤村建居居民思想道德素質。要堅持“以德治區”的策略,圍繞新城特點,創新精神文明建設載體,大力宣傳和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抓好鄰里團結、家庭和睦,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質,為社區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風尚的營造夯實思想道德基礎。

三是搞好社區文化建設,進一步活躍群眾文化生活。針對社區撤村建居居民對文化活動迫切要求的實際,街道社區要因勢利導,把加強文化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增加文體設施,努力滿足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別是廣場文化要大力普及,開展群眾性的形式多樣、豐富多彩、各具特色文化體育活動,豐富社區居民文化生活,促進社會和諧。

撤村建居范文篇4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報告全區行政村規模調整及撤村建社區的工作情況,請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基本情況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見》(浙委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城區撤鎮建街撤村建居工作的意見》(甬黨辦號)文件精神,自去年月開始,我區開始啟動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區推進撤村建并居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侖委辦號)和《區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實施方案》(侖委辦號)兩個文件。成立了以俞雷區長為組長,王銀澤、汪友誠、劉新華、葉雙猛、李躍明、孫黎明等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村改居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了行政村規模調整及撤村建社區工作動員大會。按照計劃,東部鄉鎮實施行政村規模調整為主,西部街道以撤村建(并)社區為主,通過一年多時間扎實有效的工作,積極穩步地推進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推進了城市管理更加有序,為推進城市化進程奠定了基礎。

目前,我區東部三個鄉鎮已完成了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梅山鄉撤銷了個村民委員會,新設立了梅東、梅中、梅西、梅港個村民委員會,由個村民委員會調整為個;
春曉鎮撤銷了個村民委員會,并以三個自然岙為基礎,新設立昆亭、三山、慈岙個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由個調整為個;
白峰鎮撤銷了原白峰片和上陽片個村民委員會(郭巨片保持原狀),新設立了白峰、新峰、司沿、港口、勤山、上陽、下陽、陽東個村民委員會,由個村民委員會調整為個。西部三個街道分別進行了撤村建(并)社區工作:新碶街道撤銷了五星、鎮安個村民委員會,居民整體劃歸百合社區居委會管理;
大碶街道撤銷了漕頭、河南、干家、方夏、沿陳、扎馬等個村民委員會,居民按居住狀況并入相應的靈巖、高田王、學苑、金泉、壩頭等個社區居委會;
小港街道撤銷陳山、渡頭個村民委員會和橋東社區居委會,新設立陳山和渡頭個社區居委會。到目前為止,全區共撤銷村民委員會個,新設立村民委員會個、社區居委會個,減少村民委員會個、增加社區居委會個,撤并后全區村民委員會總數為個,社區居委會總數為個。

二、主要做法

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情況復雜、難度大、政策性強。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加快城鄉統籌發展為主題,以推進城市化為主線,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突破二元結構,整體推動城鄉改革,加快建設一批規劃起點高、發展空間大、綜合實力強和領導班子優的現代化農村新社區,加快了農村向城市轉型、農民向市民轉變步伐。

(一)深入調研,聽取意見

從去年月底開始,我區從區委組織部、農林局、民政局、區委政研室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調研組,在王銀澤副書記的帶領下,到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座談交流、聽取意見,歷時半年,進行了大量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工作。期間還組織各街道、鄉鎮主要領導和區有關部門到江東、鄞州等地參觀考察學習撤村建居和并村工作經驗。先后召開了由各街道、鄉鎮主要領導、區級機關干部、區級老干部、區政協委員、區人大代表和群眾參加的各類專題座談會次,廣泛聽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層層統一思想,使制定的各項政策符合我區實際狀況,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二)因地制宜,科學決策

在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中,區委、區政府確定了兩大原則: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堅持“因勢利導、思想先行,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尊重民意、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協調發展”原則,對撤村建(并)社區工作,堅持“統一規劃、依法辦事、政經分開、以人為本、積極穩妥”原則。在這一原則指導下,結合實際,對撤并方案提出了“規劃引導,因地制宜,適度撤并,依法辦事,利益兼顧、平穩過渡”的指導性意見。撤并方案區里不作統一規定,由各街道、鄉鎮因地制宜自行制定,但對方案的制定,作了原則性的要求:一是必須要以《區村莊總體布局規劃》和《區社區布局規劃》為依據,要考慮中心村、基層村和“十百工程”的建設;
二是撤并形式不搞一刀切,東部地區以并村為主,西部地區以撤村建(并)居為主;
三是調整幅度適宜,對村規模過小、經濟薄弱、村干部后繼乏人的村,調整幅度可適當大一些;
四是對土地基本被征用,村民大部分搬遷的村和城中村,則實施撤村建(并)社區。有效避免了方案制定過程的盲目和草率,使撤并方案更切合實際。

(三)把握政策,依法辦事

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政策性強,在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涉及基層組織調整、集體資產、土地處理、農轉非等重大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政策依法行事,確保村(居)民和社員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不受損害。在具體工作中,我們重點把好兩個環節。

一是依法制定撤并方案。嚴格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撤并方案由鄉鎮、街道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符合了村(居)民的意愿,村(居)民民主自治權利得到了充分體現。

二是制訂相關政策。區委政研室等相關職能部門,深入調研,為政府決策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行政村規模調整過程中集體資產處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在行政村規模調整過程中切實加強村級組織設置和村級班子建設的意見》和項撤村建居的相關政策,為全區面上推開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村級集體資產調處中,牢牢把握三條原則:一是因村制宜原則,從實際出發,根據各村不同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處理方法,不搞一刀切;
二是民主決策原則,對債權債務的處理、資產的核定和帳戶的合并等重大事項,尊重村民的意愿,由社長代表會議決定;
三是穩定發展原則,在并村過程中,不搞簡單平調,著眼長遠,鞏固壯大新村集體經濟。在資產處理方法上實行“資產合并、權屬不變、統一記帳、分點核算”,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各方利益得到保護。

(四)穩步推進,平穩過渡

對符合撤并條件的村,如房屋大多數被整體搬遷,土地征用以上、人均耕地面積在畝以下和“城中村”等已完成農村股份制改造(或資產界定清晰)的行政村,實施撤村建(并)社區工作。在處理好原各村干部的去留問題上,區委也及時出臺政策,明確新村組織設置、班子配備職數等原則,對分流干部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一是對原各村干部實行整體過渡,合并初期新村班子盡量由原各村干部簡單相加。二是對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多挖掘公益性工作崗位,優先考慮分流干部。三是在屆內剩余時段內保留在職期間的適當待遇,對新班子選任時落選干部,實行一次性補助等,確保平穩過渡。

三、利弊分析

從兄弟縣(市、區)的成功經驗和我區的試行情況來看,實施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能有效促進農村產業、人口的集聚和中心村建設,加快城市化進程,優勢十分明顯:

(一)有利于行政村的經濟發展。由于村的規模過小,受區域區位限制,生產要素得不到合理的整合,經濟發展受到制約。通過合并,新的行政村規模及經濟總量比以前擴張,有利于優勢互補,通過生產要素的整合、集聚,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有利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揮集聚效能,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

(二)有利于優化村級班子。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重點是加強村級基層組織建設,提高村干部隊伍的素質。由于村規模小、人口少,再加上黨員隊伍老化,給配強選好村級領導班子帶來困難。通過撤并調整行政村,有利于拓寬選人范圍,配強村級班子,提高基層干部素質,改善黨群、干群關系,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

(三)有利于村莊的合理規劃布局,推進中心村建設。目前,我區中等以下規模的行政村缺乏應有的現代農村基本社區功能,不符合農村現代化發展的要求,同時,在相當程度上也制約農村經濟的發展。通過撤并調整,有利于城鎮和村莊的合理規劃,也有利于推進中心村的建設,形成以中心村為基本單位的農村基本社區,方便農民的生產生活,架構現代化農村的發展框架,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進程。

(四)有利于減少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減輕農民負擔。由于行政村規模小、設置多,村干部選配數也相應增加,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隨之增加。這一方面增加了農民負擔,另一方面也造成村級基礎設施及公益福利事業建設投入不足。通過對行政村的撤并調整,可以精簡村干部人數,減少開支,集中財力為民辦實事,搞生產項目的開發。

(五)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建設的步伐。居住在城市中心地區的村民,許多還是農業人口,相當多的村還是沿用農村的管理方式,農民的生活方式,與日新月異的城市化進程不相協調,撤村建(并)社區開展,加快了農村向城市轉型、農民向市民轉變步伐,有利于推進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

但在行政村撤并及撤村建居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

(一)在行政村規模調整中:

一是村級一段時間內管理工作難度加大。并村后,村管理服務范圍擴大,人口增多,農村各種社會事務性工作相應增多,新的矛盾增多,情況更加復雜,而并村后干部職數相對減少,后續管理工作難度會加大。

二是村民對自己的利益保護、資產不平調有顧慮。由于并村時,各村集體資產、經濟實力、土地資源等情況不一樣,村民利益上已存在明顯差異。盡管在并村過程中,區委、區政府已出臺意見確保資產不平調和各方利益受保護,明確一些具體的制度措施,但村民還是擔心隨著時間推移,自己的利益會慢慢侵吞。

三是村民各項服務難以保證。并村前,村民到村委會辦事比較方便,人熟悉、路也近,并村后,村辦公室外遷,有的人生地不熟,有的路遠,給村民辦事帶來不便,對村民的各項服務很難保證。

四是村民建房擇地空間有限。因受土地和土地使用政策限制,加上合并后新村發展規劃制定還需時日,因此,村民要想選擇在中心村居住集中地建房一時還難以實現。

(二)在撤村建(并)社區工作中:

一是對尚有部分土地資源的行政村,在土地未全部被征用的情況下,實施撤村建(并)社區工作,難度較大。如未征土地的耕種、征用發展用地兌現、村代征地問題、山林管理問題,如果土地利益處理不當,可能會影響改革的推進。

二是撤村建(并)社區后,原村集體經濟動作管理,雖然均保留了原經濟合作社組織和人員,但會碰到一些管理、利益等新的矛盾。

三是農民轉居民后,集體房產和村民住宅處理、農轉非戶籍辦理、就業與社會保障和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等等。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摸索,妥善處理。

四、下步工作重點

(一)盡快縮短合并村的磨合期。一是加快推進新村村級工作規范化建設。建立重大村務公決制、村級事務聽證制、村級事務提議制、村級財務公示制、財務管理制度、財務審計制度、民主聽證會制度、村干部工作報告制和村民事務全程服務制等相關工作制度,規范村務決策程序,暢通村情民意交流渠道。通過制度保障,確保班子成員團結、工作協調,建成黨支部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以此來縮短相互間的磨合期。二是加強財務管理。確保新村規范運作。進一步規范財務操作規程,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加大村務公開力度,提高村務透明度。三是明確新村今后經濟發展目標和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整合資源優勢,努力鞏固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四是進一步加大村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為民服務水平。

撤村建居范文篇5

為了集約、節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益,營造優美居住環境,大力鼓勵和推廣農轉居多層公寓中高層和小高層住宅建設,保障農轉非居民入住高層和小高層住宅的基本利益,明確以下政策:

1、符合農轉居多層公寓安置條件的農轉非居民,凡入住高層或小高層住宅的,給予在原多層公寓安置指標基礎上增加10%面積指標。農轉非居民可按建安價購買人均建筑面積44平方米的高層或小高層住宅,按成本價購買人均建筑面積11平方米的高層或小高層住宅。根據《實施意見》規定,享受有關城中村改造試點中農轉居多層公寓“超出人均50平方米的原農居合法批準面積,經審核批準后可增加安置面積指標”政策的農轉非居民,可按綜合價購買該增加面積的110%面積的高層或小高層住宅。

2、凡2010年之前,對農轉非居民以建安價、成本價、綜合價購買農轉居多層公寓中高層或小高層住宅的,應給予一定額度的價格優惠,使高層和小高層住宅的價格與多層住宅價格接近或基本持平。具體優惠額度由各區政府擬定并報市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后執行。

3、凡入住農轉居多層公寓中高層或小高層住宅的,原則上按照多層住宅標準向建管中心(建設單位)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建管中心(建設單位)按高層和小高層標準向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并納入住戶的物業維修資金專戶。

4、各區建管中心組織實施農轉居多層公寓中高層和小高層住宅時,給予入住者購買價格上的優惠和物業維修基金的差額部分,由各區在城中村改造資金專戶內綜合平衡。

其他建設單位實施農轉居多層公寓中高層和小高層住宅時,給予入住者購買價格上的優惠和物業維修基金的差額部分,由其自行平衡。

5、已在辦理有關基建手續或已開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農轉居多層公寓中高層和小高層住宅,可按本意見調整該項目的農轉非居民的安置面積。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建管中心(建設單位)辦理相關基建調整手續。本意見之日前已交付使用的農轉居多層公寓中高層和小高層住宅,不再予以調整農轉非居民的安置面積。

6、市區非撤村建居區域農居多層公寓建設和濱江區多層公寓建設,參照本意見執行。

二、完善農轉居多層、高層和小高層住宅的上市交易

為保障農轉非居民享受“同城同待遇”,按照“明晰產權、統一標準、規范管理、保障權益、促進發展”的要求,完善農轉居多層、高層和小高層住宅上市交易工作:

1、根據市有關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農轉居多層、高層和小高層住宅,其所有人補繳土地出讓金、原減免的大市政配套費和相關稅費后,按存量房交易的有關規定上市交易。

2、農轉居多層、高層和小高層住宅所有權人(賣方)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按房改房上市交易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標準乘以分攤的土地面積計算,不作年限修正。

三、落實撤村建居村10%留用地指標、開發性安置用地指標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的撤村建居村10%留用地指標、開發性安置用地指標(以下統稱“兩類”用地指標)目前難以落實的,可按以下辦法解決:

1、經撤村建居村原村級集體組織向各區建管中心(建設單位)申請,各農轉居多層公寓項目中按住宅規模一定比例(8%-10%)配建的公建配套用房,在扣除按規定必須提供給相關部門的物業管理用房和社區配套服務用房后,剩余用房中的50%以下部分可按綜合成本價轉讓給原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該部分用房應抵扣各村“兩類”用地指標,并辦理出讓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2、撤村建居村中屬原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非農建設用地和地上非住宅建筑物,經市發改委、建委、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會審確認,同意以該村“兩類”用地指標抵扣后,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辦理出讓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3、撤村建居村“兩類”用地指標,可由原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自愿選擇“指標貨幣化收購”。“指標貨幣化收購”價格按同類地段商業用地基準地價乘以年度地價指數乘以55%確定(年度地價指數由市國土資源局統計后確定)。貨幣化收購資金由各級財政支付。

撤村建居范文篇6

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次黨代會和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精神,以共建共享“生活品質之城”和提高城中村居民及外來務工人員生活品質為目標,進一步加快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步伐。

二、工作目標

確保農轉居公寓開工150萬平方米(力爭開工180萬平方米),竣工130萬平方米,并同步推進拱墅區吉如、江干區章家壩和定海、西湖區楊家埭和龍章等5個撤村建居村實現“全拆、全開”(村內農居全部拆除、農轉居公寓全面開工)。

三、時間安排

(一)根據目標要求,1月底前完成與各區政府(管委會)的對接工作,擬訂2008年開竣工目標任務并報市政府;

(二)3月底前制定年度開竣工項目的月度進度計劃,并逐月開展工程進度督查;

(三)7月底前組織開展全市半年度工作督查;

(四)10月底前對年度開竣工項目進度進行梳理,針對進度滯后的項目,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五)2008年12月底或2009年1月,對各區政府(管委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檢查。

四、保障措施

(一)召開2008年度全市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會議,部署年度工作。

進一步明確年度目標、工作要求、推進機制等,在全市形成上下一致、部門齊心、共建共享的良好工作氛圍,為順利完成年度目標打下良好基礎。

(二)充分發揮市區兩級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協調會議以及專題協調會議的作用,確保各項目順利推進。

繼續完善市級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總協調會議(以下簡稱市級總協調會議)機制,充分發揮其在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協調作用,切實解決遇到的共性和難點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每月召開一次現場專題協調會議,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特殊問題和需要急事急辦的問題,并前瞻性地提出工作思路和相關政策建議,確保2008年度全市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穩步有序推進。

進一步發揮各區政府(管委會)在農轉居公寓建設和城中村改造統籌協調中的作用,積極引導各區政府(管委會)參照市級總協調會議的模式,建立區級協調會議機制,統一區內各項政策口徑,促進區內各部門形成工作合力。項目推進中的相關問題應由區級協調會議先行協調,難以解決的提交市級總協調會議研究。

(三)實施分類管理,強化對難點項目的跟蹤和定期督查。

撤村建居范文篇7

一、要充分認識行政區劃和地名工作在城市化進程中的作用

城市是具有一定規模的工商業和交通運輸業、以非農業人口為主的居民點。城市化是指根據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變農業人口為城市人口、變鄉村居民區為城鎮居民區的過程。在城市化過程中,非農業人口的比重在不斷提高,城鎮的數量在不斷增加,城鎮建設的規模在不斷擴大,城鎮人口的地區分布也在不斷變化。隨著這些變化,城郊村莊不斷地融入城鎮,成為城鎮的組成部分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在城市化的過程中,有三個突出的表現:

1、原來的城郊村莊在不斷地融入城區,成為城區的組成部分。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城市規模的擴大,城郊村莊變成城區的組成部分是不可避免的。以威海市為例,在19*年以前,威海的城區范圍僅限于現在的鯨園、環翠樓兩個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以內。現在,威海城區的范圍包括10個街道辦事處所轄的區域,將原蒿泊、田村兩鎮和現孫家疃、張村兩鎮共95個村莊中的大多數變成城區的組成部分,或成為城郊村莊。文登、榮成、乳山三市城區也融合了許多村莊。

2、隨著城郊村莊不斷融入城區,與城區相關的行政區劃也在不斷調整。這些調整包括撤縣設市、撤鄉設鎮、撤鎮設辦、撤村設居,等等。這些調整也是不可避免的。自19*年以來,文登、榮成、乳山三縣先后撤縣設市,全市原有的38個鄉陸續撤鄉設鎮,并先后撤銷了蒿泊、田村、文城三個鎮分設為10個街道辦事處,全市共有一百多個村莊已經或正在準備進行撤村設居。

3、隨著城區規模在不斷擴大,城市的街道也在不斷增多。19*年以前,威海城區建成區面積不足10平方公里,僅有城市街道不到100條,現在威海城區的建成區面積已達43.7平方公里,有街道300余條。文登、榮成、乳山三市城區的建成區面積也分別增加到十幾或二十多平方公里,城市街道也由幾十條增加到一、二百條。自19*年以來,威海市及各市區先后對799條街道,47個住宅小區進行了命名或更名。

從對以上三方面表現的分析中,不難看出行政區劃調整和地名管理工作是城市化過程中一項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工作,是開展各項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矗做好了這些工作,可以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促進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化水平。所以,行政區劃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在城市化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必須從促進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化水平的角度來認識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來做好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

二、推進撤村設居是當前理順城區行政區劃管理體制的一個重點

行政區劃工作為城市化服務,主要是理順城區行政區劃管理體制。城區行政區劃調整,從大的方面講,包括撤縣設市、撤縣設區,小的方面包括撤鎮設辦、撤村設居。當前,撤村設居已成為理順城區行政區劃管理特征的一項重點工作。

威海市的撤村設居工作已經啟動。做好這項工作是進一步理順城市行政區劃管理體制,推進城市化發展進程的需要。但是,目前的工作主要還是改名稱、換牌子,撤村設居后,原來的農村管理體制和管理職能都未發生實質性的變化,還沒有從改變管理體制、調整管理職能這個層次,對這項工作進行探討,并制定具體方案。所以,要使村改居工作能夠及時、穩妥、有序地進行,還需要認真地進行一番探討。

村委會和居委會都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這兩個自治組織職責的共同之處是:辦理本居住區域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職責的不同之處主要有兩個:一是村委會的職責是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居委會的職責則是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二是村委會依法管理本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財產;
居委會則管理本居委會的財產。這兩個不同,決定了村委會與居委會在管理體制和社會職能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不同:村委會管理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財產,與村民有著密切的經濟利益關系,居委會只管理居委會自身的財產,與居民沒有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
村委會對本村全部村民的生活、生產甚至養老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而居委會對所屬居民則沒有這種責任;
村委會只對本村的村民負責,而居委會則對本區域內的全體居民負責。所以,撤村設居涉及到改變管理體制、調整管理職能等問題,不是單純地改名稱、換牌子的簡單工作。如果已經成為城區一部分的村莊全部保留了村委會的管理體制、只履行村委會的管理職能,那么這樣的城市根本不具備城市的功能,發揮不了城市的作用,只能稱之為“村莊聯合體”,談不上城市和城市化水平的問題。

撤村設居必須妥善解決以下三個問題:

1、對集體所有制經濟實行股份制改造,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股份制經營。財產歸集體所有,原村民都應有份。但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產權不清、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問題,已成為基層干群矛盾中的支配性矛盾。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是撤村設居的核心之處,難點所在。股份制改造必須將資產量化,確權到人,持股分紅,以保障原村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實行股份制改革時,要注意兩個問題:一在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組建董事會時,要注意公司領導成員(不包括董事會、監事會成員)與居委會成員不能交叉兼職,以實現居企分開,讓兩個組織各司其職,按照各自的職能獨立工作。二在進行股份分配時,要預留一定數額的股份,做為集體股份,用于公益事業和社會福利。

2、調整居委會的職能,對轄區內的各項社會事務實行屬地化管理。打破居委會職能的局限性和居民利益的排他性限制,適應由于人口結構變化所帶來的社會、政治方面的需求,優化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的環境,是實行村改居工作的目的之一。要按照一定的規模要求(主要是居民戶數),以街巷或其它明顯的地形地物為界,打破原來的村莊界限,重新劃定居委會的管轄范圍。居委會不僅要管理轄區內的原有村民,而且要管理包括在轄區內居住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和新遷入人口在內的全部人口。要明確居委會的主要職責是抓好社區建設,搞好行政事務管理及各項服務活動,不再興辦、經營工商企業,直接從事經濟活動。

3、妥善解決好三提五統與社會保障、群眾優待、興辦公益事業等經費的籌集問題。與民政工作相關的思路是:在費稅改革前,原由村民負擔的三提五統經費改由集體股份的紅利中繳納,不再由群眾負擔;
費稅改革后,原五保對象的供養經費從集體股份的紅利中支出,生活貧困的居民要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老優撫對象的優待享受原來的標準,優待經費從集體股份的紅利中支出,新優撫對象享受城市優待標準,支出渠道與其他城市居民一樣;
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辦公經費,同其它居委會一樣,按同一渠道解決。

撤村設居工作的關鍵是依法行政、規范程序。要嚴格掌握撤村設居應具備的條件,成熟一個改一個,不能操之過急;
要嚴格遵守撤村設居的報批程序,必須按照兩個組織法的要求履行手續,一定要征求村委會和村民會議的意見,不能簡單從事;
要先行試點,特別在進行股份制改革時,一定要經過試點,取得經驗后再推開;
要在做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總結經驗,適時推廣。

三、設置標準地名標志是當前地名管理工作的一個重點

隨著城鎮數量的不斷增加和城鎮規模的不斷擴大,城鎮街巷也在不斷增多。街巷是城市的交通網絡,名稱是街巷的識別符號,標志是名稱的外觀表現。在由許許多多街巷組成的城鎮里,沒有街巷名稱,沒有名稱標志,對人們社會活動造成的不便是不難設想的。十幾年來,威海市先后對799條街巷、47個住宅小區進行了命名或更名。這是適應城市發展需要所必須的。但是,光有名稱不設標志是不行的。只有既對街巷進行命名,又設置名稱標志,才能對人們的社會活動提供方便。

當前,地名工作面臨的主要任務,是在城鎮設置標準地名標志。*年3月,民政部、交通部、國家工商局、國家質監局聯合下發《關于在全國城市設置標準地名標志的通知》,要求用五年的時間完成在全國城市標準地名標志設置任務。標準化的地名標志是每一個城市不可缺少的基礎設施之一,有人將其比喻為“當地人的臉,外地人的眼”,被譽為城市的“名片”。在城市街巷、居民小區設置標準地名標志,是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是促進城市化進程的需要。為此,省廳在全省城市標準地名標志設置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議上要求:市(包括縣級市)、市轄區政府駐地建成區的設標工作要在2003年底前完成,縣政府駐地建成區要在20*年底前完成,鎮政府駐地和其它居民地要在2006年底前完成;
1997年底以前縣以上政府駐地建成區內設置的各類標志要在20*年底前更換完畢,其它居民地設置的各類標志要在2006年底前更換完畢;
1998年以后設置的各類標志也要按照先城市,后農村的順序,陸續更換成符合國家標準的地名標志。

民政部門是政府地名工作的主管部門,也是地名標志設置工作的主管部門。在地名標志管理體制已經理順的地方,毫無疑問民政部門對這項工作要負責到底;
在地名標志管理體制尚未理順的地方,民政部門作為地名工作主管部門,對這項工作仍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些地方,民政部門主要應做好三項工作:

1、制定城市地名規劃方案,提高城市地名標準化水平。制定地名規劃,是促進地名管理,克服地名命名、更名的隨意性、盲目性,提高地名標準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在設標工作開始前,一定要按照地名命名、更名原則,搞好地名規劃。威海市區地名規劃制定工作正在進行,大體思路是:將整個市區分為老城區、高技區、經技區、度假區、孫家疃、劉公島六個區域,對名稱的通名分類、專名淵源等作出相應規定,并提出哪些名稱應該保留,哪些名稱需要更改的具體意見。在編制地名規劃時應注意既要保持原有地名的穩定,可改可不改地名一般不改,又要突出區域特征,反映各區域的歷史、文化、經濟和自然地理特征。編制地名規劃應廣泛征求有關部門特別是城建規劃部門的意見,并經省廳審定后,再由市政府公布實施。

2、根據規劃方案對各類名稱進行清理整頓。地名規劃公布后,要按照規劃,對城市地名進行清理整頓,該命名的命名,該更名的更名,該注銷的注銷。威海市區清理整頓的初步打算是:由民政部門牽頭,建委、規劃、公安、房產、郵政等部門參加,按照規劃方案,對各區域分別進行清理整頓;
在經過試點的基礎上,以街道辦事處或鎮為單位分頭進行;
對需要命名、更名的街巷和門牌、樓號的編制,要廣泛征求居委會和群眾的意見;
清理整頓意見形成后,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市政府審批。清理整頓工作不結束,設標工作不能開始。

撤村建居范文篇8

近三年來,大碶街道先后有10個村撤村并居,180多名黨員關系遷入各社區,使各社區黨員隊伍職業身份、文化程度、年齡層次發生了顯著變化。針對這一情況,大碶街道壩頭社區等四個社區對原有的黨支部進行了重新“洗牌”,成立了黨總支,按照工作職業、作息時間、年齡結構,居住地域,把社區內的黨員重新劃分。金泉社區等其他二個支部成立了混合型支部。黨總支部、黨支部針對不同對象采取分類指導教育,更加有利于黨員開展各種活動,從而增強了黨總支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網住了撤村并居后黨員的心。

二、以溝通為切入點,拉近黨員與黨組織的距離。

撤村并居后,許多農村黨員的許多觀念還停留在農村。以前農村的黨員會議往往是不定期的,會議的內容常常是涉及到村民自身利益的大事,每次開會還能拿務工補貼。針對這些情況,各社區從溝通入手,主動上門走訪每一位撤村并居遷入黨員,細心講解村與社區黨組織的不同之處,并經常性地了解黨員的想法及實際需求,拉近黨員與社區的距離。如壩頭社區建立了黨員檔案以便更好地提供組織關愛;
高田王社區常把支部會議安排在晚上以方便黨員參加;
靈巖社區開展了“靈巖社區缺什么,居民想什么,黨員做什么”的大討論,讓農村黨員們了解社區,增強服務社區責任感。

三、從提供溫馨服務和關懷入手,讓黨員找到歸屬感。

三年多來,大碶街道各社區通過健全服務網絡,完善服務體系,使D建工作內容不斷深化,讓每個黨員都有了歸屬感。各社區相繼建立了黨員遠程教育點、黨員才藝展示室,開放了嶄新的閱覽室、健身房等設施,豐富了撤村并居后黨員學習和娛樂途徑,調動了其參加社區和黨組織活動的積極性。對于撤村轉入黨員老年黨員多、失土農民多、弱勢群體多的狀況,各社區都采取關愛措施:靈巖按照以黨小組為單位,經常深入黨員家中了解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高田王社區積極聯系,幫助失業黨員提供就業的信息;
學苑社區通過“愛心接龍”,形成黨員之間互幫互助的良好氛圍。

四、打破傳統教育模式,提升黨員自身的素質。

各社區利用社區基層黨校及農村現代遠程教育室這一平臺,開辦各類理論學習培訓,舉行專題講座、主題研討等。通過改變傳統讀報方式,在加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上下功夫,既有黨性教育的內容,又有知識性的內容,也有提高能力方面的實用技能內容。同時各社區也多次組織黨員特別是農村黨員走出去,到杭州、象山等有關單位觀摩D建活動。在黨員廉政教育方面,各社區不僅將廉政文化寓于廉政書法表演、廉政文藝演出等活動中,學苑社區還在小區內開辟了一條廉政畫廊,豐富黨員廉政教育的形勢。

撤村建居范文篇9

一、試點先行地區改革情況

全省有15個市(州)在推進村級建制調整改革過程中,以局部區縣探索試點的方式,同步對村民小組作了調整。從減幅上看,市縣小組合并幅度最大,超過了60%,市區、縣減幅均在50%左右。

(一)市縣。縣位于盆地東北部,以低山、丘陵為主。全縣面積1635平方公里,總人口97萬。村級建制調整改革過程中,縣堅持“并村同步并組”,村民小組由6419個調減至3200個,撤減3219個,減幅50.1%(城市社區的居民小組未作調整)。

(二)市區。區位于盆地東北部,以低丘陵為主,總面積為1179平方千米,總人口68.58萬。區在推進村級建制調整改革過程中,同步推進村(居)民小組的優化。村民小組由4112個減至1864個,撤減2248個,減幅54.6%;
居民小組由1369個減至704個,撤減665個,減幅48.5%。小組總數由5481個調減至2550個,撤減2931個,減幅53%。

(三)市縣。市縣位于盆地西南部,幅員面積749平方公里,戶籍人口35萬,境內山、丘、壩各約三分之一。縣作為鄉村建制調整改革先行先試地區,今年3月底完成并組,村(居)民小組由1996個調減至783個,減少1213個,減幅60.8%。

二、試點先行地區的經驗做法

(一)在改革的系統考量方面。三個試點先行地區均將“調鄉、和村、并組”作為層層遞進、縱深遞推的系列改革,深刻領會省上的開放、鼓勵政策意圖,堅持全局思維、系統謀劃、平穩推進的原則,明確了“決心一次下夠,改革一步到位”工作導向,提出“能撤盡撤、宜撤多撤”總體要求,作出“同步開展村居民小組調整”工作安排。小組調整優化的減幅因地制宜確定,原則上,不低于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的比例。市縣在實施方案中,明確了目標任務指導數,市區、市區主要以談話形式進行了吹風和要求。

(二)在確立改革基本原則的方面。三個試點先行地區在“怎么改”的核心問題上,可歸納為“四個認同”。一是堅持歷史認同,注重歷史傳承。從歷史沿革及村民對小地名的習慣習俗出發,以歷史上“老農業社”村民小組的建制沿革為基礎來調整,注重村民群眾歸屬和意愿,激發歷史認同和共鳴。二是堅持地緣認同,注重地理相近。以地理相近為基礎,以村民認同為前提,充分考慮地緣、親緣、聚緣,如同一條山溝、同一片院壩、同一個灣區、同一房宗親等因素,充分尊重村民群眾的地緣認同和親近感,堅持宜撤盡撤、宜留則留。三是堅持權屬認同,注重“產”“權”相近。立足農業生產特點,將“產業”相近、“權屬”相似作為并組方案的重中之重,注重平衡群眾利益、產業效益、集體經濟收益等利益關系。“產業”、“業態”相近,如把同為柑桔檸檬、果桑茶桑等產業的小組并在一起;
“權屬”相近,如集體土地所有權關系相近,承包地戶均面積相近,土地類別一臺土、二臺土、三臺土等匹配相近等。四是堅持利益認同,注重順應民意。堅持現有農村經濟格局和生產經營關系不變,農業經濟利益不變,農民享受的政策不變,現有農村“七權”不變。村民調整優化改革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定程序,穩步有序推進村民小組合并。

(三)在建立改革的組織架構方面。三個試點先行地區,在組織體系架構方面,建立縣級指導、鎮級負責、村級落實的組織體系。在縣級層面成立以縣委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實為村級建制調整改革領導小組),統籌資金保障、工作指導等相關事宜。鎮級層面建立以鎮黨委書記(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組長的工作小組,納入聯系村領導、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組組長等骨干力量,負責綜合協調、宣傳發動、信訪維穩等相關事宜。

(四)在化解“人的問題”方面。妥善處理“人”的問題,這是確保改革穩定有序的重要前提,組干部“下得來、穩得住”,選強配優村(居)民小組長是改革的關鍵。試點先行地區始終緊扣黨的領導,與基層自治有機結合這條主線,抓住干部選配關鍵環節,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選拔到關鍵位置上。一是合理安置離任組干部。明確“脫帽不脫責、脫帽不脫管、脫帽不脫薪”的原則,明確離任小組長的待遇保留至2020年換屆,離任村(居)民小組長就地轉化為網格員、人民調解員,協助開展人居環境整治信訪維穩等工作,構建起鄉村工作新體系。二是村民小組成立黨小組或黨支部。縣探索在村民小組建立了黨小組,縣木城鎮試點推行“支部建在組上”,建立116個黨支部,黨支部具體負責改革期間村民小組的具體工作,按照20字好干部標準,優先在原村民小組長、村委委員中遴選支部書記,實現工作不斷檔。三是配齊村民小組長。對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的村民小組,全面推行支部書記同小組長“一肩挑”。其余村民小組長按照“擇優繼任一批、村委委員兼任一批、后備干部挑選一批”全覆蓋配齊配強。

(五)在處理“錢的問題”方面。對于群眾來講,主要關心自身能不能在改革中得到紅利,既得利益是否會受損。妥善處理涉改小組的債權債務和集體經濟問題,尤其是村民小組的獨立財產是群眾最關心的部分,是重中之重。市縣堅持公開化、透明化的運行機制,全覆蓋摸家底、建臺賬、抓移交,著力構建“沒有秘密”的改革。一是臺賬管理。按照“組實施、村組織、鎮監管”模式,通過檔案查證、老干部認證、村民小組論證等“三證”方式,全面清理組級資產0.524億元,建立起“一組一臺賬”,各組臺賬由組長和包組干部“雙簽字、雙負責”,實現“清單式”移交。二是明晰權屬。堅持“四個不變”原則,即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在內的黨的農村各項方針政策不變、所有依法形成的經濟關系不變、現有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包括山林、礦產、水資源等)性質不變、農業經濟利益不變,最大限度消除群眾疑慮。三是群眾監督。推選小組監督員,參與村民小組優化合并的資產盤點、干部推選等關鍵環節。建立起三道公開關卡,即“資產臺賬公開、合組方案公開、選拔干部公開”,設立24小時監督舉報電話,真正實現合組全過程村民看得見、摸得著、管得住。

(六)在做實做細具體工作方面。三個試點先行地區通過縣級工作方案,規范工作流程,明確具體操作辦法。市縣制定了《村民小組調整資料模板》,分縣、鄉、村三級明確了小組調整改革所有可能涉及的資料模板,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借鑒性。市縣構建了“百名領導包村+千名干部包組+萬名黨員聯戶”宣傳體系,及時回應合并方案、組長推選等群眾關切問題,做實做細群眾引導工作,及時化解風險矛盾。市區堅持依法依規,把好實施程序法定要求,嚴格會議參加范圍、小組長推選程序等具體環節,讓改革經得起檢驗。

三、我市村(居)民小組基本情況

截止2020年6月底,我市共有村(居)民小組3086個,其中:村民小組2464個(人數最少的村民小組為新豐街道新豐社區26組僅21人,人數最多的村民小組為連山鎮烏木社區28組1089人),居民小組622個(人數最少的居民小組為雒城街道學府社區湖南路一段58號小區12人,人數最多的居民小組為新豐街道代管的奎樓社區21組4120人)。目前存在的問題:一是村(居)民小組設置不平衡。據統計,在全市62個建制村以外,還有44個社區下轄村民小組(主要是場鎮社區及村轉社區)。121個村級建制中,有20個以上村(居)民小組的48個,占比39.7%;
有30個以上村(居)民小組的32個,占26.4%;
組最少的為雒城街道代管的金山社區(7個),組最多的為高坪鎮高拱橋村(55個)。二是存在“空心化”現象。全市戶籍人口50人以下的小組有15個(分布在高坪、連山、新豐、小漢),50至100人的小組有151個(多數鎮街)。三是運行成本較高。全市僅村(居)民小組長補助一項,財政每年就要支出約萬元。四是產業發展受限。在現有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安排下,村民小組大多作為集體經濟組織發包方,據不完全統計,我市目前面積在0.1平方公里及以下的村民小組約有158個,0.5平方公里及以下的村(居)民小組約有2182個,幅員面積太小,不利于資源整合和產業發展。五是基層治理低效。調研中村干部反映,村民小組數量多、差異大、待遇低,難以選出年富力強敬業擔當的小組長。年齡結構不合理,全市50歲以上的小組長共有2040名,占比為81.7%。年齡最大的83歲,年齡最小的24歲,文化程度最高的為本科學歷,最低的為文盲(雒城街道三北社區37組組干部)。這些問題,已經影響到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和農村基層治理工作的推進。

四、幾點啟示

(一)直面問題,下決心攻堅破難。數量龐大的村民小組已不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社會演變規律,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下,要下夠決心攻堅破難,絕不能因涉及利益關系復雜,就左顧右盼、躊躇不前,要摒除畏難情緒,強化機遇意識和擔當意識,謀定而動、統籌指導、有力推進。

(二)抓住關鍵,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在村民小組合并中,要將黨的領導全面貫穿始終,在鎮街道一級,鎮街道黨(工)委要全程指導村(社區)制定優化調整方案,采用“兩上兩下”方式,站在推動產業發展、提升治理效能的政治高度,破除村干部不愿并、不想并、不敢并的畏難情緒。在合并時,實行黨小組長和村民小組長一肩挑,強化黨對基層的全面領導。

(三)尊重民意,合并與否群眾說了算。人民是創造歷史的動力,必須將改革全過程自覺主動置于人民群眾監督之下,讓改革成為符合人民群眾意愿的自我選擇,這是順利推進改革的關鍵。改革過程中執行的各項具體政策,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到基層,直接宣傳到每一戶、到每一個直接利益人,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決定權。改革全過程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期待,確保所有群眾當前利益不受影響,長期利益持續增進,得到人民群眾的真心擁護和支持,變“要我改”為“我要改”,順勢而為,確保改革平穩有序。

五、下一步工作思考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及《市村民小組調整優化改革總體方案》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和考察學習情況,下階段擬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工作。

(一)組織構架設置。按照省委統一部署,建議繼續沿用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的組織領導體系和工作力量,確保改革工作構架不變、力量不減、規格不降。

(二)總體工作目標。堅持突出鄉級事權主體,按照省上確定的“市級指導、縣級統籌、鄉級主體、村級實施”思路整體推進,把握鄉村演變規律,尊重群眾主體地位,因地制宜、宜并則并,不設置硬性合并幅度,不搞“一刀切”。在充分調研摸底、分析研判基礎上,指導鄉鎮(街道)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調整標準,本著“地緣相鄰、人緣相親、文脈相承、情感相通、守望相助”原則,重點對“空心化”、人口流失嚴重、人口規模低于200人的村(居)民小組科學進行調整優化。(目前全市200人以下的小組有1409個,按照最低標準“兩兩合并”的方式,僅能凈減少700個,減幅僅為28%,鼓勵有條件的鄉鎮推行“三合一”“四合一”,甚至“多合一”。)

(三)工作原則。擬按照“兩局限”(局限在地理空間延展、局限于管理幅度拓寬)、“三不變”(不改變現有農村經濟格局和生產經營關系,不改變已經確權的存量權屬收益群體,不改變增量權益的原受益群體)、“五不并”(資源稟賦差異較大的原則不并、面臨征地拆遷的原則不并、權屬關系有爭議的原則不并、債權債務情況差異較大的原則不并、群眾對并組爭議較大的原則不并)的思路,采用排除法,科學界定可調整合并的村民小組范圍,精準施策、精準調整。市級層面做好政策指導和督促推進;
要抓好統籌把關和風險防控;
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深入開展調查摸底,統籌做好方案審批、組長推選、宣傳引導、風險化解等工作。

(四)實踐安排及工作重點。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及《市村民小組調整優化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原則上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議重點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堅持順向整合。牢牢把握鄉村經濟流向、人口流向、交通流向,適度擴大村民小組規模;
二是選優配強組長。注重后備力量儲備培養,夯實基層工作力量;
三是強化法治意識。遵照現有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基層民主,依法依規穩妥推進;
四是樹立底線思維。積極回應并妥善處理群眾利益關切,對存在風險隱患的地區一律不進行調整,嚴格防控風險,確保大局穩定。五是加強輿情防控。堅持“多做少說、把握適度、管控有力、重在引導”的工作基調,把握節奏,抓早抓小,加強輿情監測和宣傳引導。

(五)需要重點把握的幾個具體環節

一是開展調研、摸清家底。要開展調查研究,以鄉鎮和村為主體進行摸底走訪,重點摸清各村村民小組人口、戶數、面積、歷史沿革、宗族聚居、地形地貌、資源分布、產業發展、集體資產、債權債務、干部情況、財政支出、群眾意愿、風險隱患等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臺賬細。

二是制定方案、穩妥推進。村民小組調整優化涉及農村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把握自下而上、先慢后快的工作節奏,由村上提出合并目標,鄉鎮(街道)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報縣級進行審核把關。

撤村建居范文篇10

一、*城區社區建設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區人口急劇增長,大面積的房屋被拆遷,安置小區和新開發小區不斷涌現,這給城區的社區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湖塘鎮黨委政府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出發,高度重視社區建設,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不斷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建立健全社區組織體系,大力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積極開展社區服務活動,有力促進社區和諧發展,使城區的社區建設整體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主要成效表現在:

(一)、組織領導體系不斷健全

1、加強黨委、政府對社區工作的領導。湖塘鎮黨委、政府全體領導統一思想,把社區建設作為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鎮成立了社區建設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明確一名黨委副書記具體分管社區工作。組建成立了社區工作辦公室,抽調三名有社區工作經驗的同志,具體協調、指導全鎮社區工作。建立了社區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領導及社區辦、各街辦領導組成,定期召開會議,共同研究全鎮社區工作,部署社區建設任務,推動全鎮社區工作向縱深發展。

2、積極開展社區D建工作。社區黨的建設是社區建設一項根本性建設,只有堅持以黨組織為核心,才能協調各方形成社區建設的合力,才能保證社區工作的健康發展。目前全鎮已全面實行了“一居一支部”,各社區黨組織建設都以創建“五好”D建示范點為目標,認真開展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全面抓好社區建設,全鎮有2個市級五好D建示范社區、6個區級五好D建示范社區,花園、花東、菊花社區剛剛又被命名為*區社區D建工作示范點培植單位。

3、加強群團組織建設。僑聯、團委、工會等群團組織也積極參與到社區建設中來,在各街辦設立了分支機構,完善組織網絡,強化基層群團組織建設。其中,社區僑務工作被國家僑辦評為社區僑務工作示范單位(全省三個)。各社區還建立和健全了社區人民調解工作機制,每個社區都有1-2名人民調解員。

(二)、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

幾年來,湖塘鎮圍繞示范社區標準,著眼長遠發展,強化總體規劃,共投入3000余萬元用于社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嚴格按照“五室三站兩欄一校一場所”的功能進行設置。僅20*年全鎮約投入1000萬元用于社區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對5個社區進行了重新布置,設立了“一站式”服務大廳,為各社區進行了電腦的更換和數碼相機、打印機等配套辦公設施的配置,完善了幾個新建社區的基礎設施。

(三)、干部隊伍素質不斷提升

湖塘鎮按“配一流的領導班子、建一流的干部隊伍、創一流的工作業績”要求,采取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先后分三次招聘了71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現全鎮社區干部平均年齡為34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到88%以上,基本保證了每個社區有2-3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干部。堅持每年對社區干部進行系統而有針對性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能等培訓,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全面鼓勵和組織社區干部參加社區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不斷提高社區干部的專業化水平,努力促進社區工作人員的職業化。還參照鎮辦事業的性質,明確了社區干部的身份和待遇,并建立了相應的養老、醫療和住房公積金等制度,目前社區干部年人均收入已超過2.5萬元。

(四)、社區各項工作日趨規范

按照“強化街道塊面作用,社區居委會支點功能”的思路,湖塘鎮逐步探索實施了一系列制度:《關于建立湖塘鎮社區工作準入制度的意見》、《關于明確社區居民委員會職責的意見》、《關于建立社區共駐共建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規范社區居委會工作的實施意見》、街道社區工作職責、D建工作責任制、文明創建考核制、社區建設工作考核制度和衛生、文化、治安、計生等條線工作考核制度,使湖塘的社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的道路。

(五)、社區設置得到合理規劃

根據武辦發[20*]97號《關于印發*區城區社區設置方案的通知》要求,湖塘鎮對全鎮社區設置進行了重新的劃分,共設立31個社區,全鎮范圍內不留空白區域。目前已有20個社區已建立了社區居委會,其余社區正在積極籌建過程中。

(六)、新開發小區的接收工作有序進行

按照區、鎮接收新建住宅小區的暫行規定有序開展新開發小區的接收工作,至今,共接收新開發房屋建筑面積約20萬平方米,共4694戶,社區用房2026平方米,社區交接費和社區用房等配套設施費約100萬元。并對一些辦公、活動用房等條件不到位的社區,因地制宜,采取易地重建或積極與有關開發公司及相關部門協調的方法,確保社區有一個良好的辦公和為民服務場所。除灣里社區外,其余各社區辦公用房面積已基本達到了300平方米以上。

(七)安置區社區建設工作穩步展開

安置區社區建設是城區社區建設的重中之重,在安置區社區建設中堅持“先組建后規范”的原則,深入社區摸清情況,積極宣傳發動,加快落實人員場所。20*年上半年,湖塘鎮組建成立了第一個安置區社區----長安社區。12月底,兩個安置社區(大學新村一社區,采菱安置區)和一個新開發小區(新城南都社區)掛牌成立。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安置區社區的職責,原村民除經濟利益外,行政管轄的權利和義務原則上由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承擔管理。

(八)、“城中村”改造,撤村設居工作步步推進

隨著湖塘地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集體土地大量被征用,據調查,全鎮515個村民小組,人均0.1畝以下的村民小組就有394個。“城中村”改造,撤村設居工作已越來越迫切。目前湖塘鎮已全面完成了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也正在全面推進,截至20*年12月底,湖塘鎮49115名被征地農民全部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全鎮約有8000戶農民進入社區生活,由農民變成了真正的城市居民。這些都為“城中村”改造、撤村設居工作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二、*城區社區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盡管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城區社區建設工作,也取得了重大進展和成效。但是,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管理的需要出發,城區社區建設工作還有一定差距。特別是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新要求、新形勢下,社區建社工作工作仍面臨著許多新的困難。

1、思想認識程度還不夠。一些部門、一些個人,城市化理念淡薄,社區意識不強,對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普遍認識不到位。同時對社區建設的政策、業務把握不準,致使上級的要求、領導的意圖在執行中打了折扣,造成了社區建設的推動不力,從根本上影響了社區建設的發展水平。另外,當前駐區單位和社區居民的社區意識還不強,對社區缺乏認同感和歸屬感,缺乏“共駐、共管、共建、共享”的理念,不利于社區資源的整合利用和社區功能的充分發揮。

2、社區建設經費不足。加強社區建設,充分發揮社區的各項功能,無論在“硬件”上還是在“軟件”上,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社區建設的經費主要靠“區財政補貼一點,鎮財政配套一點,社會贊助一點”的方式來解決。在行政管理經費上,區財政是按照人頭經費每人每年八千元、辦公經費平均每個社區每年一萬元進行補貼的,這一標準與周邊地區比相對較低。在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經費上,由于各方面原因,主要依靠鎮財政投入。湖塘鎮地處*城區,涌入人口多且成員復雜,社區建設的任務相當繁重,鎮財政在社區建設資金上的壓力很大。

3、社區用房設施不配套。一些安置區社區辦公活動服務用房無規劃,或雖有規劃但未建設,導致個別安置區社區在組建社區時只能租屋借房;
一些開發商開發的小區,社區用房設施規劃建設不到位或挪作他用,出現了居民已經入住,社區用房設施還未落實的現象,影響了社區建設的推進;
還有城區的一些老小區,在建設時就缺少規劃,社區工作用房和社區服務設施嚴重缺乏,導致社區管理和服務不能正常開展,群眾的意見較大。

4、社區職能定位不明確。一些領導以及相關的職能部門對社區定位認識不清,只認識到社區作為政府職能延伸的一面,而沒有認識到社區自治功能發揮的一面,導致在社區隨意掛牌子、搶位子、提要求、派任務。對社區索取多、回報投入少,分派任務多、下放權利少。社區職能定位的不明確,導致社區管理呈現行政化趨勢。

5、社區服務不到位。社區服務,是現代社區建設理念的精髓所在,理應成為社區工作的重心和龍頭。但是目前我區社區服務的優惠政策不明朗,缺乏有效的服務平臺、服務實體和服務網絡,服務開展少、項目單一,停留在低層次、被動式的水平上,遠遠不能滿足廣大社區居民的需要。

6、社區民間組織培育發展工作力度不大。社區民間服務組織是社區服務的承擔者,以滿足社區居民需要為目的,提供各類福利服務和便民利民服務,開展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區民政局專門深入各鎮開展推進工作,湖塘鎮也深入調查、宣傳和發動,但思想上仍有顧慮。到目前為止,僅有2個社區上報了3個民間組織,推進速度慢于有關鄉鎮。

7、安置區社區建設工作滯后。近年來,以項目推動型的拆遷安置工作力度不斷加大,村民陸續進入安置區集中居住但由于各村混雜,組建社區又面臨著用房問題、經費問題、人員安排問題、行政區劃問題及今后的撤村并村等一系列復雜問題,致使許多安置區村民入住后社區組建工作沒有及時跟上,社區缺少強有力的管理主體,僅靠物業公司在維持現狀,各類問題和矛盾層出不窮。有的社區物業管理由于經費渠道不明朗,來源無保障,職能逐步萎縮,形同虛設。

8、撤村設居工作推進困難較多。撤村設居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必須依法推行。由于常州市至今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撤村設(轉)居的經驗和模式可借鑒,也沒有出臺相關的政策,制約了我區撤村設居工作的步伐,致使中心城區行政村管理與城市社區管理兩種模式并存的格局難以消除,“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現象比較突出,既不利于城市建設的統一規劃和管理,也不利于社會經濟的集約發展,更有礙于人民群眾整體素質的提高。

9、民政部門牽頭社區建設困難較大。雖然近年來民政部門

在推進社區服務和社區建設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賦予民政部門在社區建設中的“牽頭”職能,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諸多制約因素,如無獨立的工作經費,無一定的權威性和有效的牽頭協調手段等。社區建設涉及方方面面,協調面相當廣、難度相當大,要想牽好這個頭本身并非易事。

10、社區居民與社區單位參與程度不高。目前,城區社區建設基本上還是以湖塘鎮黨委、政府的推動力量為主導,而作為社區建設主體的廣大居民包括各類駐社區單位社區參與意識仍舊淡薄,缺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活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社區資源共有、共享,社區單位共駐、共建的格局沒有真正形成。社區成員的低參與極大地制約了社區建設的深入推進和發展。

三、推進城區社區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大社區建設宣傳力度,不斷提高思想認識

社區是社會的細胞,社區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創建和諧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隨著我區中心城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加快和諧社區建設已經成為關系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關系政府管理社會領域模式的重塑,關系整個社會領域改革與發展以及加強我區城市建設管理的一個重大課題。因此,要繼續加大對社區建設的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特別是提高對社區服務核心地位的認識。

(二)、增設城區社區建設工作辦公室,協調落實社區建設的各項工作

社區建設涉及方方面面,協調面相當廣、難度相當大,建議區委、區政府在城市管理委員會中增設城區社區建設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各方關系和矛盾,使城區社區建設工作扎實有效地向前推進。同時依托辦公室建立社區信息反饋平臺,多傾聽基層干部和社區居民的呼聲,解決社區建設中存在的具體困難,使社區工作不斷趨于完善。

(三)、進一步理順社區管理體制

調整理順管理體制的著力點是“條塊結合,重心下移,以塊為主,屬地管理”,據此原則把城管執法、環境衛生、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幫困扶貧和就業保障等在社區工作體系和網絡上合理布局,明確職責。鑒于部分社區還存在一些亂搭建、亂設攤、亂張貼等現象,特別是安置區這類現象尤為嚴重,建議建立城管、工商、公安、環衛進社區等相關制度,來增強社區管理的力度,營造和諧優美的社區生活環境。

(四)、不斷完善社區投入機制

投入體制要正視基層財力有限的客觀實際,按照“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合理劃分和界定社區公共設施建設、維護、改造的職責和權限。結合社區發展規劃對老小區改造和城市功能設施補充完善等實行預算和計劃投入制度,還要以制度和政策的形式理順小區、安置區開發建設配套公共設施標準及其驗收交付機制。同時,還要進一步提高區級財政對社區建設工作經費的補貼標準,建立全區社區建設的專項資金,為社區建設不斷攀登新臺階提供可靠的財力物力支撐。

(五)、加快推進社區服務。

社區居民對社區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高,做好社區服務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建議區委、區政府要營造寬松的環境,扶持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發展。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出臺優惠政策,來激發他們開展社區服務的積極性,不斷完善社區服務功能,滿足居民的各類需求。

社區民間組織是社區內承辦社區服務,開展各類有益文體活動的載體。培育和發展社區民間組織應按照先發展、后規范的要求,加快培育和鼓勵發展公益性、服務性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尤其是要搞好社區服務站的登記、建設和管理工作,使其積極開展居家養老、便民利民等各類社區服務工作,并積極探索“政府買單”的方式,逐步承接政府公共服務職能。通過服務和活動,進一步培育社區意識,增強社區的凝聚力、親和力。

(六)、加速推進撤村設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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